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上架感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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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其她女主的加入除了增加這個故事的沖突、趣味性和延展性之外,也旨在探討另一個話題:那些路上的風景,難道就真的就沒有意義嗎?如果能「預知」到不會修成正果,是否還應當讓那些美好的經歷繼續發生與存在?

讓兩個終將在一起的人提前修成正果,也許會抹消「另一些人」在歷史中本該屬於她/他們的存在,這對她/他們來說,真的是公平的嗎?

以及,我們的故事才剛剛開始,還有很長,誰知道未來會不會還有什麼新的反轉?(眨眼)

總之,諸位請放心,本文絕不炒股,相信最後能給到所有人一個滿意的,溫馨的結局。

一位書友在書友圈寫道:「現在快餐時代,不是所有人看小說都會去想年代背景,人物設定,大多數人就想看裝逼打臉,就像係統流幕後流迪化流為什麼這麼火一樣。」

我知道我的書很難火,我也知道我這樣反復精雕細琢推敲文字,認真勾勒人物是吃力不討好,但過去實體文學帶來的創作習慣還是改不了。如果我看得下去那些套路文的話,我也就不用自己寫了。我碼文不是為了賺錢養家糊口,所以我不會隨波逐流——但這不代表我不在乎成績,因為高山流水遇知音,這才是我想收獲的最大樂趣。

因此,謝謝你能一直看到這裡!請支持正版,最好是在起點主站訂閱,以實際行動支援你所喜愛的小眾書籍吧!別把我給養枯萎了,為了這本書的將來,請讓我一直能看到你們的雙手,讓我知道還有多少觀眾在舞台下,給我一些堅持下去的力量吧。

請把你們的月票給我,請多寫本章說,讓我時時刻刻了解你的感受和想法,讓我知道,我並不孤獨。

這次上架我初步暫定爆更7大章,大約在30000字左右,如果首訂超出我的心理預期,或是出現大額打賞,還會再加。

最後,我要感謝本書的責編「桔子」。

那麼,我們就,周五上架,不見不散?

——分割線——

以下段落並非我的原創,來自nga水區,是一個經典名段。

而這種心情,莫名地覺得很合適。

雖然上本書的上架感言已經引用過一次了,但是還想再分享一次。

謹作為個人分享↓↓↓

你總有一天要跟所有的記憶相安無事握手言和,那裡麵有她也有你,有她的青春也有你的年華。那個人永遠活在時間裡了,你把她拉不出來,自己也回不去,就這樣吧,讓她安靜地留在那裡吧。她不會發福不會老去不會穿著職業套裝高跟鞋不會帶著家長裡短柴油米醋的氣息,她永遠年輕永遠漂亮穿著鮮艷長裙站在回憶裡,對著你笑靨如花。

我時常想起,曾在我生命中出現的姑娘們。

她們無論在當時還是記憶裡,都美好得一塌糊塗,優秀得讓人目眩神迷。

現如今,她們一定更漂亮、更從容、更豐富了,一定遇到了更多好玩的人,演繹了更多精彩的故事。

一個曾短暫出現在我生活裡的女孩子,訂婚了。

我的兄弟,愛一個姑娘兩年半,最後收獲了她跟他人訂婚的「喜訊」。

我常跟他說,那個人永遠活在時間裡了,你把她拉不出來,自己也回不去,就這樣吧,讓她安靜地留在那裡吧。

她不會發福不會老去不會穿著職業套裝高跟鞋不會帶著家長裡短柴油米醋的氣息,她永遠年輕永遠漂亮穿著鮮艷長裙站在回憶裡,對著你笑靨如花。

這樣難道不好嗎?

你總有一天要跟所有的記憶相安無事握手言和,那裡麵有她也有你,有她的青春也有你的年華。

讓它們留在那裡吧。生活裡每天都有相聚別離,號啕或歡欣。

如果最初相識的姑娘注定無法走到最後,你會依然選擇相遇在年少?還是在看遍春花夏月秋風冬雪後遇到她攜手走進餘下的旅途?

這似乎是個不值得一提的問題,幾乎所有人都喜歡「地老天荒」這樣的詞匯吧。

但真的有那麼簡單嗎?問題的關鍵在於,你想開頭還是收尾?

你們在成熟穩重、理智從容、笑不露齒、工作穩定、職業套裝高跟鞋、西裝革履的28歲30歲相遇,氣味相投性情相依相見恨晚唯怨月老一度瞎了眼,一段佳話就此開始,郎才女貌珠聯璧合天造地設等祝福潮水一般湧來。

像是個完美的故事。

她穿泛著光澤的高跟鞋、考究的套裙,妝容一絲不亂,帶到你的朋友同事麵前措辭得體,無可挑剔。她不會大喊大叫跟你無理取鬧,不會要吃某家的小籠包讓你穿越三條街道,不會很輕易地跟你賭氣懷疑你是否跟其他女孩子有一腿。她包容體貼賢惠孝順,入得廚房出得廳堂。

可是隨著日復一日的平庸到來,某個回望的瞬間,內心是否會有隱隱的遺憾?

你是否想有一台時光機,回到她20歲22歲的年紀,在食堂、在圖書館、在主乾道上,走上前去或禮貌或猥瑣或忐忑地說一聲:你好。

那時候的她,穿著鮮艷的長裙素麵朝天,穿著匡威白色帆布鞋,頂著剛洗完的濕漉漉頭發沖去食堂打飯,一路上甩落無數男生的驚嘆。

她漂亮、驕傲、聰明,會為了舍友的一句話而耿耿於懷,會為言情劇哭得稀裡嘩啦,會看到玩具店裡的可愛公仔走不動路,會期待某個特別的節日收到男生們的玫瑰花。

她沒那麼得體,還沒學會滴水不漏笑不露齒,帶到朋友麵前會捂著嘴一個勁兒地傻笑。她穿匡威帆布鞋,也喜歡淘寶上淘來的便宜涼拖,她不太喜歡化妝,穿著t恤短褲就往宿舍樓下沖,在路邊那家麻辣燙一邊流汗一邊大呼好吃,她會撒嬌會胡攪蠻纏不講理會為腦子裡突然蹦出的瘋狂念頭興奮不已……

那時候的你呢。

沒什麼錢,腳上穿著攢了很久生活費買來的新球鞋,騎著拉風的山地車飛速駛過人群,在大排檔跟一群狐朋狗友扯著政治足球和姑娘,麵對遞過來的啤酒瓶毫不猶豫一仰而盡,你那麼年輕、那麼張揚,腦子裡滿是自命不凡的想象,大聲喊世界是我們的。你的發型土土的沒有那麼多發膠,還沒有自己的第一套西裝,你還沒學會克製忍耐學會禮貌微笑,不高興了隨口就來一句:去他娘的。

她路過操場,看到你打球的樣子。

汗水順發梢滑過你紅紅彤彤的臉,你大聲叫喊積極奔跑,仿佛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氣。

你們相遇。沒那麼理智包容,也很難總是做到相互理解,她沒那麼精致的漂亮,你也離成熟睿智差得很遠,一個愣頭小子,一個天真的丫頭,就那麼說著天長地久生死相依的誓言,你們以為世界會按照自己想象的編排,不懂得生活中永遠不變的就是一直在變。你們會吵架、會分手、會傷害、會分頭走路、會把彼此留在回憶裡不斷折磨,但是親愛的,那是你們最好的年紀。

《艋舺》裡說,「風往哪邊吹,草就往哪邊倒。年輕的時候我也以為自己是風,等到遍體鱗傷以後,才知道,原來我們都是草。」

我們未必如草隨風倒,卻也隻能這樣,模模糊糊往前走。

時間什麼都安排好了。

年輕時,總想看遍世間的風景,時不時湧出冒險的沖動,想拉著心愛的姑娘私奔,即刻就流浪到海涯天角。

現在才明白,你什麼風景都看不透,很可能也沒有細水長流。你隻能在一季季的春花夏月秋雨冬雪中,丈量自己生命的邊界。

有可能,姑娘都不會來,你就一個人走路,或緩或急,或愉悅或悲傷。

我時常也會爛俗地想,未來的姑娘呦,你到底什麼樣。你豐滿還是消瘦活潑還是文靜?你留俏皮的短發還是如瀑的長絲?你是否也喜歡那些瑰麗奇妙的文字,沉溺於光怪陸離的影像故事?你是否也扛過了狼血和庸俗成功學瘋狂的侵蝕,依然帶著對生活令人發指的熱愛,堅持做一個有趣的人?

不管在28還是35歲相遇,拍落滿身的風塵後,我們唯一能慶幸的,是彼此一定有很多好玩的故事、路途的見聞講給對方聽,那是一個個動人的傳奇。

未相逢於最好的年紀,卻給了對方最豐富的自己。

我不知道你會不會來,但仍大聲唱著歌,走向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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