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因利而聚(2 / 2)
除了前麵說的辦法,進貨的錢全由我來承擔,利潤咱們三七分。
你七我三,以後絕不反悔。
每次進貨後,就當是全賣出去了,我直接把你的分成先付一半給你,等每一批貨全賣完了再結算剩下的分成。
而且我還可以押一萬塊錢在你這兒,作為我的信用擔保。
萬一我監守自盜或是提前毀約,這錢就算是彌補你的損失。」陳金發信誓旦旦地保證道。
馬涼聽完都驚了,這家夥還真是豁得出去啊,夠狠!
不得不說陳金發提出的合作辦法相當有誠意,自己身為律師都挑不出理兒。
畢竟自己已經不打算擺攤了,所以按照發哥的合作辦法,即使因為利益沖突散夥,對他也不會有太大影響。
最多是生意沒得做而已,可人家付出的代價足以彌補他的損失。
一旦能持續合作下去,那發哥的辦法對馬涼來說就完全處於優勢地位。
不僅沒啥風險,利益還是他拿大頭。
馬涼雖是有點吃驚,但還不至於被這點利益蒙蔽了眼睛,他玩味地說道:「三七分?」
「呃,老弟,不怕實話告訴你,光是這點我就琢磨了三天。
之所以定下了三七分的比例,是因為我知道自己什麼德性。分得少了,萬一我以後財迷心竅真不當人了,豈不是對不住你。
隻要分三成,我就可以保證自己絕不會反悔,這個分成再背叛你我天打雷劈。」陳金發又發誓道。
馬涼沉吟片刻,坦然回道:「不錯,你也是用心了。
法子我認可,就按你說的辦。
不過我不會和你簽什麼合同,也不留任何交易記錄,以後咱們都是現金來往,純憑信義行事。」
陳金發說的合作辦法,和他原先想的差不多。
之所以防一手,也是怕發哥走背運,遇到主管部門大執法,把他也一起供了出來。
如果沒有留實質證據,即使有牽連,影響也在可控範圍內。
不過那是超小概率事件,以國內目前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馬涼自己都覺得有點多慮了,這樣做純屬於律師的謹慎使然。
「沒問題,全都按老弟你說的來。」陳金發頭點個不停,哪敢不答應。
馬涼很滿意他的態度:「既然發哥你如此敞亮,那我多少也要拿出點誠意。
咱也別三七分了,四六我也是可以接受的。」
「真的?老弟大氣!」陳金發高興壞了,要不是肚子裡沒啥詞兒,非當麵把馬涼好好誇一頓不可。
馬涼不是爛好心,而是因為他見多了人性經不住考驗的案例。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壤壤,皆為利往。因義而聚,義不盡人不散;因利而聚,利盡則散。
他和陳金發有什麼義氣嗎?顯然沒有,以前並無任何交往的二人純靠利益維係,所以不可能不去考慮利益分配的問題。
真三七分,馬涼才不信這家夥時間長了不起歪心呢。
四六分也不是完全保險,即使是他拿四、發哥拿六,日子久了該有矛盾還是會起矛盾。
畢竟出大力氣的是陳金發,而不是馬涼,心理會平衡才有鬼呢。
之所以提出四六分,不過是想穩住這家夥。
不然一旦見賺錢多了,這家夥可能連一兩個月都堅持不了,分分鍾鬧著要散夥,自己單乾。
馬涼隻要這幾個月能再撈點快錢,賺足開店的資金,那就夠了。
反正盜版碟生意也就這一兩年還有得賺,等寬帶提速普及,大家紛紛轉下載,誰還買碟看啊。
到那時候散夥不散夥也無所謂了,陳金發自己估計都乾著沒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