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籃球場手表事件(二)(2 / 2)
幾百塊的手表,在這個年代,也算是值錢的東西了,畢竟這個小鎮,上班的大人,平均工資也不超過五百的。但是我羅明可是千萬富翁,千萬!算了,說出來,全校學生和老師都會覺得我是瘋子!
第一,是你叫鄧可過來一起打比賽的,我們沒有拿你東西的主動動機。第二,你可以去學校保衛室舉報,我們就站在這裡不動,讓他們來調查,都行,但是你沒有權利限製我們的自由,誰舉報,誰舉證,你既然說是我們拿的,那請你把證據拿出來,如果沒有,那就別誣陷我們,還得給我們賠禮道歉。你們,你去不去保衛室舉報?羅明看著自己同學有些懵懵的狀態,也隻能自己出頭了,畢竟還是一些十幾歲的學生,沒有經歷社會的洗禮,貿然出點事情,除了表現出害怕和無助,更不可能去據理力爭。
你們把證據都毀了,保安能調查出什麼?祝宏強對著羅明說。
那你去報警吧,讓警察來調查!羅明都快氣笑了,這是纏定我們了唄!
你們必須賠了再走,我不管!祝宏強開始耍賴!
嗬嗬,你有什麼資格限製我們的自由,我班所有人的荷包都掏給你看了,如果你拿不出證據,鬧起來,我還會告你誹謗,誰知道你的手表在哪裡丟的。我們走!羅明一個四十歲的靈魂,怎麼會被這小孩子嚇著。說著,就帶著同學撥開祝宏強往教室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