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路遇附骨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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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二十一年,春,上海縣。

經過了數月之久,孫亦諧和黃東來終於又回到了這個當初出發的地方,重回了大朙的懷抱。

而當初留在此地,作為魏公公聯絡人的那位錦衣衛總旗趙禕,自也早就在這兒做好了接應他們的準備。

列位,您可注意啊,是「接應」,不是「接風」。

雖然按照人之常情,雙諧和魏公公遠赴海外這麼久、好不容易才完成了任務回來,趙總旗無論是代表官方還是個人,給他們接個風,即設宴款待一下,那都是應該的……

但是呢,咱也知道,這次的任務從根兒上說,並不是什麼露臉的事;本身皇宮裡的國寶被東瀛使團盜走就已經挺沒麵子的了,萬一要走漏了風聲,讓一些不法分子覺得你紫禁城裡的安保也就那樣兒,然後動起了歪心思,那可咋辦?再者,盜竊的後果並沒有用外交手段解決,而是靠著倆江湖人物去尋回的國寶……這又算個什麼說法?難道我天朝上國對這幫蠻夷這點威懾力都沒有?連一件被盜的古董都要不回來?以及朝廷自己就沒人了嗎?得找外人幫忙?

還有,就算要吃喝玩樂,也最多給你們安排在出發之前,如今你們都返程了,烲龍璧也已經在手,再去整這些節外生枝的事情……那萬一東西又丟了呢?這國寶從你們手裡二次丟失的罪過,可比打一開始就沒找到還要大呢。

我這麼一分析,想必諸位看官也就明白了,指望趙總旗給孫黃二人大排筵宴什麼的那是不可能了,甚至這「接應」,重點來接的都不是他們這兩個人,而是那烲龍璧。

您還別覺得這不近人情,給皇帝效命,大多數時候就是如此,隻要你最後把任務完成了,那其他都好說,故事你怎麼編都行,賞賜也絕對少不了;但要是東西沒拿回來,那就是「未能完成皇命」,僅這個「失敗」本身就夠治你罪的,至於你們在那過程中付出了多少努力、遭遇了多少客觀上的困難,這你說再多也沒有意義。

趙總旗和魏公公都是朝廷的老特務了,這些道理他們自然一清二楚,他倆也不跟雙諧整那虛的,接頭後直接就將上述那些門道跟孫黃二人挑明了,意思裡你倆也別見怪,想要真正鬆懈下來,等回京復命後再說吧。

孫黃二人聽罷,稍微商量了幾句,便都覺得:那要不咱倆就在這兒把東西交接給公公和總旗,京城就不去了。

當然了,他倆肯定不是因為回來後沒人接風、跟朝廷置氣才這麼說的,隻是覺得繼續北上實在是不值當。

站在他們的角度,這筆賬其實很好算:

其一,找回烲龍璧的命令是皇帝在去年秋末下的,這小半年都快過了,他當初的氣兒鐵定已經消了,而且冷靜下來想想的話,這事兒本身的確也不算大,所以很可能……此時皇帝早就把這事兒給忘了,孫黃現在去復命,並不會得到多熱情的召見。

其二,咱前文已細說過,雙諧在「十三死肖」事件中得到的封賞對他們來說差不多也到頭兒了,別的東西賞給他們,意義並不大,甚至會成為負擔,所以就算皇帝最後真挺熱情的要好好賞他們,結果也是帶來新的難題。

其三,中原套路太深,北上旅途不短;這種護送任務不僅是身體累、心更累,魏公公和趙總旗本就是朝廷的人,乾也得乾,不乾也得乾,但雙諧何必為了自己並不想要的一些賞賜再去遭那罪呢?就不如在這裡把東西托付給魏公公和趙總旗,還能借此做個順水人情。

於是,孫黃自己商量完之後,便去找魏趙二人說了這想法。

魏謙和趙禕初聽他們的要求時,本來是不答應的,畢竟當初皇帝的命令是讓雙諧去取回烲龍璧,而魏趙兩人隻是給孫黃當後勤的。

但隨後雙諧又給他倆算了筆賬,還把想好的「應對」一說,總旗和公公那心思就動了……

尤其那趙總旗,他暗忖道:這倆小子說得有道理啊,都過了這麼久了,陛下日理萬機,恐怕早就忘了當初下的命令具體是什麼了;即便還記得,隻要烲龍璧最後順利送回,陛下肯定還是高興的,接著我們就按照這倆小子所說,把「兩位少俠稱自己是江湖中人、屢屢進宮多有不便,加之他們淡泊名利、不願再受封賞,故才苦求微臣代他二人向陛下復命,還望恕罪」這套以退為進的說辭報上去,那陛下不可能會發怒啊,甚至會很感動,到時候論功行賞,不就都是我和魏公公來受著了嗎?

雙方這麼一拉扯呢,最後魏趙二人便答應下來了。

這之後,魏公公和趙總旗一路護送烲龍璧回到京城,結果也確實如他們所預料的,早已淡忘此事的朱杝,在聽完兩人的匯報後,還真為雙諧的「高風亮節」感動了那麼一小會兒,並在這股情緒下大加賞賜了魏趙二人,也算是皆大歡喜,當然那就不是咱要細說的事了。

咱還說回孫亦諧和黃東來這邊,告別了魏公公和趙總旗的第二天一早,他倆就拉著老胡出門,開始到處閒逛。

這「老胡」呢,自然就是那胡聞知了,因為在船上已經跟雙諧混熟絡了,後者對他的稱呼也就變了。

昨日,跟隨雙諧一同回到大朙的他,因為旅途勞頓、加上身無分文,所以剛下船這一天一夜,他都待在客店房間裡,門都沒怎麼出,而雙諧也因為在跟魏趙商量事情,無暇顧他。

不過今天不一樣了,孫黃二人眼下已是無事一身輕,那便是街溜子本性發作,高低得帶著老胡出去開開眼界啊。

而時隔二十年才重回故土的胡聞知,確實也是需要有向導帶帶他,不然很多生活上的細節和習慣他都有點不適應了。

「怎麼樣?老胡,還有什麼想去的地方嗎?隨便提,錢不叫事兒啊」

這天中午,三人剛從當地一家不錯的飯館裡走出來,還在剔著牙呢,孫亦諧就已經在問胡聞知下一家去哪兒了。

「害,哪兒都想去,都見過,又都新鮮,嗬嗬……」緊隨其後的胡聞知,那臉上盡是喜悅。

作為一個智略城府都已磨練得不俗的人,其實他很多年都沒露出這神情了;事實上,昨晚在客店房間裡一個人吃晚飯時,僅僅是因為久違地吃到了中原的飯菜,他還偷偷抹了幾滴眼淚。

此刻誰又能知道,他這句簡簡單單的「都見過,又都新鮮」背後,是整整二十年的漂泊所留下的遺憾和唏噓。

「那要不去集市走一圈?買點穿的用的」

很快,黃東來便建議道,「聽說本地的織業在全國也是排的上號兒的,我們這幾個月跑下來,置換的衣服都快爛完了,正好一起去整幾件唄?」

他這主意靠譜,三人說走就走,不多時,他們已行到了集市的正街口。

三人還沒進去呢,便見得不遠處人頭攢動、議論紛紛。

這熱鬧,能不去看看嗎?

三人擠到人群靠前處,結果發現,原來是牆上有新貼的告示,或者說……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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