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 特長與專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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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號一早,梅斯霜狼來找蘭特匯報行商的收益。

「蘭特大人,我們的肉腸、奶酪、皮革、鹽在藍鵲城和鬃狼城都很受歡迎,咱們領地自己出產的貨物,差不多到了麋鹿城堡也就都賣光了,一般我們都是在鬃狼城以及沿途的城堡補貨,去龍牙城售賣,然後在龍牙城買入當地貨品,再沿途售賣一直到領地。」梅斯·霜狼正在向蘭特回匯報行商情況。

「也就是說,除了藍龍家的鹽,以及鬃狼家預定好的黑鱗馬和鐵甲,剩下的都是各個騎士領地、男爵領地的就買走了對吧?」

「是的,行商就是一路走一路賣,一路進貨,王都附近不缺皮草或者鐵器,但是對魔法植物需求量很大」梅斯頓了頓,又提起來,「另外,王都的貴族對於馱獸很感興趣,問咱們賣不賣。」

「咱們自己還用不過來呢,哪有足夠的量賣出去?」蘭特仔細的瞅著手中的兩張單據,是商隊進、出貨單。

自家的貨物包括食品、副食、鹽、鐵甲、戰馬、牲畜,到達鬃狼城時賣出了鐵甲和馬匹,買入了草藥、挽馬、黃羊、素布等當地特產,在沿途售賣到了王都則買入魔法卷軸、魔法符文版、煉金道具、花布、綢緞、魔藥、紙張等等,返回到鬃狼城時賣出一部分,再購買部分鬃狼城的特產,再返回領地。

從商品的性質來看,領地-伯爵-王都-帝都的商品路線就是一條農產品-手工製品-高級手工製品-高科技產品的一路剪刀差之旅,如果不是領地內的三大戰略物資:鹽、鐵、馬,自己的領地商品也就毫無競爭力可言了。

不過梅斯這樣的商隊,本身的目的也不是掙大錢,更多還是在中小貴族領地之間遊走,打通各個男爵、騎士領地之間的商路,從這個角度來說,由陸路改成水路,看上去節省了行商時間,卻反而降低了每次行商的盈利。

如果單說掙錢來說,自然還是煉金物品或者魔法裝備利潤最高,不過這樣的商品就不是普通領民可以負擔的,甚至不是騎士、爵士、男爵這些小貴族廣泛使用的。即便是鬃狼城、龍牙城那樣的魔法市場也隻能算是小買賣,真正的大生意,還要看大貴族的集中訂單。

「大人,我建議領地還是以售賣魔紋盔甲為主,咱們現在有了泰尼亞導師,繪製符文更有保障了,我們也不用每一次都售賣全身甲,也可以拆開賣,咱們的庫房中有不少零散的盔甲部件,伯爵對於您的限製隻是成套的鐵甲,並沒有算上這些零件呀。」

「你說的也有道理,」蘭特想了想,確實如此,之前在掃盪各個部落中,繳獲了大量的零散防具和武器,很多武器都是奔馬平原上鐵礦製作的,魔法黑鐵的含量高,如果再讓溫蒂等人繪製1、2枚魔紋,貨物同時可以保證高利潤和相對低的價格。

「不過咱們還是得保持行商,這就像灰雁每年的會盟一樣,真正目的是整合其他區域特產,你從商隊裡分出兩支,一隊做領地內部商隊,一隊做西北伯爵領行商,你還是專門負責去王都的商隊,過一會我跟女孩們說一說,這幾天加緊做一些魔紋兵器,你帶去王都賣吧」蘭特又想了想,覺得內部商隊也最好不用金屬貨幣,而是使用紙幣或者代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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