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火炮研究與麵臨的問題(1 / 2)
步槍的研究需要時間,所以李鋒沒有天天待在武器工廠。沒找到合適的彈殼材料,就算步槍造出來也沒有辦法使用。
新成立的火炮車間內。李鋒先是參觀了拿破侖十二磅炮的彷製流程,發現工人們的熟練度提升了不少,現在一星期差不多可以製造出兩門火炮。
別看數量少,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畢竟火炮車間成立時間短,還是用銅來製造火炮。
本來為了減少支出,使用鐵來鑄炮會更好。可在李鋒的新鄉鎮恰恰相反,紐芬蘭發現並開采的鐵礦都是一些作坊式的私人小礦場,出貨量少,質量也沒法保證。
而銅礦卻是約瑟夫提供的。他代表的是紐芬蘭的某個利益集團。並且因為法國人被趕走之後,留下了熟練的黑人礦工以及現成的礦產開采設施,不僅量大,還便宜。
想要用銅來鑄炮,裡麵還要添加別的東西才行,比如錫。
所以火炮車間的效率完全取決於工廠身後的那個小熔煉廠。
「中校先生,我認為熔煉廠的材料應該優先供應我們火炮車間。戰場上火炮才是致勝的關鍵,並且現在大量的步槍都堆積在倉庫裡,他們槍械車間已經不需要和我們搶原材料供應了!」
火炮車間的負責人是個中年人,是約瑟夫從不列顛的皇家輕武器設計局挖過來的。
當然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這家夥不知道變通,曾經用阿姆斯特朗公司的火炮質量不合格為由,不同意在采購合同上簽字。
阿姆斯特朗公司是什麼背景?
他的下場可想而知,既然他不同意簽字,那就換個同意簽字的官員唄。所以這家夥就輾轉來到了李鋒這裡。
阿姆斯特朗公司的火炮在現在,說實話質量真不怎麼好。
說起來倭國應該把阿姆斯特朗公司的負責人當成倭皇來供起來。
因為在未來的1863年,倭國的薩摩藩跟不列顛打了一場。但在戰鬥中因為膛線、塗鉛炮彈和後裝閉塞設計,導致可靠性不佳,屢出問題,同時也因為價格昂貴,製造技術要求太高等原因,
所以在戰後讓不列顛放棄質量下降的製式火炮,解除了出口禁令。
當然了,出口禁令存在的時候,有錢也是可以購買到火炮的,比如李鋒就能用購買『報廢品』的名義買到岸防炮。
聽到火炮車間負責人的抱怨,李鋒也忍不住頭痛。本以為弄個武器工廠,隻要招募會造槍的工匠就行。
現在因為武器工廠,李鋒先後成立了配套的火藥廠、火帽生產車間、木材加工車間、小型化學實驗室、小型熔煉車間、配套的倉庫、配套的零件組裝車間…
說真的,李鋒現在都有些認同偽清的那些買辦官員了。短時間內,造真的不如買啊,花錢太猛了。
要不是李鋒明白自己造才能不被人卡脖子的道理,他也不會砸鍋賣鐵辦這個武器工廠。
現在哪還是武器工廠啊,現在都變成產業園了。
「行了,我會想辦法擴大熔煉廠規模的,但現在彷製的拿破侖火炮不能停下來。」
李鋒無奈,隻能想辦法擴大熔煉廠了。步槍的生產不能停,因為這關係著他將來要用步槍換人口的計劃。
火炮同樣不能停,在沒有研製出新式火炮的時候,現在的拿破侖火炮還是鎮洋軍的主力火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