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沖喜(1 / 2)
「我家小姐身染怪病,雲遊至此的老方丈說,要找一左手有梅花胎記的男孩沖喜,我想帶走他。」
男人牽著我找到老族長,朝他這樣說道。
老族長巴不得趕緊弄走我這個瘟神,想都沒想就點了頭,還樂嗬嗬地收下了男人的兩錠白銀。
男人牽著我回家,一路上對我交待良多。
他告訴我,自己是秦府的管家。
他說秦府金碧輝煌,和皇宮一樣大,去了就能過上好日子。
最後,他還對我千叮嚀萬囑咐,讓我入府後不得無禮,不得多言,若是被問起,千萬要說手上的斑痕是天生的。
我點點頭,全盤答應。
對於當時的我而言,能吃飽飯的就是好地方。
管家帶著我來到鎮上,在最好的布匹店為我挑了身衣裳。
金絲的小馬褂,雪貂毛的小絨帽,穿戴在瓷娃娃一般的我身上。
就連來往顧客,都忍不住駐足誇贊。
我很喜歡這個管家,他讓我有了家人般的感覺。
我想和他一直生活下去,可他在將我抱入秦府後,便迅速將我交給了秦老爺。
秦老爺十分滿意,賞了他不少銀子。
那時我才明白,這或許沒有平白無故的好,每一份善意都標好了價格。
就這樣,我住進了偌大的秦府。
管家沒騙我,秦府的確金碧輝煌。
作為鎮裡的首富,秦府雖談不上富可敵國,卻也是財力雄厚。
秦老爺是個不苟言笑的老者,眉頭總是深深蹙起,不怒自威。
他讓我吃了頓飽飯,將我帶入一間散發著香味的臥房。
桃花木精雕細刻的大床上,坐著個麵色慘白的女孩。
她大我兩歲,名喚秦若兮。
三天後,她便會成為我的妻子。
對於我倆的婚事,秦若兮顯然有所耳聞,對我也展現出格外的厭惡。
「滾出去!」
這是大婚前,她對我說的唯一一句話。
秦家急切地為我倆操辦了喜事。
這場喜宴極為特殊,沒有一位賓客。
準確的說,是沒有一位活人賓客。
宴席上,擺了足足一百多把桌椅,圍坐的卻全是各色紙人。
老管家告訴我,這喜宴是為了讓邪祟們知道,秦小姐有了擋災之人,以後的所有禍事都由我這個丈夫承擔。
當晚,秦家仆人便在秦若兮臥房角落,為我草草搭了個地鋪。
今後,那角落便是我的容身之所。
在秦家,男女貴賤似乎並無分別。
我猜想,在外公死前,母親大概也過著秦若兮這樣的生活。
正因如此,母親才會對毀了這一切的我無比怨恨。
……
我是秦若兮的小丈夫。
這件事對外人不得透露半分。
平日裡,我必須以仆人身份緊跟秦若兮,照顧她的生活起居。
幸運的是,在那場喜宴後,秦若兮的身體真的日漸好轉,這也成了我能繼續留在秦家的理由。
秦若兮看不起我,這一點連年幼的我都能深切的感受到。
她不僅不和我說話,還時常有意戲弄我。
我被她安排做最髒最累的活,不僅要照顧她,就連其他家仆丫鬟不願做的苦差事,她也會統統扔給我。
家仆們一邊樂得輕鬆,一邊也將我當狗一般看待。
寄人籬下的滋味,我在十二歲前感受得十分徹底。
可盡管秦若兮對我如此嫌棄,我卻並不討厭她。
在我看來,是因為她,我才有地兒住,有飯吃,因此對她照顧得盡心盡力。
好在秦老爺對我很滿意,他認為我老實本分,因此盡管我們逐漸步入青春,秦老爺依舊讓我們共處一室。
由於我沉得住氣,對秦若兮言聽計從,從不動怒,秦若兮逐漸也沒了捉弄我的興趣。
幾乎沒人還記得我是秦家夫婿,隻拿我當個最卑賤的下人。
可就在我十二歲那年,一個賓客的到來,打破了這份平靜。
來人是秦若兮的表舅,他帶兒子李家耀前來,上門提親。
李家耀是個十六歲的半大小子。
根據親緣輩分,秦若兮得喚他一聲表哥。
秦若兮很喜歡這個表哥。
他從首都而來,從穿著打扮到言談舉止,都和我們大不相同。
李家耀身穿定製小洋裝、腳踩進口小皮鞋,走起路來昂首闊步。
在這偏遠的小鎮內,他簡直鶴立雞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