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合同簽訂(2 / 2)
總算是說通自己父母了。
三人一行來到村長辦公室,看到趙平居然真的將他父母給喊來了,趙大明顯然有些驚訝。
「你們支持小平承包那些荒地?」趙大明看著趙永福和王翠鳳說道:「那可是要八十萬的,而且,是在一年內交齊,你們想清楚了?」
趙永福點點頭,說道:「小平想自己做點事情,我們這當父母的,也幫不上多大忙,隻能是盡量的支持他,七叔,你就和他簽合同吧。」
趙大明嚴肅的說道:「咱們雖然是親戚,但公事公辦,我可事先說好了,合同一旦簽了,到時候小平不能補齊錢,違約金要交,土地我也是要收回的。」
趙永福點點頭,說道:「沒問題。」
趙大明這才看向趙平,說道:「沒想到,你居然真的說服你父母了,既然這樣,咱們就簽合同吧。」
「好!」
雙方都沒有意見,立刻便擬定合同,合同中明確規定,村裡將魚塘周邊三百二十畝的荒地,以每年每畝五百元的價格承包給趙平,為期五年,約定時間到了之後,趙平可以擁有優先承包權。
趙平需交付十萬定金,剩下的尾款一年內交齊,如果趙平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交齊尾款,那他需要支付違約金十萬,同時,村裡可以將那三百二十畝的土地收回。
對於合同內容,雙方都沒有意見,當場就簽字蓋章。
「其實,你如果一年一承包的話,合同裡根本就沒有必要加入違約金。」雖然已經簽了合同,但趙大明依舊忍不住說道:「像承包魚塘一樣慢慢來不好嗎?」
趙平笑笑,說道:「我這不是想要避免麻煩嘛。」
有了係統在手,趙平的野心很大,那三百多畝的土地,自然不可能都拿來劃分停車場,他還有其他安排,一年一簽的話,的確可以不用加入違約金,但有可能會出現其他麻煩。
如果不是涉及金額太大,趙平甚至想要承包更長年限,比如十年,二十年!
好在,雖然沒有能夠承包那麼長時間,但他拿到了優先承包權,這也是很不錯了。
「行吧。」趙大明說道:「你們年輕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難得你父母都很支持你,好好乾,別讓他們失望。」
「嗯。」
趙平拿著合同,和自己的父母離開了村長辦公室。
剛回到家,趙平的父母就不約而同的去拿家裡的工具。
「爸媽,你們這是要做什麼?」趙平疑惑的問道。
「去清理荒地!」王翠鳳說道。
「荒地是要清理,但也不用這麼急吧。」趙平笑道。
這合同才剛簽下,自己父母就準備去清理荒地,這也太急了吧。
「那可是八十萬!」趙永福說道:「不做點什麼,我們心裡不踏實。」
「那也不用這麼急吧。」趙平說道:「最起碼得吃過飯再去啊,這馬上就要到飯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