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白月光火葬場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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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一篇「白月光火葬場文」,它的劇情就沒有一點辜負了這個名字。

因為這篇文的作者是個想超越自我的老作者,陳秉江依稀記得,劇情中通過狗血老梗試圖寫出一些新意:

故事講的是一個北方大官回京述職的時候,帶上了他的一雙嫡出兒女。沒想到女兒宋霏被京城府尹次子一眼看中了,府尹家當即托了相熟的夫人去說項。兩家一合計:一邊是如花美眷,一邊是年少英才,門第又相當,這是天造良緣啊。

哪怕大官之妻頗有微詞,覺得嫁到這邊無法被他們看顧,大官仍覺得佳婿不容錯過,畢竟他值守之地太過偏僻了,富庶雖富庶,可哪還有這般好又是官宦子弟的兒郎供他們挑選呢?

婚期就此定下了。

因著宋霏之父多年來都在北方沿海地帶做官,在京城不能久待。所以婚期定的很急,僅在三月之後,趕在宋霏之父能再次回京之時成親,到時候會讓宋霏在京中老宅出嫁……

誰知道剛成婚不久,宋霏就後悔她遠離了父母和生長的故地,獨自一人遠嫁回京城了:因著她貼身陪嫁的大丫鬟,和她的新婚丈夫勾搭在了一起!

她丈夫的表麵功夫做的不錯,但其實這段時間,丈夫根本不喜愛她,並不情願給她作為正妻的臉麵,關起門來過日子時宋霏有諸多的苦楚說不出口。日子如此反復過了幾年後,宋霏終於在暗中探查之下尋到了端倪,真相才水落石出了。

原來——丈夫娶她的唯一原因,便是認出了她的貼身丫鬟在幼時曾救過他一次,是他心頭念念不忘,想要娶回家的真愛白月光!兩人在宋霏隨父回京時就碰麵互相認出來了,才有了後來宋霏的親事……若不是門不當戶不對,府尹之子放言,他壓根不會去多看宋霏一眼。

宋霏嘔得不行,當場便要和離。她這麼多年來壓抑住驕傲的本性,傾盡了溫柔與耐心,學著做一個合格的當家夫人,又想盡辦法挽回丈夫的心,她以為是自身的原因才讓丈夫不喜,沒想到一切全是無用功!

陪嫁丫鬟哪怕成了夫家的妾,也還是她的所有物,隻要她不許,和離後那兩人就不可能在一起。那府尹之子終究撕破了臉,攔下她發往娘家的書信,圖窮匕見,一不做二不休將她暗害了,隻能纏綿病榻,還吊著一口氣占著正妻的位置。

到了後來,將要返京科舉的長兄宋遇偶然間察覺到不對勁,查出真相,才讓府尹之子明白——當年救下他的人竟然是宋霏,被他當作信物的扳指隻是被貼身丫鬟偷偷截留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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