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花不完了!(1 / 2)
「餘總,我畢竟是鼎峰娛樂的股東,這、、、」
「林夏,我之所以會和你聯係購買這版權,主要也是因為我的奶奶,就是一位戲劇藝術家,就是在數十年前膏藥國入侵時犧牲的,這次拍攝,也算是了我的一個心願。」
「餘總,短劇改編以及版權的事情沒有問題,這首歌曲版權,我還是希望留給自己,需要宣傳時,您可以隨意使用。」
「也好,過後我們在詳談。」
在掛斷了之後,林夏將手機還給了李天寂。
回想著剛剛這位帝豪娛樂的餘總對自己說的話,一時之間竟然不知道他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不過想要買全部版權的這個事情,林夏感覺也沒太多好商量的。
首先歌曲的版權自己是肯定不會賣出去的,不過想要短劇或者改編電影之類的,自己是可以配合的,畢竟這樣的一個故事改編成電影,對於華夏國戲劇的文化宣傳,也是有百利而無一害。
並且這個短劇能夠改編成電影,也算是對於自己腦海之中編造出這個故事的認可。
能拍成電影,有人願意投資,林夏自然是感覺極好的。
到了那時候,自己的這一首《赤伶》,如果他們是想要用於電影的宣傳,那麼林夏感覺雙方到時候是可以合作的,這一點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此時的林夏對於這個突然而來的徐總,突然的高額提議,自然是不敢第一時間就直接答應下來。
這樣的事情,自己最好還是回到鼎峰娛樂之後,讓雙方的兩個老總去談就可以了,自己可不想管這些事情。
在李天寂拿著手機離開之後,突然,又有一位製作人走了過來,手裡麵端著一杯酒,看上去年紀也比較大了。
這個製作人正是這期被淘汰的踢館嘉賓馮有奇。
不聊不知道,一聊嚇一跳,剛剛在吃飯的時候,這名製作人也沒有和自己說話,沒有想到的是,現在一聊天,對方說他居然也是鼎峰娛樂簽約的製作人。
林聽到這話的時候還愣了一下。
不過來轉念一想,鼎峰娛樂畢竟也是一家不小的娛樂公司,所簽約的製作人肯定不會隻有自己這麼一個。
之前簽約的那些高級製作人們,自己也僅僅隻是知道有那麼幾位,又不是公司的全部。
簡單的聊了幾句之後,林夏也對於這位製作人被淘汰的事情進行了安慰。
不過,這個馮有奇,雖然這一期節目被淘汰了,但是在林夏看來,似乎也並沒有受到多麼大的影響,並沒有多麼的傷心。
倒是灑脫的性子,在聊天的時候聽到了自己的安慰,舉著自己手中的就被還對自己說了聲謝謝。
可能這也和他的年齡有關,這馮有奇先生,林夏感覺自己按照輩分來說,應該叫叔兒,確實是看上去年齡不小了。
剛開始馮有奇過來看見自己的時候,也是直接喊了自己的名字,因為雙方的年齡差確實是有點大了。
不過,簡單聊了幾句之後,林夏也知道了這馮有奇為什麼會突然找上自己,原來還不是隻來簡單問個好,聊個天。
他居然還有任務在身。
同時這個馮有奇也算是替公司給自己傳達一些話,這些話公司的那些領導們不好意思直接和自己說。
在馮有奇聊了一會兒之後,林夏也就知道了是什麼意思了。
第一期節目的時候,自己邀請的李君,是自己公司的藝人,這個公司自然是非常開心的,並且能夠讓李君的復出舞台出現在央視這個平台上。
對於整個公司來說,也是有著巨大的收益,畢竟憑借公司現在的能力,想要安排藝人在央視上進行表演,那是幾乎不可能的一件事情。
現在和林夏合作的這首歌曲,不但作為復出舞台成功的宣告復出,還又火了一首歌曲,這對於公司和林夏都是非常好的消息。
這次的《王牌製作人》節目,對於公司來說就是一次極好的機會。
可是,這個第二期節目的錄製過程之中,公司們也在密切的關注著林夏會和哪位歌手進行合作。
沒有想到,林夏這次居然會選擇和不是本公司的人合作。
看到了這個情況之後,雖然公司的那些領導們也都覺得這個舞台非常驚艷,可是歌手不是自己公司的人,這就讓公司領導們感覺到十分的難受了。
如果隻是一首稀鬆平常的歌曲,那還好,可是偏偏是這一首《赤伶》。
這首歌曲在公司所有的領導們看完了舞台之後,都能夠看到這首歌的潛力,如果將這首歌交給公司的歌手來進行演唱。
對於公司會有多少的提升,得到多大的流量,這些都是可以想象到的。
並且,這期節目之後,公司領導們也發現了,隻要林夏選擇和自己公司的歌手們進行合作,憑借林夏的才華,現在的影響力與粉絲數量。
基本上是無論和哪位歌手合作,都會火起來。
將林夏現在的這種熱度給和公司無關的人,對於公司的這些領導們來說,自然是沒有辦法接受的。
所以在這次的節目結束之後,馮有奇也是接到了公司老總那邊的電話,讓他和林夏聊聊天,說說其中的利弊。
「其實主要就是告訴您一聲,如果再能寫出這麼高質量的歌,尋找合作的歌手,希望可以優先考慮一下本公司的歌手。」
「馮先生,我明白了,這事兒其實老總直接跟我說一聲就可以了,怎麼還麻煩您親自來。」
「哈哈,你現在可是公司的頂梁柱,老總可不敢輕易打擾你。」
馮有奇笑著說完,就直接離開了這次的飯局。
林夏也是坐著車回到了酒店,在回酒店的路上,林夏也和車裡麵的周銘說了一件事情。
剛剛馮有奇的話林夏也已經想過了,確實和公司合作,無論是對於自己的收入,還是對於公司都有著極大的好處。
況且現在自己的影響力也已經很大了,身為公司的股東,也是時候吩咐周銘做一些事情,和一些想合作的歌手合作,簽約一些自己想要合作的藝人。
想到這裡,林夏的腦海裡麵突然出現了一個人。
還記得當初蘇晚秋離開魔都,自己在街上閒著逛的時候,碰到的那個唱歌的年輕主播。
如果說想要給公司簽約新人的話,那麼林夏感覺那個年輕人,是可以被公司簽約的。
並且無論他現在有沒有公司,林夏感覺自己都有這個自信。
隻要透露出是自己想要和他合作,那麼那個人絕對百分百會答應簽約的事情。
於是林夏直接就讓周銘去聯係簽約那個年輕人,那個主播的名字,自己也還記得,叫喬森。
將這件事情吩咐給了周銘之後,林夏便回到酒店裡麵休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