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章(1 / 2)
宋小樂完全感覺不到手腕的疼痛,直到宋硯初低頭幫他處理傷口時問了一句:「疼不疼?」
宋小樂的眼淚才倏然落下。
他不敢再往宋先生懷裡鑽了,因為他的宋先生已經不喜歡他了,宋先生對他的喜歡是人類世界的喜歡,是把他當成一個普通的男孩子,想和他牽手擁抱的喜歡。
宋小樂給不了宋先生同等的反饋。
宋小樂才小心翼翼地邁過第一道坎,才稍微改變了根深蒂固的認知,勉強把自己當成人類,至於文珈後麵說的那些,宋小樂不懂也做不到。
他隻能看著宋硯初幫他包紮好,然後收回手。
宋小樂起身站著,宋硯初看起來有些疲乏,他拍了拍沙發,輕聲說:「沒事,你坐吧。」
宋小樂搖搖頭,他幫忙把藥箱收拾好,又去廚房倒了杯水給宋硯初,然後直直地站在茶幾邊上,宋硯初看了他一眼,又移開目光。
宋小樂總覺得有什麼情緒在破繭而出,那是一種很陌生的情緒,那是他想要挽留宋先生又不知如何是好的焦急念頭在腦海中瘋狂回旋,他想要宋先生抱著他,他想要在宋先生的懷裡安睡。
他好難受。
宋硯初突然開口:「小樂,你還要繼續找家人嗎?」
宋小樂很是困惑。
「我以為你隻是一個小流浪漢,所以這幾個月一直派人尋找你的家人,如果你……」宋硯初微微蹙眉,然後換了說辭:「如果你不需要的話,我就讓他們停下來。」
宋小樂當然不需要家人,這個身體的家人嗎?他甚至不知道這具身體的名字,他隻有一個家人,就是宋先生。
宋先生真的要趕他走嗎?宋小樂想:那我就真的變成流浪漢了。
他攥了攥衣擺,然後搖頭:「我不需要,我沒有家人。」
宋硯初點了點頭:「好。」
宋硯初不說話的時候看起來很嚴肅,宋小樂從內心深處泛起恐懼,他死死攥著衣擺,把本就受傷的手腕掙得止不住出血。
宋硯初沒有注意到,他還沒完全從昨天的事情中回過神來。
他覺得自己也很荒唐,比起住在自己家裡的小流浪漢上輩子是條狗,且自我認知也是狗,他更難以接受的是他對宋小樂的感情。
朝夕相處中他對宋小樂萌生的感情到底算什麼?
在這個問題上宋硯初忽然變成了一個堅定的靈魂論者,就像是一種逃避,他開始不停地告訴自己,自我認知決定存在,即使宋小樂的外形是人,即使他和身邊的人比起來,除了心智不成熟之外看不出任何差別,但隻要宋小樂認為自己是狗,那他們之間就存在著不可能跨越的天塹。
宋硯初做不到忽略這一切。
他終於明白為什麼紀嘉怡的出現不會引發宋小樂吃醋,而那隻叫叮叮的小土狗一到家,宋小樂就突然變得粘人,因為宋小樂把宋叮叮看作同類,他不是吃醋,而是爭寵。
宋硯初在公司裡算得上殺伐果斷,他年紀輕輕就繼承了家業,因為出眾的才能,越過他的兩個不成器的哥哥掌握了宋家的核心產業,並且在三年內,將宋家的基業發展了新的高度。
他醉心於工作,空閒的時間則投身慈善,至於情愛,就像是一塊空缺,他一直平靜地等待著一個人來將它填滿。
他以為這個人是宋小樂。
他在相遇最初就不可自控地在這個傻乎乎的小家夥身上投注了百分百的精力和耐心,後來感情逐漸清晰之後,宋硯初認為,這可能是一種互補。
商業的世界很復雜,維持一個集團的運行也很疲憊,他需要一個單純的愛人,就算他的小傻子一輩子都不懂什麼是愛,他也願意用柏拉圖的方式陪伴他。
可現在事情以一種荒唐的方式脫離了原有的軌道,宋小樂信誓旦旦地說著「可我就是一隻狗」的樣子還在他眼前閃現,怎麼也抹不去。
宋硯初嘆了口氣,起身去廚房做晚飯。
宋小樂在長久的沉默中逐漸失去信心,他鼓起最後的勇氣,從後麵抱住了宋硯初的月要。
「宋先生,你不要我了嗎?」
宋硯初握住宋小樂的手,安撫道:「沒有,我隻是一時不太能接受,你不用怕,繼續在這裡生活,這裡永遠是你的家。」
宋小樂咬緊了下唇,他不喜歡這句話。
舊主人那裡曾經也是他的家,有石柱有鐵鏈有遮雨的擋棚,也有剩飯和水,但那裡算家嗎?
小狗不傻,小狗有時候也很敏感,不被主人重視和關愛的感覺很不好,小狗也會難過。
宋小樂不想再重復一次了。
他鬆開手,問:「宋先生,我可以出去一趟嗎?」
「去哪裡?」
宋小樂不吭聲。
宋硯初也不知道該怎麼挽留,便說:「去吧,路上小心。」
宋小樂轉身推門離開了,他呆呆地看著手上被血洇紅的紗布,心想人類真是脆弱,他以前被主人踹到撞上石柱,也隻疼了兩天,沒有出血。
舊主人的脾氣不太好,遇到不順心的事了也會拿他出氣,宋小樂一開始什麼都不懂,撒著歡跑上去迎接主人,可是舊主人嫌他煩,一巴掌就甩過來。
宋小樂呆了呆,咧開的嘴巴慢慢閉上,他試探著抬起爪子扌莫了扌莫舊主人的褲子,可是迎接他的還是一頓打。
宋小樂縮回到石柱後麵。
第二天他還是沒心沒肺地迎了上去,這次主人沒有打他,還扔了塊吃剩的玉米給他,宋小樂傻咧咧地咬住,很開心地用玉米棒磨牙,他想主人真好。
可是舊主人的孩子跑過來,要搶他嘴裡的玉米棒,護食的本能使得他低吼了一聲,孩子哇的一聲哭出來,舊主人立即沖上來把孩子抱開,然後拿手邊的榔頭往宋小樂的身上砸。
宋小樂疼到嗷嗷叫,四個爪子都繃直了,他躲到石柱後麵,疼得一晚上都沒怎麼睡。
第二天早上起來,舊主人過來查看他的傷情,宋小樂有點怕又帶著天然的討好,舔了舔舊主人的掌心,舊主人沒讓他舔,在自己的膝蓋上擦了一下,笑著跟後麵的妻子說:「老話說豬皮狗骨,三朝兩日,狗的命格就是硬啊。」
後來宋小樂問他的語文老師,豬皮狗骨是什麼意思,老師說這是地方上的俗語,狗骨頭的自愈能力都非常強,受傷狗的恢復速度很驚人。
宋小樂點點頭。
他很疑惑:就算我恢復得快,可主人為什麼要打我呢?我也會疼的啊。
宋小樂有很多重活一世都搞不明白的事情,他不懂為什麼舊主人養了他又虐待他,就像他不懂為什麼宋先生寵愛他又不要他。
宋小樂走出小區,炎熱的天氣讓他的傷口又癢又痛,但他並不在意,他往舊主人家的方向走,走了很遠很遠,到了城市的最邊緣,一直到天黑。
他踩著石子路走到舊主人家門口。
扒著矮牆看那塊原本拴了他十二年的地方,真的一點印記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