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 一起去買衣服(1 / 2)
林遠下意識的咽了咽口水。
完了,他不想活了。
她會不會覺得自己是個對腳有什麼特殊癖好的變態啊!
見事不好,林遠慌忙將手抽了回來,「夕姐,你懂得,我絕對不是故意的。」
他要尷尬而死了。
沉鬱夕隻倒了一句沒事,就附下身子,又拿了兩件外套朝著自己屋裡去了。
她麵部表情控製的極好,除了眼中微微的波瀾,幾乎一點變化都沒有
要不是她泛紅的耳垂還有同手同腳的樣子,林遠還真的以為她一點也不尷尬呢。
她這麼一走,林遠總算是鬆了一口氣。
不過還真別說,大姐姐的腳不光好看,還很好扌莫哎。
皮膚微涼,觸感細膩如玉,這樣的一雙腳,就算不是足控的他也經不住啊。
沉鬱夕走到臥室,飛快的將門關上,轉過身,這才這才鬆了一口氣,輕輕拍了拍撲通直跳的心髒。
天,這是什麼情況啊!
雖然知道林遠不是故意的,但是她還是忍不住緊張,腳踝處被他扌莫過的那一寸皮膚火燒火燎的。
剛才走路的時候,像踩在雲彩上似的,根本用不上力。
好好自己沒說出來要讓他搬過來的話,不然以後還會有多少這種事情發生?
他住過來的事兒,還是等老媽回來的時候再說吧。
理清楚思緒,她做了幾個深呼吸,這才走到落地衣櫃前,拉開櫃子門,把林遠的把衣服用架子撐起來,掛了進去。
出去的時候,林遠已經按照沉鬱夕說的把內褲掛在晾衣房裡了。
這會也剛剛回到客廳,見沉鬱夕走了出來,咽了咽口水,有些不自然道:「夕姐,那啥,我就先走了。」
畢竟發生了這麼尷尬的事,誰不想溜誰是狗!
「別急,還有些東西沒買呢。」沉鬱夕語氣澹澹,神色自然的像是什麼都沒發生過似的。
想要製造一個男人在家裡住的假象,光是衣服和內褲,還遠遠不夠,就像林遠進門的時候,至少還得有雙男士拖鞋吧。
他的杯子也要有,牙刷,剃須刀,甚至應該還要有一台電腦。
旁邊全是設計資料。
東西越多,同居的氣味越是濃厚。
林遠沒想到沉鬱夕居然要跟自己一起,拜托,他是想一個人走!
這樣的走法,和在這裡沒有任何區別。
見林遠不說話,沉鬱夕果斷道:「走吧,跟我去一趟,去南京路。」
說完,徑自她走到鞋櫃前麵,換上精致的高跟鞋,拿著剛才的車鑰匙丟給了林遠,「你來開。」
林遠愣了一下,好家夥,我答應你了?
奴役自己都不用跟自己商量一下的嗎?
好過分的姐姐!
「沉總」
沉鬱夕似乎對這個稱呼很不滿意,「不是說了嗎,別叫我沉總,還有,阿姨今天可是跟我說了許多。」
聽見這個,林遠可來了精神,「我媽說啥了?」
「想知道就快點給我走,好好熟悉熟悉車況,回頭機場接我媽別露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