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韓彬往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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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彬?」

聽到這個名字,周巡顯得很詫異。

不知道為什麼李半夏好端端的會提起這個人,可身體還是拿出抓捕的人員名單,仔細的翻開起來。

翻看了好幾遍,確定名單上沒有這個人,才緩緩開口說道:「剛剛我翻開了幾遍,沒有這個人。」

「是嗎……」

聽到韓彬不在抓捕的行列中時,李半夏顯得有些失望。

這韓家父子都不是什麼省油的燈,如果不能一棍子打死,怕是會後患無窮。

看著他這樣子,周巡感覺他有些太敏感了,可還是輕笑著安慰道:「李半夏,會不會你反應過激了。」

「歹竹出好筍,韓鬆閣不是個東西,不代表韓彬也不是好人吧。」

「是嗎?」

李半夏隨即詢問道:「韓鬆閣被我們抓來了這麼久,你看到韓彬有上門嗎?」

周巡沒有他跟關宏峰的感官,覺得韓彬人畜無害,可事實上這種感覺是韓彬故意展現出來的形象。

韓鬆閣在他家這根獨苗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從各方麵對他進行武力智力鍛煉,很早練就了極其敏銳的觀察能力。

以至於韓彬能在很短時間內解析出一個人的性格、脾性、精神狀態,對陌生人進行微表情解讀行為分析,可能對他來說就跟喝白開水一樣。

但是以他的性格,如果說在15歲以前深入接觸刑事犯罪這個領域,可能會觸發對思考人性的危機。

不要以為李半夏在危言聳聽,畢竟韓鬆閣這樣的大師人物也會望子成龍,希望子承父業,想讓兒子迅速成長把自己擁有的資源人脈利用率提到最高。

可往往拔苗助長故事中的主人翁,其下場往往都是以悲劇收場。

聽到這個問題,周巡立馬拿起了電話,給警局的同事打去了電話,谘詢韓彬是否有上門或者有來電,同時還打電話問了darker專桉組的羅飛,問起關於韓彬的事情。

然而等到的回饋都是:「並沒有見過這個人。」

在得到這個答桉的時候,周巡也覺得韓彬這個人身上有些問題了。

按照道理來說,親爹被抓了,哪怕你關係跟他再不好,在電話通知後,總不至於連問不問吧,這也太理智冷血了一些。

可現在他們隻是懷疑,連合理都算不上。

所以周巡隻能皺著眉頭詢問起下一步該怎麼辦的時候,李半夏搖了搖頭,出聲回應道:「接下去的事情交給我吧。」

看他神色不像在開玩笑,周巡便拍了拍他的肩膀,開口說道:「行,那有什麼需要幫忙的知會一聲。」

李半夏聽完,點了點頭後便走出了長豐支隊。

隨後便給好久沒見的路銘嘉打去了電話,在簡單慰問幾句後,便詢問起他那邊的進度如何。

「李隊,我還真有發現。」

路銘嘉調侃的聲音,從話筒那邊傳了出來:「你可不知道,這韓彬可真是一點都不簡單。」

聞言,李半夏翻了個白眼,無語的回應:「快點說吧,這邊都火燒眉毛了。」

眼見自家的副支隊長生氣了,路銘嘉也顧不得故弄玄虛,連忙說道:「我按照你給的資料,先是在國內查找了一下韓彬的資料。」

「韓彬初中學習優秀的三好學生,高中順理成章的因為青春期成為了一個社會小混混,讓所有人都頭疼的問題青年。」

「好不容易考上了一個不錯的大學,處了一個對象,可後麵由於韓彬的私生活過於豐富,陳娟接受不了就跟他提了分手並火速的移民。」

」韓彬對這段感情很看重,在這種打擊之下他選擇了自殺,在宿舍服了藥,不過後來被人救了下來,至此心性大變,還輟學了幾年。」

李半夏在這些個八卦的時候,內心還是挺震撼的。

誰能想到那個一臉沉穩,善於攻心,決勝於千裡之外的韓彬,居然有這樣放盪不羈的年少往事。

可能知道他想聽下去的八卦心理,路銘嘉沒等他這個副支隊長開口詢問,便自覺的將他知道的事情給說了出來。

「之後,韓彬一直渾渾噩噩的過日子。」

「直到94年有一天他意外接到了陳娟的電話,具體的電話內容就不得而知了,不過當時柬埔寨跟越南在打戰,韓彬好不容易打聽得知她隨醫療救援團在柬埔寨有危險,他便離家出走前去營救。」

說到這裡,路銘嘉停頓了一下,隨後訕笑道:「那個李隊,你也知道我在這裡人生地不熟的,打探消息很是困難。」

「下麵的消息可是我花了大力氣才打探到的,所以,嗬嗬嗬。」

「所以,我想問問,你能給我報銷嗎……」

聞言,李半夏的眉頭不由一挑。

對方突然這種語氣,這消息的來源是正規不到哪裡去了,怕是將鈔能力發揮到了極致。

不過這也從側麵說明路銘嘉並沒有偷懶,反而認真去執行任務,所以他便拍著月匈脯保證幫他報銷這一筆費用,還特許把他來回的機票也給報銷。

見自家的副支隊長答應了他的條件,路銘嘉也沒有藏著掖著,接著說了下去。

「韓彬在來到柬埔寨後,沒曾想意外被抓壯丁,進了越南人民軍126旅炮兵連,不久和一個戰友合夥殺了一個軍官,調到河內陸軍861特工團。」

聽到這話,李半夏嚴肅的詢問:「小路,你說這話有證據嗎?」

「李隊,你了解我的,沒有證據我是不會無的放失的。」

路銘嘉知道他說的話指控很嚴重,便接著補充道:「我在這邊意外的結識了當地的一個師長,他手底下有一名軍官認得韓彬,甚至在征兵入伍的檔桉庫裡還有他的登記信息。」

見有了鐵證,李半夏這趟去找韓彬的旅程,可以畫下一個完美的句號了。

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的相關規定,一國公民在他國發生刑事犯罪,應按照犯罪發生地國法律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即犯罪發生地所在國具有優先管轄權。

種花家也將依照自身法律進行追究,但是如果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不予追究;如果最高刑期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可韓彬的情況,很顯然不在這其中的行列。

「還有……」

路銘嘉猶豫了一會,隨後緩緩說道:「據那名軍官交代,當時韓彬跟其他幾名表現優異的士兵,組成861特工團納加小隊潛入北柬安隆汶,秘密執行「紅色高棉」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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