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趕路(1 / 2)
春天的路還是難走,即便是狗的腳掌比較大,可姚遠走在山野小路上卻依然還是深一腳淺一腳的,必須全力保持平衡才能保證自己不摔倒。
與其說這是「路」,還不如說是「勉強可以通過的斜坡」。
再次趕走圍繞著自己飛來的蚊蟲後,小楊戩一臉的不合時宜。
「孝天犬,我不想走了我們就不能飛嗎?」
「最好不要。」姚遠頭也不回,「天上可沒有辦法分辨草藥和食物而且你是不是忘了我們現在的身份?」
在「天罡三十六變」中,除了已經有基礎的五行遁法以及當下急需的化形之術外,楊戩最先試圖學會的就是騰雲駕霧。
雖然因為還沒成仙的關係,她的身體還是太重,沒法上天太高,但食髓知味的她已經喜歡上了坐在葫蘆上飛行的感覺,哪怕速度慢得比牛車也快不了多少。
正所謂由儉入奢易,從奢入儉難,楊戩現在已經不太喜歡在地上走的感覺了,就好像剛買了新車的人去超市買包口香糖都要開車去一樣。
楊戩盯著自己剛從泥巴裡拔出來的麻鞋,心痛萬分:「可是就算這個樣子找到了荊蠻,我的鞋子也爛掉了。」
「爛掉就爛掉。」姚遠毫不在意,「這裡的人都穿草鞋,你穿麻鞋馬上就會暴露的。」
「哼我可以幻化外形啊!」楊戩不服氣,「給他們看草鞋的樣子不就好了?」
大狗子露出了揶揄的表情,像是在嘲笑她笨。
小姑娘一看那個表情就怒了——相處了這麼久後,她甚至不用姚遠說話,看狗子臉上的表情就知道他要說什麼。
「怎麼啦?!」她一把摟住了狗脖子,熟練地搓起了狗子的臉,「瞧不起我的幻形是不是?」
盡管被搓得全身發麻,但姚遠還是抬起前爪,指向了她的腳印。
楊戩看了一眼自己在泥地上留下的腳印,隻得悻悻地停下了手。
麻鞋布底所留下來的腳印終歸是和草鞋的大不相同,除非楊戩每走一步都要給自己的腳印施個幻術,否則走幾步就會露餡。
如果他們是在後世的儒家文明圈,那麼一身白袍、頭戴三山帽,腳穿麻鞋,再背一把桃木劍,那就是典型的「仙氣飄飄」。
但在荊蠻這裡,巫醫都是頭頂動物形狀的帽子、掌蒙熊皮、長衣博袖、玄衣朱裳、執戈揚盾的。如果你不這麼穿,那你就不符合荊蠻人的審美,也就是「法力不夠」,大家都不相信你。
入鄉隨俗的重要性,相信那些在大城市裡進修過、然後又回家鄉創業的人最為了解。
他們以為學了大城市裡「簡約風」、「瑞麗風格」和「留白」之後,回到二三線城市開照相館、服裝店、咖啡店就能形成降維打擊。
但奈何小地方人就是喜歡大紅大綠,就是喜歡金碧輝煌,就是喜歡貨物堆得琳琅滿目,你大城市來的那一套在咱這都不好使。
於是照相館隻得租來了紅色的法拉利,服裝店空出的地方擺起了義烏雜貨,咖啡館也懂得了要往杯子裡多放糖的「奧義」。
同樣的,想在荊蠻人這裡混得開,你就得來點巫儺範兒。要麼穿草鞋,要麼光腳不穿鞋,表情越凶狠越好,氣質越神秘、越恐怖,你的法力就越顯得高深。
看楊戩一副不想走了的架勢,姚遠隻得運起鼻子嗅了嗅。
「啊,那邊不到半裡路有山茶花!」他指向了一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