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洛杉磯探險小分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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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個非常特殊的日子,於我而言,這是最近幾個月裡唯一一次值得紀念的時刻。

自從那個沒有長角的魔鬼來到球隊後,我已經很久沒有放鬆過自己了,長路漫漫,唯鐵作伴的滋味相當不好受,但為了變得更強,為了在籃球場上更出色的表現自己,我終究還是低下了那顆驕傲的頭顱,成為了魔鬼身旁的同行者。

我仰望著頭頂的陽光,有多久沒有這樣安安靜靜地看過天空了?

頭一次發現加利福尼亞州的景色如此美麗,如果可以,我願意一直沉浸在這美妙的時刻中。

然而,一道如同夢魔般的聲音,打破了我此刻的寧靜。

「瞅什麼呢?天上有豬在飛?」

沒錯,說這句話的正是我的「好兄弟」林沐,那個帶著我在擼鐵道路上越走越遠的惡魔。

「我T快等了一個小時了,你問我在瞅啥?」威少很氣憤,如果不是理智壓抑住了他那不太靈光的腦袋,今天高低要讓對麵見點紅色的東西。

「別生氣,好東西不得多等一會兒?今天我會讓你倆知道,什麼叫做真正的快樂!」林沐自然地將胳膊搭在威少的肩膀上,順勢又將大手放在了那圓圓的腦袋上,略微盤了幾下,別說,還真的叫人有些上癮。

就好像那些五六十歲的大爺喜歡軲轆核桃一般,怪不得鄧肯沒事乾就擼吉諾比利的腦袋,這種體驗,別有一番滋味。

「我倆?除了我,還有誰?」

「樂福啊,他可是今天的東道主,我倆的快樂,還得指著他來買單!」

眾所周知,想要得到快樂,必要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喜歡讀書的人,沉浸在圖書館中,代價便是他那不值錢的個人時間。

喜歡打籃球的人,在球場上大殺四方,代價便是無人可知的辛苦訓練。

喜歡按摩洗腳的人,享受著技師們貼心的個人服務,代價便是你囊中為數不多的鈔票。

林沐今天的目標,便是洛杉磯附近一家著名的洗腳房,聽說那裡的技師一個個貌美如花,手法極佳,廣受男性同胞的好評。

當然,這種好事兒不能夠一個人享受,快樂要一起分享,這是林沐18年間深受社會主義教育而獲得的認知。

因此,他叫上了威斯布魯克,又喊上了凱文-樂福,決定三個人一同前往。

在林沐到來後的五分鍾,樂福穿著一身花背心,開著一輛小汽車停在了兩人的麵前。

就家庭背景以及經濟情況而言,樂福無異於球隊中NO1的存在。

身世顯赫的豪門世家,這可不是一句玩笑話!

相較於沾染毒品被指控入獄,目睹好友被槍殺後決定洗心革麵的老威斯布魯克,凱文-樂福的父親斯坦-樂福,可是遠古時期的球員之一,在1971年NBA選秀中於第1輪第9位被巴爾的摩子彈隊(現華盛頓奇才隊)選中,職業生涯曾效力於巴爾的摩子彈隊、洛杉磯湖人隊以及聖安東尼奧馬刺隊。

樂福也算是子承父業,且在聯盟中獲得了比父親更出色的成就。

當然,如果僅是這樣,樂福的家庭背景算不上有多顯赫,然而因為在國內名氣、傳播度等種種原因,有件事情幾乎都沒有人扒過,就是斯坦的哥哥、樂福的伯伯:麥克·樂福。

他是上世紀60年代成立的美國搖滾樂隊「The Beach Boys」的成員,並擔任主要創作人和主唱之一(這同時是個和聲樂隊,個個會唱)。樂福和叔叔麥克的關係很不錯,且據說樂福小時候,曾被帶到演唱會台上表演過,「The Beach Boys」算是半個家庭樂隊,他們的核心陣容,主要是由幾個有血緣關係,並關係密切的人組成的。

麥克·樂福的表兄弟布來恩·威爾遜、卡爾·威爾遜和丹尼斯·威爾遜皆是樂隊核心成員。

而其中,布來恩·威爾遜身為樂隊隊長和主心骨,他在現代樂壇的地位,不開玩笑的說,跟保羅·麥卡特尼和約翰·列農相差無幾,「The Beach Boys」,或者說是「沙灘男孩」,他們在現代音樂史的影響力和地位,不遜色於披頭士、貓王、辛納屈這些人多少,可以說是美國文化的一個代表,確確實實也有不少人認為他們是美國史上最偉大的樂隊。

最具知名度,最具文化背景,在如同NBA這樣的聯盟中,樂福一家絕對算得上家境顯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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