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人證物證俱全,王長史無法抵賴(1 / 2)
「大人,當初方占河給我們看過王長史寫的信,信上說,若我們聽從王長史的話,和秦小滿簽訂十年租約,他明年還可以給我們爭取災年減稅。」
「假如我們不聽從王長史的話,不改租契年限,有的是方法讓我們後悔。王長史可是主管榮州糧稅商稅的,這不是逼迫是什麼?」
「對,我們和李兄一起看的信,上麵寫了什麼我們絕對記不錯!」
眾人紛紛附和李大福的話。
當初方占河在短短一日內說服大家延長租約年限。
勢必是拿出了令大家心悅誠服的證據。
如今,便遭到了反噬。
「方俊傑,王之昌寫給你老子的信呢?」
李大福暴喝一聲。
「這狀子也有你的一份,拿不出證據咱們都是汙告,是要反坐的!」
「你是想跟著叔叔伯伯們一起去廢礦坑裡挖石灰?!」
啪。
章縣令輕拍驚堂木,本來是打算讓李大福別再當眾威脅證人。
不料,靠在牆角的方俊傑嚇得跪倒在地,不停地哭訴。
「大人,我爹藏在書房的兩封信讓人偷走了,我和李叔叔他們真不是汙告,我用性命保證他們說得都是真的!」
「王長史……一定是王長史讓人毀了那兩封信!」
方俊傑的話,讓李大福等人麵色劇變。
「大人!就算沒有信件,可我們都是人證,這件事也容不得顛倒黑白。」
「是啊,大人你是我們的父母官,你要明察啊!」
眾人齊刷刷地跪了一地,贊揚章縣令的馬屁拍了個滾圓。
「……」
章縣令捏了捏袖子裡的信封一角,麵色很微妙。
這兩封信,還真的是堂下眾人狀告王之昌的關鍵證據。
並且信上的內容與李大福他們說的也沒有出入。
此時拿出信來,就能夠定了王之昌的罪。
「大人,你可要替大家做主。」
章縣令看向坐在堂下開口的夫人朝他點了點頭,了然一笑。
再無猶豫地將兩封信掏出來,放到公案桌上。
啪!
雜聲落下。
「你們上前來看,是這兩封信嗎?」
章縣令麵色坦然地解釋。
「就在剛剛,有人將這兩封信送來縣衙,我見信中蓋著王之昌王長史的印章,所寫內容與你們說的一致,應該就是你們口中的信。」
「兩封?」
李大福聽到這話,神情一變。
「對,一封是王長史逼迫你們改簽租約;另一封是讓你們囤積糧食,沽價待售。」
章縣令比劃著兩封信,掃了一眼堂下眾人。
「你們來確認一下是不是你們當日所看的那兩封信。」
「……」
一時間。
眾人躊躇不前。
他們隻見過一封信,第二封囤糧的信是方占河口述的。
可如今,要麼不認,要麼全認。
反正囤糧賣與皇商董家也是王之昌牽線搭橋,還拿了不少好處費,結果害得他們糧食砸在手裡賣不出去。
「既然做了初一還怕做十五?」
李大福對著左右的人嘀咕一聲,率先站了出來。
「大人,我來認!」
「好。」
其實對於囤糧一事,章縣令並未放在心上。
王長史向來執掌榮州稅糧數年,皇商董家在民間采購不足糧食交不了差,好多時候,還是王長史打著增加府衙稅糧,從榮州稅糧裡低價變賣給董家的。
榮州王家今年更是經常到處搜刮糧食,這都是人盡皆知的事。
認不認都沒什麼大不了的。
但既然送信的送了兩封信來,他也隻能照單全收,總不能私吞下一封,讓人懷疑他在官官相護。
李大福粗略地掃了幾眼,便點頭認下。
「對,就是這兩封信!」
哪怕沒看過第二封,但和方占河說的也差不了幾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