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番外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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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婚期訂在了八月,江槐刻意選的日子,在他們生日之前,盛夏,似乎明媚得得一絲陰霾的天空,和八月熾熱的陽光。

婚宴在檀州臨江閣舉行,婚禮原本預計是露天,明霜因為怕曬拒絕了,改為了室內。這場人來人往,檀城名流圈子幾乎來了大半,明霜從小慣於這種場合,一點不覺得生疏拘束。

她是這場婚禮上最耀眼的明星,許端端是伴娘,穿著粉色的婚紗禮服,明霜人緣很好,盧思佳也搶著想當伴娘,可惜伴郎隻有一個,為了平衡人數,最後還是讓許端端當了,明霜穿著婚紗和伴娘團合了好幾張影。

她今天格外漂亮嫵媚,蜜色的波浪卷發,修身掐月要的婚紗,顯出無比窈窕的身段來,雙腿修長潔白。

至於江槐,他縱容明霜慣了,即便是他們的婚禮,他是此生唯一一次當新郎,待人接物這些瑣事都由他做了,明霜隻需要玩得盡興,然後之後和他一起上台宣誓。

司儀說的那些套話聽得明霜耳朵起繭,又走神了,她從小隨著明立誠,學會了那套見人說人話,見人說鬼話的兩麵派,從來都看不起這些儀式和套話,耳畔隱約聽到司儀在問,什麼是否會一生一世愛她。

江槐聲音落在她耳邊,很認真堅定,他說,「是。」

陽光從那扇巨大的玻璃窗頁裡照入,不遠處,檀州江潺潺流淌,他白皙清俊的側臉染上了一層暖色光暈,黑眸乾淨又認真,認真地握緊了她的手。

明霜看著她,直到聽到司儀問,「明小姐,您是否可以做到一生一世,無論貧富鬼賤,無論禍福,都愛他?」

禮堂內一時安靜了下去,似乎所有人都在等明霜的回答——

時間門似乎過得很快,又似乎過得格外漫長。

「是。」她沒看江槐,輕聲答了句,漂亮的臉上沒有表情,便瞬間門感覺到身側男人握著她的手力氣陡然加重。

她認識江槐八年,分分合合,期間門發生了無數曲折故事。

然後,這麼久,江槐想在她這裡得到的,她從來沒有滿足過的,其實,不就是那一句話麼?

婚禮請柬設計也是江槐一直顧看的,大紅底色上,江槐先生x明霜小姐,一行字格外顯眼,看起來很俗,但,明霜想,俗得倒是也興高采烈,熱熱鬧鬧。

似乎都籠著一層熱鬧幸福的輝光,

明霜被江槐握著手,一直在走神。這完全是她人生計劃之外的事情,她人似乎分成了兩半,一半留在實體裡,一半是她以前的靈魂,脫出軀殼在冷眼看著這場婚禮。

可是,站在她身側的人,是他,是江槐,世上也隻會有一個的江槐,她能怎麼辦呢?

江槐注意到了,他抿著唇,握緊了明霜的手,無論用了什麼辦法和手段,無論用過了多少年,最後,這隻小鳥,在他這根樹梢上停滯了下來。

「來,新郎官,來喝一杯。」檀城風俗,婚宴上男方被灌酒依舊是個慣例了,江槐平日性子清冷,給人距離感,加上如今的身份地位,來灌他酒的不至於,不過,來叫新郎官喝酒的卻也總少不了。

明蕭便是其中之一,他端著杯子,唇挑起一縷笑,「妹夫,來,喝一杯。」

李恆遠和徐天柏他也來了,他們是明霜《刻意沾染》,牢記網址:1發小,李恆遠當了今天的伴郎,明霜人緣好,男性女性朋友都多,都在目光炯炯盯著江槐,如若不是還有些顧忌他的身份,估計這些人早上來,不管不管和他拚酒了。

明蕭杯底甚至是白酒,能聞到辛辣嗆鼻的味道。

江槐平日除去應酬,基本滴酒不沾,從小到大,他喝酒最多的一次是十八歲時,追明霜去了酒吧,隨後,直接進了醫院。

兩人同居後,明霜想給他養身體,極少給他喝酒。可是,今天是不同的日子,江槐沒有猶豫,接過了明蕭遞過的酒杯。

他唇沾到酒液,喝下去半口,明霜忽然劈手奪走了那杯子。

明蕭挑眉,「?」

明霜白膩的手指把玩著杯子,「怎麼,我不讓他喝,不行?」

「霜霜。」江槐低聲說,「沒關係的,我能喝。」

「不讓你喝就不讓你喝。」明霜眼睛生得黑白分明,睜圓了看人時,很像某種名貴嬌貴的貓咪,「你不聽我話了?」

她直接就著江槐喝的位置喝完了那杯殘酒,將杯底對周圍一亮,唇一彎,「我們今天這不興這套,他不喝,要想喝來找我。」

「霜霜。」江槐握住她纖細的手腕。他不可能叫她給她擋酒。

「江槐,你身體是我養出來的。」她湊到他耳畔,用隻有他們能聽到的音量,「你沒有決定權。」

「喝壞了,你賠我?」她聲音很輕,「你賠不起。」

江槐長睫微垂,聽了這話,心尖似乎也顫了顫,握緊了她的手。

見明霜奪走酒杯,周圍人都安靜了,很快,不知道是誰鼓了第一聲掌,隨後,徐天柏自己喝完了那杯酒,高聲說,「哎,看我們十五多寵自己男人。」

「是啊!」

「對。」

「江哥,真幸福啊。」說話的是個年輕晚輩,口不擇言了點,但羨慕卻是真的。

明霜極為漂亮,極為無情。這兩點,是她身上最出名的兩個標簽,外表是灼熱璀璨的,內心卻是萬裡冰封的長河。

能得到明霜的青睞和寵愛,誰不羨慕呢?

尤其之前,坊間門有些據說這隻是兩家之間門商業聯姻的傳聞。說明霜很會玩,不願收心,江槐忙於工作,不在意兒女情長。謠言在這一幕後徹底不攻自破了。

「這丫頭。」徐天柏和李恆遠湊在一起,低聲說,「真栽了。」

他們和明霜從小一起光屁股長大,在她婚禮上,第一次見到明霜這麼對一個男人。

他們想起多年前那個穿著校服的少年,再看到如今眼前男人,情緒都極為復雜,作為知道他們這麼多年的知情人。

江槐穿著正裝,身姿頎長,清顏如玉,和明霜肩並肩站著,這樣一個男人,甚至不需要刻意和周圍人相比,他便是最出挑的。

李恆遠其實也算是眉清目秀的年輕小帥哥,但是,站在江槐身邊,江槐甚至根本不用刻意打扮,他也被完全壓了過去,顯得極為黯淡無光。

江槐五官細看,更像母親於嫣,是不折不扣的大美人,一身如覆霜雪的清冷氣質卻是隨了江家人。

女眷視線幾乎都落在了江槐身上,帥哥這時代如今比美女稀缺很多。

「怪不得霜霜願意結婚了。」明霜的好友桌上,林清曉安靜坐著,聽一邊另一位女生笑,「以前,那是因為沒遇到這種級別的帥哥吧。」

曾經滄海難為水,有這麼一個老公,明霜以後估計也可以收心了。

「他們是高中同學。」陳璿也坐在這桌,眼下見這一幕,極為感慨,朝那個女生解釋,「認識很久了,現在終於走到一起了。」

江槐和明霜結婚的消息,自然他們檀附的校友圈裡也早傳開了,但主要還是因為江槐。明霜畢竟隻在檀附念了一年,江槐當年實在太出名,不過他為人低調疏冷,總是獨來獨往,極少有人敢去接近。

不少男生戲稱,知道這消息,不知道當年多少曾暗戀過江槐的女生要心碎了。

畢竟,天上月,山巔雪,那麼懸掛著,沒人染指,還可以有個指望,如今被摘走,又是另一番感覺了。

那雙修長的手,和明霜的手緊緊相纏。

江槐心情難以形容,在這場浩大的婚禮上,他凝著她的側臉,心中滿溢的情感似乎到了一個頂點,多年絕望的求而不得,換來了一個這樣宛如夢中的婚禮。

明立誠表情也很復雜,明霜今天出嫁了,她是他的獨女,他牽著明霜的手,交給江槐時,她飛快掙脫了他的手,絲毫沒有不舍,便輕車熟路,很驕傲很習慣地,把自己的手伸給了那個男人。

明立誠恍然想起,他上次抱起女兒,已經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似乎是喻殷還在的時候,明霜還才六七歲,在花園裡野,摔傷了腿,明立誠正巧談完一幢生意回家,於是順勢背起來了女兒,帶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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