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賣金首飾(1 / 2)
淩峰準備把金首飾賣給一個叔叔,這個人也是孤兒院長大的,和淩峰同一個孤兒院。
他在臨海市靜庵區的一個珠寶古玩店當經理,給淩峰出的價格比較高,所以前世十幾年淩峰都是在他那出貨。
從寶山區出發,騎了半小時不到,就到了靜安區,淩峰的目的地,淩峰的叔叔叫淩國榮。
「歡迎光臨」
「謝謝,榮叔在嗎?」
「小峰,有兩個月不見了,你又變壯了,走,到包間裡麵喝茶」榮叔說到,他今年五十歲,有點發福了。
「你小子運氣不錯啊,總共三百克黃金,現在金價是兩百二十五一克,按兩百一克收,總共六萬。」
大洋現在不值錢,所以淩峰留在了家裡。
「嘿嘿,是工地裡大家一起發現的,我跟著分點。」
賣完黃金以後,淩峰又去了記憶中的伽定郊區城中村查探另一處藏寶地,靜庵區到伽定又騎了一個小時摩托車。
記得那戶人家的房子是民國時期的院落,院子裡有一口水井。
水井邊上還有一顆枯死的枇杷樹,當時老房東做不了體力活。
所以花了兩百塊,找了兩個人,準備把枯死的枇杷樹連根挖了,然後種桃樹。
當時房東找的兩個工人剛好和淩峰同一個工隊乾活,並且幾人約了晚上喝酒。
所以雖然房東就招了兩個人,價格兩百元,但是一起去幫忙的還有四個人,大家就想一起忙完然後去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