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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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厭在倫敦住了一周,玩遍了必遊景點,還和曲荷去古著店淘了兩條上世紀50年代的古董裙和羽毛扇子。

開春,楚瀛帶他回了自家在英國鄉下的一座舊日莊園,始建於19世紀的哥特式古典建築美輪美奐,幽然矗立於晨霧之中,青青的淺草坪星散著紫白的小花兒。

「我的天呀,我好像穿越進了《唐頓莊園》裡……」丁厭難以置信道,「這是你家嗎?我們要住在這裡嗎?」「以後也是你家了。

」楚瀛道,「它的規模遠不如那座海克利爾城堡,建築麵積要小得多,而且地處偏遠,沒有那麼顯赫的歷史。

但我媽媽很喜歡,於是我父親從一家落魄貴族手裡買下,送給她作為結婚紀念日的禮物。

」楚瀛牽著他邁過鬆軟的綠草,推開了一扇厚重的門,帶他走入室內。

「這種城堡平日的維護費用很驚人,我媽媽的本意是想把它改建成一座酒店,畢竟自己住太空曠了,可是沒過多久她就生病住進了療養院,這座莊園跟著閒置下來,每年隻能請專人打理。

」一進門,丁厭心中的震撼,和初次去盧浮宮參觀拿破侖的房間時別無二致。

巨型的台階由純橡木打造,牆上的裝飾是繪製著花紋的皮革和光澤閃爍的金屬,一盞璀璨奪目水晶燈吊在頂上,一件件古董家具被清掃得一塵不染,但那古舊的年代感仍使他不敢隨意地去坐或躺下。

「你家也太有錢了……」他詞窮道。

「其實我父親動過心思把它處理掉,但有財力接手古堡的買家並不多,我怕它被賣給別人,隻好把它要過來了。

」「你伸手要你爸就給你?那你爸對你很好啊!」「我說保存好它是我媽媽生前的心願之一,他才答應給我的。

現在我們要結婚了,就把這裡作為婚房吧,我媽媽泉下有知會很開心的。

」丁厭訥訥道:「你要是早說婚房是這樣,世界上應該沒有人會拒絕嫁給你,無論是男是女。

」楚瀛說:「我又沒有想要和隨便什麼人結婚。

」一陣啪啪嗒咯的動靜從身後傳來,是肉墊和指甲蹬在實木地板上的聲音。

丁厭回頭,被那隻純黑色的成年卡斯羅獵犬嚇得往後退———它的肩高起碼70c尖尖的小耳朵,肥厚鬆弛的大腮皮,雄壯矯健的四肢,短尾巴不停搖晃著向人示好。

然而丁厭散發出的陌生氣味又令它感到警覺,所以它隻是站立在那裡,黑色的圓眼珠冷漠而警惕巡視著他們。

「你還養大型猛犬……」丁厭的手指下意識地勾住楚瀛的衣角,心慌道,「它長得好可怕,不咬人吧?」「不是我的狗。

」楚瀛道,卻向大黑狗伸出手,「過來,狼狼。

」帶著濃烈動物氣息狗狗靠近兩人。

它嗅著楚瀛的手指,在他掌心舔了舔,紅紅的舌頭看得丁厭心裡發毛。

「不是你養的,它怎麼認識你……」「是戴心誠的狗。

」楚瀛被舔了手,不習慣濕膩膩的觸感,找了紙巾擦拭,然後和狗對話,「狼狼,你爸爸呢?」丁厭對這類長相體型的狗有刻板印象,認為它們腦子笨,不如中小型犬聰明。

但狼狼是特例,竟然聽懂了楚瀛的話,引他們去找自己的主人。

「今晚我們先不住二樓的房間。

」楚瀛沒頭沒尾地說,然後帶他跟上那條大狗。

戴心誠站在一棵蘋果樹下抽煙,目光直直地鎖定著樓上的一扇窗戶。

丁厭隨那道視線望去,不見窗邊有值得盯梢的人或風景。

狼狼很喜歡它的爸爸,繞著戴心誠打轉,搖尾坐下,牢牢守著主人的一舉一動,等待指示。

「那個英國女人上次來是多久?」「聽管家說三天前還來過。

」「她房子都賣了,你還允許她進門?」「我又不在家。

她年紀那麼大了,想重遊故地,聊以慰相思,不算過分的行為。

」「好,我再看看。

」「看什麼呀?」丁厭拉著楚瀛轉過身,耳語道,「你也邀請了他?我還以為今天就我們兩個人」楚瀛半開玩笑道:「兩個人住這麼大的房子,你不害怕?」「不怕呀,鬼片裡的故事都是假的,人死了就死了,哪有那麼多鬼?如果每個人死了都變成鬼,那我們周圍還不全是鬼?既然每天我們和那麼多鬼和平共處,說明鬼並不會肆意傷人。

」丁厭被自己的理論說服了,「所以,鬼不可怕!不用害怕!」他拷問楚瀛:「你該不會怕鬼吧!?可是我們一起看了那麼多的恐怖片!」楚瀛兩手並用地搓揉著他的頭,有種要把他捏扁的架勢,說:「我不怕。

」丁厭:「你搓得我好痛……你就是怕了!」這時,他們後方冒出兩聲清悅的笑意。

一個笑容耀眼的男人倚著門框,抑揄道:「如膠似漆啊。

」丁厭像被螃蟹夾痛了手指,猛地從楚瀛身旁跳開。

啊啊啊,他為什麼要慌呢!和男朋友如膠似漆不是很正常嗎!楚瀛一向淡然,問:「則靈呢?」「沒讓她來。

」那人活絡著手腕筋骨,手指關節發出哢的強響,走到近前,對丁厭說,「來,左手給我。

」丁厭先看向楚瀛,得到首肯,抬臂交出自己的左手。

超甜愛攜嬌像善於扌莫骨的中醫,從他的指根扌莫到了手時,再到胳膊。

丁厭怕癢,幾次三番想叫喚,但對方的力道控製得當,一點沒讓他感到不舒服。

「你這身體素質……太差了呀。

要是從頭開始教你做基礎的體能訓練,起碼六個月起步。

韌帶脆弱,肌肉無力,平衡性一般,你是不是還有輕微的手眼不協調?」丁厭:「什麼叫手眼不協調?」「就是手的反應跟不上眼睛,比如夾菜容易掉,總是打碎碗,打羽毛球和網球不會發球,接也接不住,基本就是運動白癡。

」「你怎麼這麼了解我?」丁厭瞠目結舌,「我從小就手抖手殘,拿不穩東西,夾菜總是掉在衣服上,五歲還在戴飯兜,隻要是球類運動都學不會。

—————但是運動白癡我不認,我跑步比一般人強,1000米體測是滿分。

或許是因為他體重基數小,跑著不累?「哦,那肺活量還行啊,你會遊泳嗎?」「不會……」這可提起了丁厭的傷心事,他中學去遊泳館學遊泳,膽子小怕嗆水,怯怯弱弱的,那群男生們看不過眼,合夥把他推到水裡想讓他嘗嘗苦頭;他被淹慘了,等教練把他救上岸,他發誓再也不要學遊泳了。

「這得學,求生必備技能,我教你。

」愛猜嬌四下環顧道,「你家這莊園大是大,但沒有挖泳池,不過我記得後山有座湖,我們就去那兒遊好了。

丁厭悚然道:「這個天氣去湖裡遊泳?不要,我會感冒的……」「不會,我有辦法。

」愛撒嬌自信滿滿道,「你一看就是個笨蛋,不過我喜歡笨蛋。

」不知道為什麼,丁厭老是覺得這個人……有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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