祂她他(上)(1 / 2)
我的名字——最近有人叫我卡卡,看上去像條狗,其實……我並不太知道我現在到底算什麼。因為我早已不是當年的自己了。
這個我出生、長大、修煉的星球同樣變化很大,所處的空間也不是原來的那個了。當年這裡並沒有那麼多會說話的猴子——甚至根本沒有猴子,隻有四腳獸——現在的人叫做恐龍的。
我和那些鳥獸根本談不上有來往,他們老想吃掉我,又抓不到我,真是又蠢又笨。
唉,都是很久很久前的事了,恍如隔世一夢。
我一直都以為,過去的就永遠過去了,模糊了,就扔到腦後,定是再也不會想起的,因為回憶毫無意義,那是衰老的標誌。
但是我錯了。有一個人是永遠無法忘記的。
前幾日冥冥之中,我在沉睡中再一次聞到了人參果的香味,於是我再一次聽到了祂的聲音。我的靈魂再也不能安穩,心緒在不停起伏,心結打開又纏上。
一閉上眼睛就會想起當年許多瑣瑣碎碎的小事——原以為早已遺忘的,無聊的,痛恨的,卻讓我感激的東西。
這千萬年算白修行了!思念沒有淡去,恩怨總在心頭。這是業債。
原本以為放逐自己到深深的海底,讓冰海做隔絕世俗的壁壘,會很安全,可以細細地修行。沒有誰敢潛入這個深度,來打攪我的孤獨。孤獨讓我高貴而美麗……但這樣的生活是苦的,沒有回味,也沒有餘味,隻是寂滅。
但是我……還年輕。
雖然隻有避世離群讓我平靜,但我為什麼偶爾會後悔青春虛拋,光陰虛度?距離上一次醒來,可能已有百萬年了吧。我沒有進益哪怕一分。
是不是靜修其實錯了?或者混跡於紅塵才是真正的修心?對啊,從修行、修心到修神修魂,躲起來恐怕也不是個事吧。至少仙人最需要的「德」,就賺不到。聽說沒有德,在修仙界寸步難行。
可能修到了一定階段,你就會變……比如最近,我變得喜歡熱鬧,漸漸喜歡被打擾,接近人就覺得舒服,還老愛多管閒事……
天啊!我成了個大媽!或許有一天我會去跳廣場舞?可是我還是個女孩子欸。
我意識到自己變得瑣碎了。我開始留心周圍的一切,看著萬物發呆——於「鏡觀」處惹塵埃,畢竟我不是石頭。蝦或浮遊物,曾是如此的不值得一提,渺小而滑稽——現在再觀之,也具有了意義。看它們執著地做一件事,心無旁騖,簡單,無我,無他,無二的神態讓人感動,讓我震撼,也深有所得!
所以躲避紅塵根本不是靜虛生明之道、無二之簡!不經紅白,哪能知黑?不識榮,何可知枯?見過高,方知其下。識得雌,方知有雄。必要過淤泥,方知何為「不染」。必須食苦飲甜,方知「真味恬淡」。必要經儼渙敦曠,方能「有識不殆」。
修行就是逆天,而修行之士盡歿的原因大概是——他們允許自己被身體帶著走。而修行之精進就是磨去「本我」,尋找「超我」,最後「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