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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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嗣沒有綠帽癖,他這小妻子腦回路又不同於常人。不能要怨他嚴防死守,走哪兒帶哪兒。

若她不肯就綁著隨他去雍州,也不全是沈嗣嚇唬她說的話。這樣辦比較省時省力,高效便捷,不過鑒於她膽小如鼠,不到萬不得已他不會用這種損人也不利己的方式。

沈嗣又不是故意虐待她,瞧著她氣的小臉發白,好笑的同時還有點生氣,「我給你調製了驅蟲的膏藥,四月遠遠算不得炎熱,你若是受不了,我給你打扇。」

阮明姝挑三揀四:「光打扇有什麼用?」

沈嗣的底線不知何時起步步退讓,早先說好絕不縱容她,他自己反而失言。

「路上不會少了你的冰塊來降溫。」

即便如此,阮明姝還是不滿意的。

她不想去,看什麼都不順眼,哪裡都能挑出刺來。

阮明姝又怕他真的找兩根繩子將她捆起來扔進馬車裡,到時候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她怕沈嗣有很大部分是因為那顆血淋淋的人頭。

直白袒露在她麵前的血腥,震懾了她。

阮明姝除了詛咒他早點死之外,拿他毫無辦法。而且對一個天閹,絞盡腦汁用美人計也是徒勞。

她百般不情願,也得跟著他折騰。

沈嗣嘴上說自己是去查案,她亦是見過他刑訊審案時用的手段,他隻會嚴刑逼供,這樣能查出什麼案子?

阮明姝不得不屈服於他,僵硬點點頭答應了隨他去雍州查案子。

至於行李,沒有兩個大箱子,定是不夠裝的。

他可別嫌她麻煩事多。

阮明姝保證那個時候他定會後悔帶上她這個不省心的嬌小姐。

要帶春天的衣裙,也得帶著夏裝。

雍州不是最富庶的地方,若是買不到好料子做衣裳,她可不就得委屈自己?阮明姝可以短了吃喝,卻不能將就著穿不夠好的衣裳。

「既然你已決定,我又能說什麼。」

「你成日悶在京城,出去看看大好河山也可開拓眼界。」

沈嗣說話一向漂亮,方方麵麵都挑不出毛病。

可阮明姝就不是會和他講理的尋常人,天生就覺得自己高人一等。沈嗣覺著她像隨時都在炸毛的壞脾氣小貓咪,眼睛漂亮極了,眼神警惕靈敏,豎著耳朵說話。

「你是嫌我眼皮子淺薄?」

「沒有。」

「你讀書時成績也沒多好,差點還被太傅轟出學堂呢。」阮明姝回擊他,這件事是張玠說給她聽的。

張玠和她說過很多話,什麼都有。

那個時候張玠一有機會就在她耳邊絮絮叨叨,說盡了沈嗣的壞話,說他少時念書什麼都背不出來,照著書念還有些結巴,完不成太傅布置的作業,就去偷搶別人的,陛下知道後勃然大怒,軟禁了他兩個月,叫他閉門思過。

沈學霸也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被人指責成學渣。

原主除了張臉長得還不錯,還真是打著燈籠都難找出一個優點。

心理陰暗,性格狹隘。

嗜血成性,殺戮無辜。

看來原主不僅性格有缺陷,學習能力也很有問題,難怪不受重視。

沈嗣並沒有她想象中的羞愧,坦然點頭:「你學的不好,我學的也不好,可見我們天生是要做夫妻的。」

阮明姝被他晦暗漆黑的眼盯得發怔,又聽見這番話,更是麵紅耳赤,「誰和你是天生。」她嘀嘀咕咕:「明明是你要強求。」

沈嗣收下她的不滿,事已至此,隻能委屈她和他做一場夫妻。

而且沈嗣這些日子也想過了,和離不是最優選擇。

古代人,迂腐刻板,不適合她。

能無底線縱容她的男人,這個世道卻也不好找。

何況沈嗣覺得自己應該負起責任,並且要負責到底。即便是原主留下來的爛攤子,他也不能為了省事就甩手不管。

沈嗣的指腹剮蹭了兩下她的唇角,她的唇瓣紅灩灩的,看著像是抹了口脂,倒是怪漂亮的,卻原來是天生麗質。

「委屈你了。」

阮明姝感覺自己被他噎了一下,垂下眼皮,抿了抿唇不再說話。

新科狀元騎馬遊街,是件大喜事。

尋常百姓家裡有讀書人,也想去看熱鬧沾沾喜氣。尤其是早就聽聞今年的新科狀元郎樣貌不俗,長得比探花還漂亮。

眉目清俊,氣質出眾,年紀也是極輕的。

這樣好的條件,說不準皇親貴胄都打算要來榜下捉婿。

春風得意馬蹄疾,阮敬辭是極不喜歡出被圍觀的,可是又不得不走這個過場。他繃著張看不出喜色的臉,月匈前佩戴大紅繡球,坐在高頭大馬上。

阮明姝帶著春枝出門,早就定好了酒樓最好的位置。

街邊人擠人,酒樓裡亦是滿座。

阮明姝以前也來過此處,陸衍被點了探花的那年,她也是站在同樣的位置,靠在窗邊往外看。

給他扔簪花、手帕的小姑娘們,數都數不過來。

那時候阮明姝也還小,靦腆害羞,也給陸衍丟了簪花,隻是他連看都懶得看一眼。

酒樓早就不剩什麼好位置。

世家小姐們哪能錯過相看夫婿的好時機,眼巴巴的展望著,隻等看中了人回去就要父母去幫忙說親。

她們都認得阮明姝。

不過自打阮大小姐出嫁後就不常見她了。

「阮姑娘。」秦家的小姐見了她,下意識讓出了路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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