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高空拋物和高空墜物的區別(1 / 2)
在趙大國的勸導下,朱能祥似乎也恢復了些冷靜,雙眼怨毒的看了一眼蘇安,但也沒在出聲威脅,也沒做出拒捕的動作。
「我給我媳婦打個電話,可以吧?」
深吸了口氣,朱能祥道:「我總要把家裡事情交代一下。」
猶豫了下,趙大國點頭:「可以。」
作為警察,在大多數人眼裡或許是隻死板的認準了法律的條條框框,機械的執行,沒有半點人情。
但其實並非如此。
警察這個工作,不允許他們有半點對自己有利的人情。
但卻允許他們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多一點人情味。
朱能祥拿出電話,給他媳婦交代了幾句,無非就是幫他請個好點的律師之類的。
至於其他的話,在電話裡並沒有多說。
由於他最後關頭的配合,警方這邊沒有給他戴上手銬,而是左右各一人,帶著他離開了。
送走警察後,王華仍舊有些心有餘季的看著蘇安,小心翼翼的開口:「高空拋物這麼嚴重麼?」
作為物業,雖然惡心高空拋物,畢竟一旦小區內出現高空拋物,業主肯定是要找物業解決。
總之,小區內的一切事情,最後都可能物業背鍋。
而且王華也習慣了背鍋,但除此外,對於高空拋物等行為到底是否真的違法等,他並不清楚的。
在他的理念裡,隻要他學會打太極、學會拖字訣,能應付業主就成了,其餘的,懂太多也沒用。
所以,今天親眼看到業主連續兩次高空拋物被帶走,他心裡很是震驚,甚至已經在不停的回想他自己有沒高空拋物過。
「高空拋物一直都很嚴重。」
蘇安很是認真的看著王華,解釋道:「隻是大多數人不懂法,沒有認識到高空拋物的嚴重性和違法性罷了。」
手裡拿著手機,不時的斜眼看一下亮著的屏幕,上麵是他剛才又再次在聊天軟件上請教了薑萌高空拋物後,對方給發來的信息。
是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對高空拋物和墜物桉件涉及的罪名進一步明確的內容。
高空拋物是指故意從高空拋棄的行為,主觀惡性較大,所涉罪名包括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
高空墜物指的是過失導致物品從高空墜落的行為,主觀心態為過失……。
兩者雖然隻差了一個字,但所涉罪名的判別包括出事後最終的判決,都是天壤之別。
就像是今天的情況,如果朱能祥是高空墜物,那他的主觀心態就是過失。
別說報警了,甚至自己都能原諒他,因為大多數人都會較為容易對主觀過失選擇原諒。
但偏偏,朱能祥連續兩天如此,包括在群裡的發言,甚至他丟下的垃圾袋,都能證明他主觀的惡性,是高空拋物。
偷扌莫看著手機屏幕對王華進行普法後,在對方崇拜和畏懼的眼神中,蘇安瀟灑的離開。
「我認錯行麼?」
東湖路派出所,剛被抓回來的朱能祥已經徹底慌了,甚至心態都有些崩潰。
年輕的時候,他就是個小混混,而且還沒成家,被抓也就被抓了,他爹媽會在外麵想盡一切辦法把他救出去。
但現在,前幾年他爹媽出車禍沒了。
他媳婦就是個花瓶,樣子好看,沒什麼辦事能力,他兒子還小,才剛上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