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 案破 -----晉·江文學城獨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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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遠秋正想著自己是不是懷疑錯了,可等他看到蕭氏的脖子上縫著的細麻繩時,很快就想到了一點,既然楊佑和蕭氏在火場都吸入了不少煙灰,那麼不止在他們的嘴裡,應該喉嚨和氣管裡都有黑灰才對。

想到這裡,林遠秋問向垂手在側的老胡頭,「你給蕭氏縫合時,可曾見到她喉嚨管裡有黑灰?」

黑灰?

老胡頭不明白知府大人問這話是何意,不過這事他卻是清楚的,老胡頭搖了搖頭,「並無,稟大人,小的用麻線縫合時,未曾見到此婦人喉管裡有黑灰。」

聽到這話,林遠秋眼睛就是一亮,這件事總算有突破口了。

他朝一旁的仵作吩咐,「你割開男屍的喉管看看。」

而仵作,在聽到老胡頭的話後,就知道知府大人讓自己這麼做的用意。

多年的驗屍經驗,仵作當然明白,凡是火場嗆煙而亡之人,不但嘴中有大量吸入的煙灰,就是氣管裡也應該有煙灰的痕跡才對。雖按楊家父子說的,蕭氏沒在火場當場而亡,可喉嚨裡絕對不可能一點煙熏的跡象都沒有。

所以這樁案子怕不是通奸這麼簡單。

果然,林遠秋幾人在門口才等了一會兒,就聽屋裡的仵作興奮道,「稟大人,男屍喉管已割開,其內乾乾淨淨,並無煙熏的痕跡!」

林遠秋轉身回到屋裡,而後與高同知他們一起朝楊佑的脖頸看去,隻見果然如仵作所說,喉管處乾乾淨淨,沒有一丁點嗆煙過後的黑色。可見在起火之前,楊佑已經死亡,或是處於昏迷狀態。

所以所謂的通奸,根本不存在。

林遠秋朝門口的衙差吩咐道:「你們幾個速去捉了楊家父子歸案!」

「是!」衙差們應聲後,飛快出了院子。

高同知與賀通判則滿臉通紅,這次若不是大人明查,或是大人再晚回來幾日,那麼等這兩具屍首下葬,罪魁禍首就要逍遙法外了。

「大人,下官險些讓不法之人逃過,屬實不該啊。」高同知說罷,臉上滿是內疚。

賀通判也很是愧疚,他躬身朝林遠秋行了一禮,道,「請大人治下官的失察之罪。」

林遠秋擺手,「往後遇事多思多想便是。」

能及時檢討自己的問題,而非一味的狡辯,這兩人也算有責任心,自己沒必要為難人家。

在離開義莊時,林遠秋從衣袋中拿出一錠銀子遞給了老胡頭,「你去買些香燭給這兩人點上。」

至於收殮的事,林遠秋準備待會兒就讓人買了棺材過來。

······

而這邊正準備接手楊佑家產的楊家父子,壓根沒想到還有這樣的後續,所以直到被抓起來的那一刻,兩人都沒反應過來。

等上公堂時,這兩人還裝出一副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的無辜模樣。這讓站在衙門口看知府大人審案的百姓們,心裡都為楊家父子叫著屈。

百姓們實在不解,明明是楊家兒媳做了見不得人的醜事,怎麼就把楊地主父子給抓起來了。

林遠秋才懶得與人廢話,見堂下二人還是一副不見棺材不落淚的樣子,他直接從簽筒中抓了四支紅色令簽丟到地上,讓兩旁執棍的衙役,把楊地主和他的兒子都按到地上狠狠打上四十木棍。

原本以為肯定要來回輪上幾個回合,哪知楊地主的兒子是個吃不住痛的,才十棍下去,就大喊著「我招我招」了。

至於楊地主,隻比他兒子多撐了幾棍,很快也大叫著認罪了。

於是,在場百姓就聽楊家父子斷斷續續交代了整件事情的經過。

原來楊地主垂涎侄子的家資已久,所以趁著對方這次上門,特地留人在家裡吃飯,然後往侄子的酒裡下了不少迷藥。

原本楊地主是準備給侄子來個醉酒後不小心掉到水裡淹死的。結果等父子倆架著人去荷塘邊上,正準備把人丟下去時,恰巧被蕭氏給撞到。

當時蕭氏大驚失色,忙轉身就往屋裡跑。

而楊家父子,做這種謀財害命的事本就提心吊膽的,這會兒被蕭氏的突然出現和跑走嚇得不輕。

於是父子倆忙把人又重新架了回去。

可心中有鬼的人,肯定害怕蕭氏會把看到的事給說了出去,加之楊地主的兒子早就對生不出兒子的妻子厭惡至極,是以他乾脆拿刀子割了蕭氏的喉,而此時被灌了很多迷藥的楊佑,還處在昏睡中。父子倆很快製造出了通奸的假象,然後再悄悄往房裡點了一把火,原本想著哪怕他們裝模作樣救了火,這兩人也肯定死的透透的了,豈知進屋後一看,那被割了喉的蕭氏雖昏迷著,可還有微弱氣息在,這可真是命硬啊。

事情都到這份上了,楊家父子自然不可能還讓她活著。於是,裝作被妻子與人通奸之事氣得「怒不可擋」的楊地主兒子,直接用刀割下了蕭氏的頭。

此一番招供,讓在場百姓直呼萬萬沒想到,話說他們可是罵了蕭氏不知多少回呢。

書吏把楊家父子倆的口供一字不漏寫了下來,最後讓兩人畫押。

如此手段殘忍的行凶,自然逃脫不了律法的嚴懲,林遠秋給兩人直接判了秋後問斬。

雖案子已經水落石出,凶手也在幾個月後就能處決,可林遠秋心裡並不輕鬆,原因還是隻要有了通奸的名頭就能對女性隨意打殺的事。

林遠秋覺得,有這種宛若保護傘的律法在,婦人冤死的案件肯定還會時有發生。

隻是律法上的事,並不是他一個提議,聖上就能改了的,所以自己還得從長計議才行。

不過,整個石洲府轄區內的事,他這個知府還是能做主的。

不出一日,府衙就往下轄各縣貼出了告示,告示上先是以此次案件做了舉例。然後官府下了規定,日後若有誰借著婦女不貞的由頭隨意處置人,包括浸豬籠在內,全按殺人犯論之。

此話的威懾力可謂不小。

這下,好些氏族,特別在知府大人麵前吃了虧的趙、陳、楊三家族長和族老,更是謹慎小心了起來,生怕被知府大人抓了把柄,從而往死裡收拾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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