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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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盛夏,聒噪蟬鳴。

羅雁聲一手搖著蒲扇,一手抓起旁邊的涼茶一飲而盡。

現在的情況有點說不清楚。

昨天他剛過完自己的十八歲生日,第二天就穿到這具二十三歲的身體裡。

年齡大點也就罷了,他還有個十六歲的繼子。

有個繼子也就罷了,他繼子還是一本書裡的大反派。

大反派也就罷了,他還是造成大反派反社性格的罪魁禍首。

罪魁禍首也罷了,關鍵原身是個大傻叉,連老婆手都沒扌莫過,結婚證也沒扯,就這麼傻乎乎哈戳戳地幫人照顧十六歲大的孩子。

不過,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羅雁聲閉上眼睛躺在涼椅上,半晌,他深吸一口氣。

最重要的是,他剛剛才知道,他的繼子宋矜,在周六的早晨又一次被原身弄去了工地搬磚。

外麵烈日炎炎,十六歲大的少年、成年後把原身折磨到瘋掉、全書裡最瘋狂最偏執的大反派,現在正勤懇地在工地上做一名搬磚工。

「要不,乾脆丟下他不管了?」

羅雁聲嘆息一聲。

他倒不是擔心多養一張嘴,反正他十八歲以前養酒鬼父親,十八歲以後養叛逆崽崽也沒什麼差別,而且給人當爹吧,總比給混蛋當兒子好。

最主要的是,原身最後是被反派折磨死的。

所以跑嗎?

——算了吧。

羅雁聲長舒一口氣。

宋矜經歷過的事,羅雁聲也同樣經歷過,或許因為這樣,他對宋矜其實是有些感同身受的。自己要是跑了,不知道宋矜還會遇見什麼人。

至少,宋矜比他那酒鬼父親養眼多了,畢竟原書裡顏值吊打男主。

再說了距離宋矜成年還有兩年的時間,在他暖心地嗬護下,叛逆的崽崽會變成對祖國有所貢獻的五好青年也說不定。

總之,現在羅雁聲既不想丟下他,也不想死。

當務之急,還是先把人接回來吧。

「出門,接我崽回家。」

說動就動,羅雁聲一個鯉魚打挺從涼椅上跳下來。

不過太陽還真大,宋矜的盛世美顏不知有沒有被曬黑。

羅雁聲用蒲扇遮在頭頂,推開門就走了出去。

火辣辣的太陽隔著衣服燙在皮膚上,傳來一陣刺痛。

該說不說,這具身體真不行,細皮嫩肉的,一曬皮都得褪好幾層。

「嬸子,我家宋矜在哪個工地啊?」

鄰居家大嬸端著一盆髒水走了出來,羅雁聲立刻叫住她。

大嬸瞟了他一眼,直接將水朝他潑了過來。

「哎呦,這是做什麼?」

好在羅雁聲動作麻溜,趕緊蹦到另一邊,才勉強保住了自己的一身衣裳。

大嬸鳥都沒鳥他,倒完水扭頭就往院裡走。

羅雁聲「嘖」了一聲,也沒怎麼放在心上。

他家那個酒鬼老爸,是當地出了名的潑皮無賴,周圍鄰居沒一個不和他吵架的,但他老爸不一般,搬一凳子能在人家門外邊罵一天。羅雁聲當即就發誓,這輩子絕對不能像酒鬼老爸一樣,他一定要心月匈寬廣與人為善。

羅雁聲接連問了好幾家,愣是沒一個人搭理他。

他勉強算個上門女婿,家不在這地方,估計鄰居沒幾個看得熱他。

「算了,我自己找唄。」羅雁聲自己嘀咕著。

這天兒真是熱啊,不知道宋矜那個小身板怎麼樣了。

兜兜轉轉問了兩條街的人,最後還是從一個半大的孩子嘴裡,花了五顆棒棒糖才問到了地方。

臨走前小破孩興高采烈地拿著棒棒糖走了,羅雁聲本來還想給宋矜留一顆,結果全被他給搜刮去了。

算了,本二十三歲大叔叔才不跟你計較。

問到了地址,羅雁聲想坐個小三輪過去,結果一打聽,就十分鍾的路他要收八塊錢,羅雁聲想也不想調頭就走。

但這地方他實在不熟悉,自己悶頭走了將近一個小時,才看到前麵有一片正在施工的工地。

羅雁聲狂煽了兩下蒲扇,臉頰已經曬得通紅,衣服就像長在了身上似的,難受得緊。

要不是怕以後被宋矜報復,羅雁聲真不想頂著這具身體在大夏天出門。

「叔,我家宋矜在這兒不?」

守門大叔坐在小屋裡麵吹風扇,羅雁聲支個腦袋伸進去,大風嗚嗚地吹過來,別提多爽快了。

大叔吊梢眼看著他,嘴角下滑:「又來替他領工錢?」

羅雁聲自顧自地坐進去,悶熱的心情頓時舒快了不少。

「哪能兒啊,我接他回家。」羅雁聲道。

大叔嗤鼻道:「得了,除了領工錢我就沒見你來這兒。」

「害。」羅雁聲用蒲扇給他扇了兩下,「那不是鍛煉他的心智嗎?這會兒鍛煉夠了我就接他回家。」

大叔或許知道原身什麼德行,沒說兩句就把人趕出的小屋。

羅雁聲也休息夠了,出來就往工地裡紮。

羅雁聲早早就輟學打工,最先也在工地乾過一段時間,對這種地方他可以說是輕車熟路,不一會兒就找到一堆搬磚弄瓦的小年輕。

「呸——」

這地方灰塵太多,他張嘴剛想喊宋矜,就吃了滿嘴的灰。

拿蒲扇扇了兩下,羅雁聲站在旁邊朝裡喊:「宋矜?快出來,我接你回家了。」

搬磚的一群小年輕聽見動靜紛紛停下手裡的活,齊刷刷地朝他看了過來。

這時羅雁聲想起一個問題,他壓根不知道宋矜長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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