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簽約,千字五百!(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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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刻,對於駱詠芝來說,為陳浩東當槍手寫小說,不再是單純的為了賺錢,而是變成了一件神聖而偉大的事情。

「談,好好談,不僅要把這本書談好,如果對方有新書計劃的話,最好一起談下來!」

而且隨著銷量突然上漲,很多要求加印的電話,也打到了報社。

今天就是劉誌鵬陪陳浩東一起來的報社。

為了這個合同,陳浩東提前讓何敏幫忙找一個律師。

後麵的部分談是肯定要談,但是不能壓價,甚至要給出高價,以此來表達報社的誠意,不能以任何理由,把這位新人作者推到競爭對手那邊。

興奮的是,報紙銷量提升,他這個主編肯定會水漲船高,獲得更大的好處。

至少以《仙劍奇俠傳》現在的質量和名氣,沒有人敢做這個保證。

所以前十五萬字壓價了,後續就算繼續連載,給的價格也不會高太多,壓價的理由總能找到的。

最近幾天,駱詠芝跟瘋了一樣,碼字的速度快到飛起,就算是老鷹看到了,搞不好都會感到害怕。

當時簽合同的時候,主編還想著,徐克斥巨資的電影《新蜀山劍俠》都沒火起來,一個新人的仙俠小說,就算有人喜歡也不會太多,能挽留住一部分小說讀者就謝天謝地了。

這讓主編是既興奮又後悔。

而主編這邊的要求也隻有一個,那就是陳浩東的下一本小說,相同的條件下,要優先選擇繼續在《港島商報》發表。

何敏的大學同學裡麵剛好有認識律師的,就幫忙介紹了一個,是個精神小夥,臉很帥,大眼睛,鷹鈎鼻,名字叫做劉誌鵬。

把合同交給劉誌鵬,對方仔細的逐字逐句看完之後,沖著陳浩東點點頭,表示沒問題。

但是現在看這個情況,這小說是要大火的意思啊,連載是肯定要繼續連載的,那後麵部分的洽談,就得抓緊時間了。

看上去好像不多,可是要知道《港島商報》作為一家老牌報紙,本身在港島的銷量並不低,而且已經趨近穩定,一般不會出現大的提升或者降低。

山雞家對麵,駱詠芝拿著一份份《港島商報》,看著上麵那些自己寫出來的文字,心潮澎湃不已。

陳浩東也沒有耽擱,很快便來到了報社,手上還帶來了三十萬字的書稿。

可是隨著小說開始連載之後,僅僅五天的時間,《港島商報》的銷量,就提升了將近十分之一。

但問題是,他們隻收了《仙劍奇俠傳》小說前十五萬字的書稿,後麵的部分,稿費根本就沒有談。

一千五百塊收了十五萬字的書稿,簡直跟白撿的一樣,盡管先連載試試看,成與不成,都無所謂。

這個價格算是相當有誠意了。

陳浩東這才放心的簽下自己的名字,以及筆名『東歌』。

之後便順利的拿到了報社按照千字五百塊的價格,提前支付的全本小說稿費,包括之前的十五萬字,也按照這個標準補齊了。

預計一百萬字,稿費五十萬,多退少補。

五十萬到手,陳浩東開心的笑了起來,記憶融合到現在,已經半個多月時間了,終於賺到了第一桶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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