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 選擇〔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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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書上,楊嗣昌是很囂張的,鬧騰這麼多年,罵他的口水,如滔滔江水,延綿不絕,然而無論怎麼彈劾,就是不倒。就算他明明乾錯了事,卻依然支持他,哪怕打了敗仗,別人都受處分,他還能升官。

當年我曾很不理解,現在我很理解。

他隻是信任這個人,徹底地相信他,相信他能力挽狂瀾,即使事實告訴他,這或許隻能是個夢想。

畢竟在這個冷酷的世界上,能夠徹底地相信一個人,是幸運的。

崇禎並沒有看錯人,楊嗣昌終將回報他的信任,用他的忠誠、努力,和生命。

崇禎十三年(1640)十二月,跟著張獻忠轉圈的楊嗣昌得到了一個令他驚訝的消息:張獻忠失蹤。

對張獻忠的失蹤,楊嗣昌非常關心,多方查找。其實如張頭領永遠失蹤,那也倒好,但考慮到他突遭意外(比如被外星人綁走)的幾率不大,為防止他在某地突然出現,必須盡快找到這人,妥善處理。

張獻忠去向哪裡,楊嗣昌是沒有把握,四川、河南、陝西、湖廣,反正中國大,能藏人的地方多,鑽到山溝裡就沒影,鬼才知道。

但張獻忠不會去哪裡,他還有把握,比如京城、比如襄陽。

京城就不必說了,路遠坑深,要找死,也不會這麼個死法。而襄陽,是楊嗣昌的大本營,重兵集結,無論如何,絕不可能。

下次再有人跟你說,某某事情絕無可能,建議你給他兩下,把他打醒。

張獻忠正在去襄陽的路上。

對張獻忠而言,去襄陽是比較靠譜的。首先,楊嗣昌總跟著他跑,兵力比較空虛;其次,他的老婆孩子都關在襄陽;更重要的是,在襄陽,有一個人,可以置楊嗣昌於死地。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創造了跑路的新紀錄,據說一晚上跑了三百多裡,先鋒部隊就到了,但人數不多——十二個。

雖然襄陽的兵力很少,但十二個人估計還是打不下來的,張獻忠雖然沒文憑,但有常識,這種事情他是不會做的。

所以這十二個人的身份,並不是他的部下,而是楊嗣昌的傳令兵。

他們穿著官軍的衣服,趁夜混入了城。以後的故事,跟特洛伊木馬計差不多,趁著夜半無人,出來放火(打是打不過的),城裡就此一片糨糊,鬧騰到天明,張獻忠到了。

他攻下了襄陽,找到了自己的老婆孩子,就開始找那個能讓楊嗣昌死的人。

找半天,找到了,這個人叫朱翊銘。

朱翊銘,襄王,萬歷皇帝的名字,是朱翊鈞。光看名字就知道,他跟萬歷兄是同輩的,換句話說,他算是崇禎皇帝的爺爺。

但這位仁兄實在沒有骨氣,明明是皇帝的爺爺,見到了張獻忠,竟然大喊:千歲爺爺饒命。

很詭異的是,張獻忠同誌非常和氣,他禮貌地把襄王同誌扶起來,讓他坐好。

襄王很驚慌,他說,我的財寶都在這裡,任你搬用,別客氣。

張獻忠笑了,他說,你有辦法讓我不搬嗎?

襄王想想也是,於是他又說,那你想要什麼?

張獻忠又笑了:我要向你借一樣東西。

什麼東西?

腦袋。

在殺死襄王的時候,張獻忠說:如果沒有你的腦袋,楊嗣昌是死不了的。

此時的楊嗣昌,剛得知張獻忠進入湖廣,正心急火燎地往回趕。趕到半路,消息出來,出事了,襄陽被攻陷,襄王被殺。

此後的事情,按很多史料的說法,楊嗣昌非常惶恐,覺得崇禎不會饒他,害怕被追究領導責任,畏罪自殺。

我個人認為,這種說法很無聊。

如果是畏罪,按照楊嗣昌同誌這些年的工作狀況、敗仗次數、陣亡人數,估計砍幾個來回都夠了,他無需畏懼,隻需要歉疚。

真實的狀況是,很久以前,楊嗣昌就身患重病,據說連路都走不了,吃不下飯,睡不著覺,按照今天的標準,估計早就住進高乾病房吊瓶了。

然而他依然堅持,不能行走,就騎馬,吃不下,就少吃或不吃,矢誌不移地追擊張獻忠。我重復一遍,這並非畏懼,而是責任。

許多年來,無論時局如何動盪,無論事態如何發展,無論旁人如何謾罵、彈劾,始終支持、保護、相信,相信我能挽回一切。

山崩地裂,不可動搖,人言可畏,不能移誌,此即知己。

士為知己者死。

所以當他得知襄王被殺時,他非常愧疚,愧疚於自己沒有能夠盡到責任,沒有能夠報答一個知己的信任。

一個身患重病的人,是經不起歉疚的,所以幾天之後,他就死了,病重而亡。

他終究沒能完成自己的承諾。

他做得或許不夠好,卻已足夠多。

對於楊嗣昌的死,大致有兩種態度,一種是當時的,一種是後來的,這兩種態度,都可以用一個詞來形容——活該。

當時的人認為,這樣的一個人長期被皇帝信任,實在很不爽,應該死。

後來的人認為,他是劊子手,罪大惡極,應該死。

無論是當時的,還是後來的,我都不管,我隻知道,我所看到的。

我所看到的,是一個人,在絕境之中,真誠、無條件信任另一個人,而那個人終究沒有辜負他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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