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命鎮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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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好這家民宿,當一個合格的老板,否則我會死。」

——時蹤,2x22年2月2日留。

·

溶溶月色透過雕花木窗,照進一家名叫「迷藏客棧」的民宿。

一樓休息廳內,六名年輕人正圍著桌子玩時下流行的劇本殺遊戲。

「現在開始投票。請選出你認為的真凶。」

一名叫吳鈎的年輕人不由麵露難色。

這次投票的正確與否,關係到一筆獎金,他也就頗為糾結。

千鈞一發之際,他想起剛才上廁所路過前台時,老板時蹤對自己比的數字「3」。

他們之中有個人的外號正是「老三」。

難道時蹤在暗示自己……這回老三是凶手?

可是老三從頭到尾沒露出任何破綻。他的角色連殺人動機都沒有,我最早排除的就是他。

思忖了一會兒,吳鈎還是決定相信時蹤,選擇了外號「老三」的玩家。

片刻後,主持人開口宣布:「真凶老三逃脫失敗。關鍵一票在於最後做選擇的吳鈎,他將真凶投給了老三!

「本次的當屬吳鈎。吳鈎總積分99分,在社團中排名第一,能夠獲得年度獎金……」

這幫人是錦華大學劇本殺社團的。

作為普通大學生,大家零花錢有限。頻繁去正規的劇本殺店玩遊戲,他們負擔不起。

於是他們一起湊錢買了很多還算不錯的二手盒裝本,每逢周末都會找合適的地方玩劇本殺。

迷藏客棧現在已經成為了他們的長期據點。

此地位於古鎮風景區,依山傍水,風景宜人,很有玩劇本殺的氛圍,尤其適合古風本。

並且學生們隻需要付飯錢和飲料錢,就可以在這裡玩一下午。

對於吳鈎來說,迷藏客棧哪裡都好。

唯一需要注意的隻是,如果廚子請假了,千萬別吃老板時蹤親自做的食物。

吳鈎曾吃過一次時蹤親手做的蛋炒飯。

一口下去,他掐了自己三分鍾人中,才夠嗆沒有昏過去。

不過後來他才知道,時蹤做飯不好,是因為他沒有味覺。

這讓他不知不覺對時老板多了幾分同情,也多了幾分好奇。

玩完遊戲,其他人先走了,吳鈎留下拿來掃帚把休息廳打掃乾淨,再走到前廳,朝前台處看去。

此時此刻,燈火晦暗,月色如銀紗般浮動,在前台後方處勾勒出一個朦朧修長的側影。

正是民宿的老板時蹤。

他正端著一本書看。

穿著一身銀白色的廣袖長袍,蓄著長發,他斜倚在小沙發的靠背上,模樣專注又認真,竟有些讓人不敢貿然上前打擾。

吳鈎呆愣了好一會兒,才出口輕輕喚他一聲。

聞言,時蹤側過身,抬頭朝他望了過來。

像是相機緩緩聚焦一樣,隨著緩慢抬頭的動作,時蹤的五官漸漸清晰,凝出一張極為好看的臉。

古鎮的商鋪門牌全部統一了風格,商戶們也必須全都穿古裝。

這是當地轄區政府的要求。

時蹤不喜歡戴假發套,乾脆留起了長發。他身上的長袍則是政府統一發放的,頗為劣質。

吳鈎卻覺得,時蹤靠著一張臉,愣是把影樓風的劣質古裝穿出了出塵絕世的味道。

盯著時蹤怔了好一會兒,再輕輕咳一聲,吳鈎拿出一本名叫《sql必知必會》的書走過去,開口的時候聲音放得很輕。

「那個時老板……這本書給你。」

「謝謝你。」

時蹤的目光離開手裡那本《數據結構與算法之美》,抬頭看吳鈎一眼,「我手上這本馬上看完還給你。再等我會兒?」

吳鈎趕緊道:「嗯嗯,好,沒關係,不著急!看多久都不要緊!

「不過你也學得太快了。這才一周時間而已。我就算認真聽課,也是一知半解,及格都困難。」

「可能因為我以前學過計算機相關的課程,潛意識裡還有記憶吧。不過很多事情,我還是想不起來。」

時蹤淡淡笑著道,「學過的東西都忘光了,隻得再來一遍。謝謝你每周都給我送書來。」

「不客氣,小事一樁!對了……你真的厲害,也就來休息廳給我們送過幾次飲料,旁聽了幾句,居然就找到真凶了?!」

吳鈎撓了撓頭,然後下意識朝時蹤伸出手。「你替我贏得了一筆獎金,我才要謝謝你!」

「不客氣。隻是想感謝你幫我打掃衛生。」

說這話的時候,時蹤垂眸盯著書上的文字。

他的語氣很溫和,然而在吳鈎看不到的地方,他的眼神卻滑過了片刻的嫌惡。

與此同時,他的嘴唇輕輕抿了起來,五官驟然呈現出一股冷峻鋒利的感覺,整個人像是忽然變了一張臉。

抬起頭再看向吳鈎的時候,時蹤目光溫柔,笑容春風化雨,已與平時在人前的並無不同。

他很有禮貌地伸出手,跟吳鈎握了一下,再把手裡的書遞給他。「多謝。我看完了。」

「不、不客氣……我……咳,那我就準備走了。」

「好。下周見。」

待所有人離開,時蹤去到衛生間,徑直走向盥洗台,把剛才被吳鈎碰過的地方足足上了三次洗手液,再反復搓了很久。

他並不厭惡吳鈎這個人,也沒有潔癖。

實在是他對每個人的靠近都感到發自本能的排斥。

自己是天生就這樣,還是後天經歷了什麼導致的,他已經不記得了。

他失憶了。

八個月前,他從這間民宿裡醒來,看到床頭櫃上有一張紙條。

「經營好這家民宿,當一個合格的老板,否則我會死。」

——時蹤,2023年1月2日留。

看了這張紙條半晌,時蹤頂著劇烈的頭疼,勉強打起精神找來紙筆,把這句話寫了一遍。

然後他發現自己的字跡,與紙條上的一模一樣。

所以這句話應該就是他在失憶前親手寫下的。

所以他的名字是時蹤。

後來他找到的身份證印證了這個猜測。

時蹤,男,24歲,迷藏客棧的老板。

除此之外,他對自己一無所知。

·

晚上6點15分。

時蹤收拾完前廳,正打算上樓睡覺,忽然聽到了客棧入口處傳來門簾流蘇擺動的聲音。

大晚上的有客人?

時蹤抬眸,看到一個男人朝前台這裡走來。

那男人留著寸頭,中等身材,眉角有塊刀疤,眉眼間有股揮之不去的戾氣。

直覺來者不善,但時蹤還是擺出了營業式微笑。「來古鎮玩兒?要住店?對房間有什麼要求?」

卻見那人拿出證件。「我是新北區的警察,名叫陳立,現在懷疑你與一場惡性殺人案有關,請和我回警局接受調查。」

時蹤沒有殺過人,至少在他有記憶的這大半年沒有。

除非凶殺案發生在他失憶之前。

然而在6個月前,時蹤曾被當地政府的工作人員拉去拍過古鎮景區的宣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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