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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朝宗沒有回包廂,繞過門口下樓離開。

這場生日聚會對他而言成為了一種煎熬,多呆一秒鍾他的理智就流失一分。實際年齡三十多歲的他,可以輕易地分辨他此刻黯然的心情是因為誰,跟坐在包廂裡那個一無所知的十八歲孟聽雨無關。

曾經孟聽雨抱著手機盤坐在地毯上,語氣天真,「徐朝宗,網上說,我們的身體每七年就會完全替換每一個細胞,大概意思就是七年後的我跟現在的我,可能不是同一個我。那個時候你還會愛我嗎?」

那會兒他在床上補眠,眼睛都沒睜開,懶洋洋地回她,「那七年後的我也不是現在的我。七年後的我應該還是會對七年後的你一見鍾情。」

他這求生欲滿滿的回答,顯然答到了她的心坎上。

她滿足地笑了。

實際上,他內心深處對這種無厘頭的事情嗤之以鼻。可現在再回想起從前的種種,三十七歲的徐朝宗,跟十九歲的徐朝宗,徹底不再是同一個人了,他的腦子裡逐漸被工作占滿,原本她該有的空間也一點點擠壓。

那個回答,似乎也是出自於他本心。

彼時,七年後的他還是喜歡七年後的她。然而現在的情況是,他遇到了十八年前的她。

他喜歡這個她嗎?

當然不。他已經不再是十九歲的他,自然也無法喜歡上現在的她。

不過是可笑的占有欲在作祟。

徐朝宗一步一步走下樓梯,沒有再回頭,走出百味軒,冷空氣撲麵而來,他低頭給王遠博發了消息:【臨時有事我先走了。】

……

包廂裡,王遠博收到消息,第一反應就是看向正跟盛韜咬耳朵說悄悄話的孟聽雨。

他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徐朝宗太反常了,反常到了,他甚至覺得這廝以後絕對會挖牆角。

男生宿舍的友情也就那麼一回事,他們宿舍就更一般了,說白了就隻是同住一寢室的普通同學,不管是殷明盛韜還是他跟徐朝宗,都不是能為室友兩肋插刀的人。真喜歡上一個女孩,即便對方是室友的女朋友,好像也不會有任何的心理障礙。

王遠博不禁在心裡搖頭。

太沒節操了他們。

盛韜才注意到隻有王遠博回來,環顧一圈,問道:「徐朝宗呢?」

王遠博拉長音調,「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大忙人,有事先走了。」

盛韜嗯了聲,「那我們去唱歌?」

徐朝宗的離場,三個男生包括同班同學葉思思都沒訝異。在他們印象中,徐朝宗大部分時間都獨來獨往,且來去匆匆,他好像有做不完的事,一年多處下來,他好像也沒跟什麼同學成為好友。他幾乎不參加同學聚會,今天能來,他們已經很詫異了,這會兒沒打招呼就離開,好像也很符合他的行事作風。

孟聽雨不由得長籲一口氣。

還好走了。

不過徐朝宗如果繼續待下去並且跟他們一起唱歌,她才會驚掉下巴呢。

他總是這樣,不懂得享受生活,就像一匹永不知疲倦的駿馬,他們剛談戀愛那會兒,他根本抽不出什麼時間陪她逛街看電影,一個月能一起去餐廳吃兩頓飯,那都特別罕見。後來相處久了,她也有脾氣,她不願意將他跟別人比較,可碰上重要的節日她總是一個人,這戀愛談了跟沒談一樣時,她也會抱怨,她的初戀可不像這樣,成天的神龍見首不見尾。

她從小就生得好,不管到哪都被人捧著,跟徐朝宗的戀愛讓她委屈壞了,積攢夠了,她爆發出來,沒能免俗的以分手威脅他。

從那以後,他慢慢改變。

會抽出時間陪她看電影,但他太忙,一個月可能就隻能看一次,並且看電影的時候還不專心,一場下來總會出去兩三次接電話打電話。

不過,她已經很滿意了。

那時候她是真的愛他,愛到願意體諒包容。

走出包廂,盛韜買單時,她站在大廳的大魚缸前,悄悄地伸出手,手掌心多了幾個指甲掐出來的印子。

*

百味軒附近就有ktv,一行人跟著盛韜過去,他定了中包,葉思思跟邵靈湊錢給他買了生日蛋糕作為禮物。氣氛很好,可孟聽雨還是無法集中精神,盛韜一顆心都在她身上,自然看出了她的心不在焉,在他們唱歌時,他坐在她身旁,湊在她耳畔問道:「怎麼感覺你不開心?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

孟聽雨搖了搖頭,「有一點不舒服。」

她說得含糊。

盛韜卻不是全沒戀愛經驗的愣頭小子,一聽這話,便以為她是生理期來了身體不適。包廂光線較暗,他的臉紅也隻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的前女友每次生理期時都會跟他撒嬌,畢竟性別不同,他根本沒辦法體會所謂「一把刀在肚子裡攪來攪去」的可怕體驗是什麼感覺,每次也隻會說,多喝熱水。

可現在,多喝熱水這句話,他說不出口。

包廂裡也沒熱水,下意識地,他也不想說。其實他心裡都明白,很多時候,多喝熱水就是一種「知道了知道了別來煩我」的敷衍式回答。

「我出去一會兒。」

盛韜看了會兒手機後,離開了包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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