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拒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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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小夥計有些緊張,李能說道,「你認識我?」小夥子聽完,應道:「認,認,不認識。」說的竟有些嗑巴。

那肯定是認識了,算了。「哦,那咱去哪,帶路吧。」「好咧,您這邊請,請隨我來。」見知府不再問,小夥計恢復了神采飛揚,打前帶路。

走進二樓迎賓廳,這可比上次來的房間大多了,難怪叫廳了。大廳裡,飯桌竟不是常見的四方形八仙桌,而是圓的,上麵還疊了一個小點的圓桌,可次轉動,方便夾菜。

一角擺放著一張樟木茶桌,另一角則擺著一副麻將,客人來了,可以先休閒消遣一下。小夥計請李能幾人坐在茶桌,另一美女夥計沏好茶,請他們品茶,小夥計則借機打了個招呼,離開了大廳,找店主報告去了,店主聽說李能到了,立馬梳洗整齊,敲門進來,一眼就在人群中找準李能,李能實在是特征明顯。

店主三步並作兩步跑上前,立定,沖李能拱手鞠躬,說道:「小的是本店店家,才知道知府大人大駕光臨。」「不是大人能否為小店題字,不勝感謝這個。」說完店主雙手送上一塊金磚用作題資。

請有名望的達官貴人題字,送上適當潤筆費,這在李國早已形成一種風氣。李能是剛履新的知府,若能得之一二墨寶,絕對能夠更好提升自家店的名氣,生意肯定比以前會更好。

上一任知府題的墨寶之前就曾一直掛在這迎賓廳,聽說知府另有任用,菜黃了,茶也就涼,他的字再掛在這就不合適,得給新任知府滕出發揮的空間,因此,精明的店主一早就將它取了下來,請進了「榮譽室」,一間堆滿歷代墨寶和雜物的貯藏間。

這時,小夥計也奉店主之命捧來了筆墨,一切就緒。天時,知府來了,時機對。地利,在店主自家店,寫好裝裱好之後另選個吉日吉時再掛上。人和,社會風氣就是如此,知府大人隻要「入鄉隨俗」就行了,沒有什麼可以詬病的。

李能對此也是清楚,早在大都作知縣的時侯就已知道。當時也有不少店家都來求寶,他皆一一回絕。如今,也是如此。

「我李能在這裡,先謝謝你的美意,隻是我這個人吧,字寫的不太好,最多自能自己欣賞,實在難登大

雅之堂。」見李能拒絕,還是第一次見到有人會拒絕,店主也感到有些頭大,心想著:難道是知府大人嫌少了,可這也不少了,市場上「行情」大致如此,再往上就超標了。

噢,我想明白了,一定是李能知府「自恃」自己是皇親國戚的身份,出手的費用當然比一般知府要高,果然是好心機,誰讓他有一個好妹妹呢?

可是,他倆雖為親兄妹,可這長相也相距太遠了吧,簡直就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貴妃長得那絕對是傾國傾城,否則也不會獨得皇上恩寵,封為「貴」妃,意思是金貴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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