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搏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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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克是Lee在警探路上不折不扣的老師。他喜歡平克佛洛依德,喜歡涅槃樂隊,喜歡拉風的裝扮誇張得像一個伯克利市的蝙蝠俠。這些不由自主地影響了Lee。Lee在警察局的第一步是從法醫瓊的跟班開始的。因為他從來沒有讀過警校,所以局長安排他走專業技術路線,也是為了他將來能夠相比其他警員更安全一些,畢竟在警界內部,照顧和暗中撫恤烈士的遺孤已經是一個不成文的規定。

Lee的誌向當然不滿於此。他窮盡一切可以學習的機會,希望能夠成為父親那樣的神探。當母親後來得知他已經開始成為一名職業警探後,明白他的誌向,也沒有多說什麼。母親的眼神在憂慮與期待之間始終遊離,這個導致很長時間Lee對母親心懷愧疚。

一天一位來自日本大阪的遊客昭田玉太在加州自駕遊,他開著一輛豐田佳美路過伯克利大學時突然想停車下來在校園轉轉,聽說伯克利治安不太好,於是他選擇把車停在伯克利警局大樓樓下,當時周圍還停了三四輛警車。心想這種總算很安全的吧,然後他下車轉了大概半小時左右回來,發現車後窗玻璃全被砸了,被人用棒球棍砸的粉碎。車上4個行李箱 3個背包 2個相機和各種證件都被偷走了,隻剩下幾件加州人用不上的厚羽絨服沒被拿走。昭田玉太隨即報警,接警的人是警官多米尼克,他喊來Lee一起給受害人做了筆錄。昭田玉太的英文不算流利,但是勉強可以向警方講清楚案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多米比較忙,他簡單看了筆錄的記錄情況後就交給了Lee,對他說,試一試吧。

法醫並不是一個每天都需要忙的崗位。瓊也了解Lee的一些具體情況,因此她幾乎不限製Lee的活動。這樣一來Lee就成了伯克利警局名副其實的自由人。

雖然是接到的一個小案子,Lee也是壓抑不住的激動。他問清楚昭田玉太的丟失物品後,就準備實施further a了,因為他了解到失主的airtag在背包裡,可以清楚知道東西的位置。Lee緊接著調取了停車場的監控,他發現在昭田玉太停車前就已經被小偷盯上了,他們一共三個人,看到昭田停車後,就把車停在了昭田的斜前方,看到昭田人走了之後就動手了,拿出車裡的棒球棍,直接敲碎了後窗玻璃,打開車門,拿了東西就跑,沒有任何科技含量,直接大膽,簡單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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