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風流花月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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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眼躲在蔡仍身後的花想容,蔡貌滿臉愕然!

他怎麼也沒想到,蔡仍這才出去了一小會,就帶回來了一個歌妓,還要為這個歌妓贖身!

又看了看花想容,蔡貌心道:「漂亮是夠漂亮的,就是有點小吧,六叔難道好這一口,就喜歡小的?」

見蔡貌不說話,隻是盯著花想容看個不停,蔡仍眉頭微皺,道:「此事你辦不了?」

蔡貌聽言,才收回目光,道:「六叔等我一會。」

蔡仍點點頭,道:「好。不過,咱們離開時,我要把她帶走。」

蔡貌有些愕然道:「六叔你這也有點太急了吧?而且,你也不問問,花多少錢才能為她贖身?」

蔡仍道:「我這個人,一向不喜歡節外生枝,至於錢,為了她,不論多少,我都願意付。」

蔡仍的話,讓花想容暗生感動,蔡貌則有些不以為然,他心道:「為一個毫無名氣的小丫頭,至於嗎,又不是已經成名的名妓。」

不過——

雖然心中頗為不以為然,但蔡貌也知道,他父親蔡絛極為看重蔡仍。

因此,蔡貌也不敢不盡力。

蔡貌走後,花想容有些緊張道:「師父,媽媽會答應我贖身嗎?」

蔡仍看著蔡貌的背影說道:「他如果連這點小事都辦不好,那他也太對不起他的出身了。」

果然!

不大一會功夫,蔡貌就回來了,道:「六叔,我已經跟老鴇談好了,這是花想容的賣身契。」

說話間,蔡貌就將花想容的賣身契交給了蔡仍。

蔡仍隨便看了一眼,就將賣身契遞給了花想容,道:「你收好了。」

花想容有些難以置信道:「師父你讓我自己收著?」

蔡仍反問:「有什麼不妥嗎?」

花想容有些猶豫道:「師父,你難道就不怕……我帶著我的賣身契跑了?」

蔡仍直接抓過花想容的手將賣身契放在花想容的手上,道:「你如果願意,現在就可以拿著你的賣身契回家,然後過你自己想過的生活,我保證不會打擾你。」

花想容聽言,低下頭看著手上的賣身契,久久不語。

過了好一會,花想容才默默的抬起頭,然後一把扯開蔡仍的衣襟將賣身契塞入其中,說道:「還是師父你幫我保管吧,我如果帶著它回家,很可能再被我爹賣一次。」

花想容的行為已經說明了她的選擇。

蔡仍不是聖母。

而且,就像花想容所說的那樣,如果蔡仍真讓花想容帶著自己的賣身契回家,花想容那個已經賣過花想容一次的爹,沒準會再賣花想容一次。

所以,蔡仍也沒再推辭,他道:「那我就先替你保管,你要想的時候,隨時都可以找我要。」

一旁的蔡貌,看得是無語不已——他想不通,為什麼蔡仍會將花想容的賣身契給花想容,更想不通花想容為什麼不要?

「這倆個人在搞什麼?」蔡貌滿腦袋問號。

蔡仍看向蔡貌,問道:「花了多少錢?」

蔡貌答道:「三千緡。」

「噝~」

蔡仍倒吸了口涼氣,暗道:「這麼貴?」

宋朝官俸製度十分混亂,官員無實職者可以領俸,有實職者則可以另加錢。

除正俸外,還有服裝、祿粟、茶酒廚料、薪炭、鹽、隨從衣糧、馬匹芻粟、添支(增給)、職錢、公使錢及恩賞等,地方官則配有大量職田。

官員有差遣職務者另加津貼,作為職務補貼。

這種職錢依官員本官與差譴職的級差按等發給,故雖任同一官,職錢並不相同。

在判、知等字前加守、試者,說明低於差譴職一至二品,每月分別加五十五緡和五十緡。

在判、知等字前加行字或不加字者,說明本官高於差譴官或與之平級,每月加六十緡。

形象一點說:

三師:月入一百二十緡,雜七雜八月入二百四十緡,共月入三百六十緡。

宰相:月入三百緡,雜七雜八月入六百緡,共月入九百緡。

參知政事:二百、四百,共六百緡。

六部尚書:六十、一百二十,共一百八十緡。

侍郎:五十五、一百一十,共一百六十五緡。

九卿:四十五、九十,共一百三十五緡。

少卿:三十五、七十,共一百零五緡。

赤縣縣令:三十、六十,共九十緡。

赤縣縣丞:十五、三十,共四十五緡。

三千緡,這可是宰相三年的俸祿,如果是縣丞,得乾六十六、七年。

而且,別忘了,宋朝是最重視文人的、最提倡高薪養廉的,因此,宋朝的官員普遍高薪。

換而言之,這三千緡絕對要比蔡仍所想象的還要多。

再形象一點說。

此時一緡(貫)大約相當於後世的三百元(隨著戰爭的到來,錢將大大貶值,到了靖康之恥之後,一貫大約也就相當於後世八十到一百二十元。)。

三千緡大約就是九十萬。

總而言之,這三千緡絕絕對對不是一筆小數。

不久前,蔡仍借著素娘的名義從蔡全那裡要來了一萬八千緡。

蔡仍偷偷的算了算,那筆錢相當於後世的五百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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