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KTV殺人案【7w5營養液2合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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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現場外的許多圍觀民眾站累了,陸陸續續離開ktv。

青橙報社的人卻還在,甚至開始有更多其他報業的人湧至,憑記者證走進ktv,站在警戒線外,探頭探腦的想采集一些勁爆消息。

每當有警探出入於三個包廂之間,記者們都會蜂擁擠在警戒線邊,七嘴八舌的問問題,軍裝警不得不以肉身格擋記者,以防止他們妨礙到重案組、法證科等辦事。

因為聶威言幾人是最早就在的,不少關係還不錯的報業同行,便以萬寶路香煙等討好,想套些消息。

甚至有個小報記者,從懷裡撈出兩個菠蘿包,笑著問聶威言和joe:「你們在這兒守了半天,餓了吧?來嘗嘗啊,還酥著呢~」

青橙報業一直在行業中下遊混著,joe和聶威言哪受過這種追捧和優待,實在有點扛不住。

不一會兒的工夫,就啃著菠蘿包,喝著奶茶,揣著全新未開包的萬寶路,被撬開了看樣子一點不嚴實的嘴巴:

「這次警方遇到麻煩咯!」

「怎樣講?」立即有人當捧哏。

「我寫了好多年本港新聞,什麼案子沒遇到過。老婆死在家裡呢,那凶手肯定是老公;債主死掉呢,凶手多半是欠債的嘛;這次可不得了誒,我給你們講,聽仔細了。嫌疑人,有16個。」

joe伸出雙手,比比劃劃拚出個十六數字,才繼續表情誇贊道:

「各個都有嫌疑,厲害吧?有的呢,跟死者搶女朋友;有的呢,跟死者搶升職機會;有的呢,就說曾經被死者灌藥強-奸啦;有的呢,是死者下屬,聞者落淚聽者心酸吶,每天被使喚得團團轉,還被打罵,被欺負的沒辦法抬頭做男人吶;有的呢,被死者私底下傳謠言吶,每天情緒很不好啦,跟別人喝酒的時候,說想殺人啊。你說這個死者厲害不厲害,一起來唱歌嘛,哇,16個仇人在這一個包間裡了!」

joe一拍巴掌,嘖嘖搖頭,慨嘆了好半天,才願意在其他人懇切的眼神和催促下繼續講:

「我們到的時候,探長們還沒到呢,我偷看到第一手現場,哈哈。死者就在那裡,凶器插在身上不用找,刀被擦的光可鑒人,一個指紋都沒有。16個人都說沒看到有其他人去死者身邊,不知道是誰殺了死者,各個無辜。現場有所有人腳印和指紋,警察怎麼辦?難道把16個人都抓起來嗎?沒有線索,沒有證人,你說這案子怎麼破啦?」

「真假啊?你唬我們吧?」有人聽著覺得邪得狠了,不相信。

joe卻一臉淡然,聳眉表情顯然在說『愛信不信』,搞得其他人半信半疑的,都不知道稿子要怎麼寫。

但瞧著出入的警探們各個臉色凝重,倒真有幾分信。

「那你覺得,這案子多久能破?」又有人問。

「破不了嘛,要我看啊,那16個人都是凶手,互相包庇,你就絕對抓不住那一個凶手。法不責眾啊,就算警官發現了,也沒有證據,難。」joe搖了搖頭,信誓旦旦道。

「這是不可戰勝的凶案啊!」有人評價。

joe品了品這句話,心想:用《這是不可戰勝的凶案》當標題,倒是個不錯的選擇。

聶威言聽著joe在那兒一句真話九句謊言的騙人,忍不住搖頭。

但即便案情並非joe說的那樣,隻怕也不容易。

光科學鑒證科搜證就已經過去快1個小時,到現在屍體還沒被運回警署,隻能說明現場線索非常雜,警方到現在都還沒確定是否將現場該勘察的信息全部確定完畢,不然至少屍體早該不在這裡了。

看樣子,今次案情的確難啃,不知他們今天回去寫了這個案子的開始,要等多久才能再報道這案子告破。

又或者,到底能不能等到那一天……

……

……

雖然稱為至尊包廂,雖然的確是這家ktv裡最大的包廂,但對於16個人來說,也就稱不上十分寬敞了。

包廂裡遍地都是十六個人玩鬧留下的痕跡,而且ktv老板又不可能將保潔工作搞的那麼認真,除了這16個人外,還有許多之前客人留下的痕跡——因為案情發生時隻有這16個人和死者在包廂裡,其他那些雜七雜八的痕檢到最後還要排除掉。

陳光耀越做勘察,臉色越沉。

許君豪早就想將屍體帶走了,但法證科不斷要補充線索,隻得一邊等,一邊將能在現場做的檢查,都盡快做掉。

包廂裡的氣氛很壓抑,大家能不講話就不講話,各個埋頭做事,心情沉重。

「這是什麼?」易家怡忽然指向死者的手表。

「手表也認不得啦?」陳光耀走近,展了展酸痛的肩背。

「不是。」易家怡朝著陳光耀點頭示意他仔細看。

方鎮嶽聽到動靜,也走過來查看。

大家湊近仔細檢查了,才發現死者手表上夾著一根金棕色的發絲,因為與死者皮膚幾乎完全同色,一直未被發現。

陳光耀忙朝技術員擺手,對方立即拿著取證袋過來,小心翼翼的用鑷子取下發絲,塞進袋子。

裝好了,技術員才開口:

「有發囊,可以做化驗。」

「如果沒有其他人在死者伏在這裡後靠近死者,那麼這根頭發很大可能是凶手的。」方鎮嶽站直身體,繼續道:

「死者的手表如果是在其他地方夾到這根頭發,很大可能會在活動中掉落。而且它卡在手表上的位置很妙,我們可以假設凶手俯身殺死受害者時,是受害者身體最後一次自動活動。可能是感到劇痛,想要掙紮,但無法控製身體,所以隻非常細微的動了一下。仔細看桌麵上的酒痕——」

說著,他朝陳光耀和易家怡指了指桌麵上的一道痕跡。

「這痕跡是死者昏迷前喝酒時沾在袖口的,所以痕跡是他袖子在桌麵上蹭挪時留下的,對嗎?」易家怡立即接話道。

「是的,很可能是凶手行凶時,頭發搭在了死者胳膊上,一根發絲落進表帶中,死者最後這微妙的挪動,正好將發絲卡住。」方鎮嶽指了指桌麵,「死者胳膊上也沾有酒液,我們可以假設凶手是長發,棕色長發,而且左側耳邊的發梢可能仍沾有酒液。」

「我這就去采證。」立即有法證科的技術員表態。

陳光耀點點頭,派了兩個人去隔壁檢查那十六人的頭發。

十分鍾後,法醫部終於帶走了屍體。

法證科的同事檢查了5名長發女性的發梢,其中三位的發梢都有液體,要帶回化驗師化驗才能確定這些液體是什麼。

方鎮嶽帶團隊到空置的小包廂裡開小會,現在初步比對出來往返兩次死者所在位置的腳印、死者桌邊腳掌著地的腳印、棕色長發、頭發上有液體、坐在靠邊緣位置方便走向死者等線索一綜合,最後箭頭指向的是一個叫鄭麗珊的27歲女性。

「鄭麗珊,身高一六二,體重大概一百斤,廣告公司文案員,是死者下屬。其他同事對她的評價都不錯,說她為人很開朗,工作兢兢業業,時常有不錯的創意,文筆很好。

「一直挺尊重死者,對死者這個上司提出的加班啦、重做啦之類的要求都很配合,同事都說從沒聽她埋怨過什麼,是個很有工作熱情的人。

「跟死者沒發生過沖突。

「不過有人說,死者一個月前提拔下屬升主管的時候,升了另一個男人,沒有升鄭麗珊。

「好多人替鄭麗珊不平啦,說鄭麗珊能力明明更強,死者就是看不起女人,才總是壓著鄭麗珊。」

劉嘉明一邊翻口供,一邊介紹:

「好像死者在鄭麗珊不在的場合討論她,說女人做什麼工嘛,早晚回家生孩子咯,升職也沒什麼用啦,又不需要她養家。

「這一類的話應該都有傳到鄭麗珊耳朵裡,不過同事都說鄭麗珊隻是笑笑,從來沒因此生過氣,是個很大度很好脾氣的女人。」

「是個聰明女人,可惜選錯了解決問題的方法。」林旺九搖頭哼聲,顯然已經將鄭麗珊認作是凶手了。

「城府這麼深?一點沒顯露,卻默默動了殺機?」劉嘉明皺眉,有些難以置信,那樣一個看起來開朗柔和的女人,那麼無害,居然致命嗎?

「現在線索還不夠,所有的蛛絲馬跡都指向她,但沒有辦法證明她就是凶手的話,仍然無法定罪。」方鎮嶽朝三福點了下頭,「你帶嘉明,再去把鄭麗珊帶到小房間裡,單獨審一下。」

「yes,sir!」三福得令,格外鄭重其事的應聲,隨即帶著劉嘉明走出包廂。

進入到圍觀記者們眼中,三福的表情格外有氣勢,仿佛透露著一定要讓凶手認罪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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