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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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回去,程瀾告訴閆淑芬,「大伯母,我看秦柳阿姨現在一心奔事業,好像沒有要把大伯搶回去的意思。」

上次,秦柳還提過林大伯兩回。

不過也是說如果再沒有辦法,她隻能去找哨兵表明身份說自己是林大伯的前妻,特地從老家來看兒子的。

這次則從頭到尾都沒提過。

她更多是高興終於在成都安定下來了,離兒子還不是太遠。三站路在大成都真的是很近的距離了。

另外就是有些擔心自己手頭的錢不夠花。

那2000塊是作為離婚的補償。

本來嘛,她跟了大伯九年多,都是林家最苦的日子啊。

聽說那些年她娘家還貼補了林家不少。

林大伯回城的時候都跟她離婚了,現在也和原配復婚又生活在了一起。

她如果有搶人的心思,當初就不會爽快離婚了。

她找到林爺爺哭一場,林爺爺肯定會為她做主的。

那林大伯想離婚肯定沒那麼順利。

所以程瀾覺得,秦柳阿姨是完全沒有要找大伯復婚的意思的。

她就是惦記兒子惦記得不行才沒忍住,進城來的。

至於林大伯,應該是傷了她的心。你既無心我便休!

她現在想得更多的應該是怎麼掙錢,真正在成都紮根。衣食住用行,樣樣都要花錢啊!

最好將來成了小老太太也能夠自給自足,不要給林墨增添麻煩。

所以,她才對合夥做生意挺上心的。

程瀾設身處地、推己及人,能想到的就是這些。

「奔事業?」閆淑芬疑惑地問道。

「就是掙錢啊。成都居,大不易!她一年房租360,加上吃喝怎麼也得花800吧。再買買衣服1000塊就沒了。她想守著小墨長大,也得手頭有錢啊。」

閆淑芬點點頭,是這個道理。

林景東肯定是沒多的錢去貼補秦柳的生活的了。他說下個月起要多交50塊的生活費。

他一個月才一百多呢。

一家四口之前是交一百的生活費。再加五十,他們兩個人的工資就剩下一百了。

至於眼前的瀾瀾是老爺子自己在負擔。反正景南目前應該是養不起孩子的,他能養活他自己就不錯了。

然後老爺子再每月給小琅和瀾瀾一人30塊的零花錢,小墨小一些給20。

要貼補秦柳,除非是老爺子自己掏錢。而且是動用補發的工資的老本。

因為他如今每月的兩三百也是都花了的。三個孩子每月就得花他一百多了。

景東補發的工資,給秦柳寄了2000去。剩下的還有4000是存的定期,存折還在自己手上呢。

不過,原來2000塊那麼不經用啊。

他們家還算是拿高工資的人家了,錢都不經花。

聽說外頭批發市場的許多攤主,倒是賺得盤滿泊滿的啊。

還有承包了整個批發市場的夏老板,那可就更是大老板了。

聽說他和馬家走得挺近的。主要就是通過馬家的關係,然後又給軍中捐贈了不少物資才得到了承包的機會。

閆淑芬看看跟前的林琅和程瀾,覺得她們也都不是小孩子了,便把這些意思給她們說了說。

別以後隻會讀書,不會持家。

瀾瀾可能好些。聽說她還知道把老家的房子保下來,屋主都換成了自己名字,還一年收60塊的租金呢。

小琅,這可是真不知道柴米貴的。

對於閆淑芬也覺得錢不夠用,程瀾有些驚訝。

林家真的已經算是如今很好的人家了。

閆淑芬道:「瀾瀾,大伯母跟你們說這些可沒有別的意思。隻是告知你倆一聲,讓你們知道生活的不容易。現在處在時代的大變革時期,接下來的思潮應該會動盪一陣子的。不過你們兩個小姑娘此時還不用為此發愁。你們好好讀書,以後大學畢業自然會分配好工作。好的單位會分房子、工資也會按時發放。至少能讓你們衣食無憂。」

他們一家住著老爺子分的將軍樓。但景東的職級打了申請分房的報告,兩室一廳還是能分到的。

她在單位要的是筒子樓的單間,那是早些年分的了。那會兒單位最好的房子就是筒子樓。

如今自己不缺住的,隻不過睡個午覺,所以沒和其他同事去爭。

不過如果以後單位修宿舍樓,按她的資歷還是能分到兩室一廳的。

那時候她就不會發揚風格了。

程瀾撓撓頭,「大伯母,有個事我可能需要和你說一下。」

「什麼事?」

程瀾把自己給舒姐當模特兒的事說了。這個事兒,她覺得還是應該在林家過個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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