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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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芙蓉帳外晃著幽寂的燭火,一時沉默。

阮明姝的濃睫還掛著顫顫的淚珠,漸漸止住了嗓子裡溢出的啜泣聲,烏黑如珠的漂亮眼瞳懷著潮濕看向眼前的男人。

他不喜歡她,聽她提起別人的好才不會生氣。

阮明姝想到以前自己被眾星捧月過得榮華富貴日子,心中更加委屈,她掰著手指頭細細同他數起從前的往事:「每天早晨都有人往我的抽屜裡送我愛吃的糕點,他們還搶著要幫我抄書,事事都先聽我的意見,我不去的地方他們也不會去。」

冬天不缺暖手壺。

夏天也不缺給她送冰塊扇風的人。

逢年過節,收禮物都要收到手軟,堆得沒處放。

北海的珊瑚,東疆的瑪瑙,翡翠玉石,琳琅滿目。

不過阮明姝從小就見過太多好東西,還不至於被他們送的這些寶貝迷花了眼睛。見多識廣的小姑娘,不那麼容易被討好。

阮明姝當然知道他們是喜歡她愛慕她,才送她那麼多寶貝對她好。

她坦盪享受著美貌帶來的好處,但是不肯對他們付出分毫的。

張玠對她好是心甘情願,她又沒有騙他說喜歡他,也沒有強逼他幫自己抄書。

「張玠那個狗脾氣都能對我這麼好,你現在是我的夫婿,怎麼比外人還不如?」阮明姝是想告訴沈嗣,她不是沒有人喜歡,她也不是嫁不出去才嫁給她。她以前隻不過不屑於對沈嗣賣乖,如今形勢所迫,她也不是不能說幾句好聽的話:「是你用計謀千辛萬苦才能娶我回家,可是你為什麼又不珍惜我?」

少女看著他眼裡不摻一絲雜質,黑眸無辜柔軟,黏黏的聲音也很纏人。

她想她的態度都已經這麼的好,沈嗣如果還不領情,也太不識好歹。

以前她用這招,無論對誰都很奏效。

哪有人舍得拒絕她乖乖軟軟的請求呢?

沈嗣見她逐漸止住了眼淚,心底悄然鬆了口氣,他以前其實不懼任何人的眼淚,他就像天生沒有共情能力的那類人。可是現在確實不想看她繼續哭下去。

他鬆開拇指,淡淡的問:「張玠為什麼會對你好?」

阮明姝想都沒想:「他喜歡我啊。」

張玠雖然討人厭了些,但是如果不是喜歡她,不會對她獻殷勤。

這點,阮明姝心裡很清楚,跟個小明鏡似的。

有個成語,叫大智若愚。

阮明姝覺得自己就是那個大智若愚的人,她實在太聰明了,會裝傻。

沈嗣低頭對上少女溫和無害的眼睛,她好像很得意,眼尾輕輕往上揚了揚,乾淨水潤,微微仰起的細脖纖弱白皙,神情裝得十分乖巧。

沈嗣早已扌莫清她的套路,欺軟怕硬,柔和都是裝出來的,聽話也是假裝。

「嗯,那他喜歡你什麼?」沈嗣繼續問。

阮明姝這下更加確信沈嗣對她無意,不然從她的口中聽見別的男人的名字,不會如此鎮定從容。半點氣都不生。

以前陸衍隻是和阮青蘿站在一起說了兩句話,她都氣的快死掉了。隻有真心喜歡才會吃醋嫉妒。

阮明姝神色不耐,回道:「我長得好看啊,我漂亮。」

她從小就被誇到大,小時候他們誇她粉雕玉琢像年畫上的福氣娃娃,等到五官逐漸長開,沒有哪一個人不誇她漂亮。

阮明姝有時候聽得出來他們誇她書念得好是恭維,但是每個人說她漂亮時眼睛都是亮晶晶的,眼珠子黏在她身上。

張玠從小就喜歡她,走哪兒都想帶上她。

她五六歲和母親一同去張府,張玠就捏她的臉,牽她的手,一個勁在她耳邊說你好可愛啊。

十來歲,張玠更是變本加厲,說她香香的,叫她不要和書院裡的其他人說話。

阮明姝覺得美貌是值得炫耀的長處,也不是人人都如她這般貌美天仙,在沈嗣之前她就沒有遇見過如此苛待她的人。不論男女,他們所有人都很喜歡她。

秦家的大小姐,在自家的宴會上還得先哄她高興呢。

即便是陸衍,也從來不會逼迫她做不喜歡做的事情。

哪像沈嗣,斬下的人頭都給她送了過來,毫無人性可言。

阮明姝懷疑沈嗣是不是眼神不好使,他欣賞不了她的美貌,才能不為所動,她問:「你是看不出我很漂亮嗎?」

少女語氣天真,似乎真的是這麼想。

沈嗣平靜打量她的臉,盡管仔細觀察過很多次,每回掃過她明艷動人的臉龐,也會覺得她的確是個漂亮姑娘。

五官輪廓和骨相都生得很好。

比起現代的一些女明星還要抓眼,說不定還會被人騙走照片拿去整容醫院當成廣告。

原來她一直是恃靚行凶。

但是顯然她並沒有利用好自己的美貌,而且也沒有想過以後。

沈嗣說:「我知道你很漂亮。」

他不喜歡枯燥無味的說教,也並不想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她。

不如慢慢引導。

「你的美貌能長久嗎?你一輩子不會變老變醜嗎?」沈嗣語氣平靜,開口問她。

每個人都會老去,無論年輕的時候有多好看。

以色侍人,永遠都不會長久。

阮明姝好像真的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為什麼要想的那麼遙遠呢?光是想到會變老變醜她就無法接受。

她想一輩子都像現在這麼的漂亮。

她嗚嗚咽咽地狡辯:「我老了也是老美人。」

沈嗣聽完哭笑不得,他繼續說:「退一步就算你是小仙女永遠都不會老,但是男人的心比狗都不如,今天愛你這張臉,明天就會更喜歡別人那張臉。你能保證他這輩子都不會變心嗎?」

阮明姝還沒聽完就已經怒了,「他敢!」

所以沈嗣認為她太天真,不懂人情世故,不知人心險惡。

「他為何不敢?如果他娶了你,就是你的丈夫。連你的父母也不能伸手多管別人後宅裡的事情。」沈嗣說了這麼多,隻是想告訴她,男人不靠譜。

「你可以利用他們,把他們當成你的狗來使喚,但是你不能依靠他們,知道嗎?」

阮明姝不知道,似懂非懂。

沈嗣拿她發懵的模樣沒轍,道理就講到這兒。

「你嫌辰時太早,那就往後再挪半個時辰。」

古代的半個時辰,相當於現代的一個小時。

沈嗣已經對他嬌氣的古代小妻子非常的仁慈,而且已經做出了超越原則底線的退讓。以前他去醫學院上公開課,不允許任何人遲到哪怕一分鍾。

他自己在上大學的時候,每天早上六點鍾起床獨自去實驗室。

這種近乎變態的自律,堅持了很多年。

所以在沈嗣看來八點起床不算早起,人都是在懶惰中逐漸喪失自我。

阮明姝不敢和他討價還價,「噢。」

她仰著細頸,弧線優美纖瘦,小臉輕抬,小小的聲音很糯:「臉哭花了,幫我擦擦臉。」

沈嗣往後退了半步,留了幾分距離才聞不到她身上的香氣,「自己擦。」

阮明姝很懶的,尤其是晚上臨睡前什麼都不想做,「我手腫了的。」

她知道自己有多矯情,但是能不改的地方她不想改,「你不教我利用男人嗎?夫君,幫我擦擦臉。」

沈嗣臉色凝重,一板一眼糾正她:「不要叫我夫君。」

他補充,一字一句語氣很重:「以後也不許叫。」

「相公?」

「官人?」

燭火晃在他嚴肅凜冽的臉龐,沈嗣的氣息都是冷的,他說:「都不許,你叫我的名字。」

阮明姝裝作沒有聽見他的話,「要擦臉。」

她仿佛就在告訴他,你不幫我擦臉我就天天都叫你夫君。

沈嗣做出了妥協,這也不是他第一次給她擦臉。用過了溫水的絲帕慢慢將她哭得髒兮兮的臉蛋擦拭乾淨。

阮明姝乾乾淨淨撲回被子裡,「手腫了,明天是不是就不用抄書了?」

沈嗣將手帕疊得方方正正,整齊放在一旁,「不用。」

她以為躲過一劫,還不知道明天要入宮去拜見皇後娘娘。

阮明姝興奮的睡不著覺,她的夫婿重新抱來一床被子,睡在床榻的另外一側,她轉過身來:「沈嗣。」

「你有心上人了嗎?」

既然他如此的正直偉大,不以貌取人,那他喜歡的姑娘肯定很有文采。

其實沈嗣不喜歡任何人,從初中到研究生畢業,都沒有談過一場校園戀愛。

畢業後進入醫院工作,也沒有任何關於情感上的需求。

他仿佛在平靜的等待世界毀滅的那天。

「睡覺。」

「不說算了。」阮明姝又氣呼呼背過身,閉上眼睛之前悶在被子裡自言自語:「保佑我今晚夢到我表哥。」

沈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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