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給他買鋼筆(1 / 2)
「給我來一斤豬頭肉,一斤花生米,再來一斤散裝白酒。你先給我秤好,我再看看。」
其實,給王軍和王明珠一人買一樣就可以了。
自己沒有相中的,不用買。
就可以付錢走人了。
可這時候,秦夢甥還是想起了自己的丈夫王明書來。
雖然他對咱們不仁,但總我不能不義,差事是不,那就給他選一個吧。
買衣服吧,不知道人家喜歡什麼顏色,什麼款式的。
買吃的吧,他那瘦了吧唧的體格子,好像也吃不了幾口。
買雙鞋吧,又不知道人家多大的腳,還不好意思問王明珠。
左思右想地秦夢甥,一直在搖頭。
既然要買,就買一個當事人能看上,相中的。
不然錢花了不說,人家還不領情,那她做這些還有什麼意義。
可就在她一籌莫展的時候,秦夢甥的目光被一個物件給吸引住了。
從而心裡暗笑:
「嘿嘿,這個東西好,這小子一定喜歡。」
「服務員,麻煩你把那個鋼筆拿下來我看看。」鋼筆是愛讀書人的象征。
臭小子新婚夜就和她嘀咕說他喜歡讀書,要考大學。
那麼他要是把鋼筆往月匈口的口袋一別,再帶一副眼鏡,不是文化人都成了文化人。
服務員有些不耐煩地把鋼筆拿下來,放在櫃台上,又問道。
「要黑色的鋼筆水,還是藍色的。」
秦夢甥看著鋼筆,下意識說道。
「藍色的。」
在手上顛了顛,雖然沒有想象的那麼厚重,可也比想象中的要好上一些。
周身黑色,別在白色的襯衫上……
秦夢甥想著王明書的樣子,忍不住點了下頭。
「這個鋼筆我要了,加上鋼筆水,還有剛才的,一共多少錢?」
秦夢甥回頭,想要把自己想好的說辭說給王明珠聽。
卻看到那傻丫頭,正看著一雙黑色涼皮鞋發呆。
以那些的外形和尺寸來看,定然不是給她家公爹看的。
秦夢甥瞬間懂了那丫頭的心思,抿嘴淺笑的走到了王明珠的身邊。
「怎麼,想給張廣軍買雙涼鞋。」
「嫂子。」
王明珠不好意思叫著秦夢甥,卻下意識地點了下頭
「你啊,那點心思都寫在臉上。」
戀愛的女人都是傻子,秦夢甥算是看明白了。
「嗬嗬。」
王明珠也看出秦夢甥是個什麼人了。
別看是南方小姑娘,卻很大方。
是真大方。
對人也真誠。
你想什麼就和她直說就行,不用拐彎抹角的。那樣反而讓她覺得你見外和不實在。
「我看看這鞋。」
秦夢甥要是知道王明珠是這麼看自己的,都得哭笑不得,哪個生意人是真誠的啊。
那些老實的生意人都已經被淘汰了。
更別說她這個百億企業家了。
隻不過自己和那些唯利是圖的企業家不同的是,自己還是有良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