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事·火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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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灼很聽話,長這麼大沒這麼聽話過。

將衣服裹著往身上套。

起初還穿反了,是上下顛倒的那種反,因為衣服對於她來說太大了。

外邊站著的沈煜單手抄兜靠著牆,褲腳掛著點剛剛跳牆蹭上的一點泥灰。老天這段時間裡都是潮潮的,還剛下過了雨,連帶著屋舍牆壁也都是潮濕的不行,泥濘沾染上了,就不容易掉。他似乎有點無聊,另一手啪嗒啪嗒一下一下的摁著打火機。等的頗具耐心,火頭在掌間一明一滅的閃。

這邊方灼輾輾轉轉終於套好衣服之後沖外邊交待了句:「那個,我穿好了。」

言外之意就是你可以進來救我了!

「」沈煜聞言勾了勾唇角,她還真是不客氣!

然後將打火機蓋子啪嗒摁上,亮起的火頭也瞬間覆滅。接著將火機順手抄進褲子口袋,轉身進去了淋浴間,外邊的光線零零星星的透進來,裡邊光線不是很好,他進門就看見她穿著他的外套縮在地上小小的一個。

方灼聽到他進來的動靜瞥眼向後上方的位置仰頭去看他,他可太高了,她視野裡約莫估計至少有185,這個角度他整張臉暈在一片灰暗裡,根本看不清表情。

隻看的到一個下頜線,挺好看的。

直到沈煜順勢半蹲了下來,那張臉方才完全從暗中脫離。

他兩隻手在膝蓋處半垂著,唇角微揚,似笑非笑間漆黑的眸子盯著人帶著一絲玩味,似乎沒有立馬要去扶人的打算。

方灼被那個眼神看的一陣頭皮發緊,突然想到白天兩人對上的那個眼神,學霸無意間對視上學渣的那種意味難明。可是現在的境況來看,畢竟是她有求於人,想著快刀斬亂麻趕緊的,看了人一眼接著沖人抬過去了挨的近的那隻手肘,意思是:你拉我一下手肘就行。

沈煜盯著人默不作聲看了兩秒,如人願的單手抓過她手肘,起身連帶著將人也一並扯著站了起來,但是接著轉眼便鬆開了那點碰觸!

也不知道是故意的,還是覺得人真能自理。

方灼腳踝崴著,還破了皮,疼的根本立不住腳,他手一鬆,她身子就歪了,下意識的伸手去抓,搖搖晃晃,然後就抓住了人的月要。

沈煜上邊隻穿著件薄薄的黑色襯衣,隔著一層薄料,她直接掐到了他月要間的肉,方灼頭頂幾不可查的淡出一聲嘶——

接著是一聲不善的警告,語氣低低透著忍耐:「手輕點,還有,能別掐我月要?」

「」意識到不妥,方灼手立馬鬆開,但站不穩,她誒的一聲仰著眼看就要磕到後邊的牆造成二次傷害了,沈煜大掌直接掌到了她肩頭,扶住,然後拎著人,從淋浴間裡走了出來。

外邊廚房邊上棚子下邊的餐桌旁有一條長椅,方灼就隻覺得眼前那麼一晃,身子一輕,轉眼就發現被拎著丟坐在了長椅上。

沈煜的運動外套很大,穿在她身上幾乎要遮到了她的膝蓋,隻剩細細白白的一截小腿在長椅上垂著。領口也顯得頗寬,她縱然將拉鏈拉到頂了,但還是能看得見深處瘦削白皙的鎖骨。

但怎麼說都總好過她隻穿件吊帶。

沈煜目光看過去,然後嘖的一聲又往別處撇開。

方灼撩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手不由自主的又將那件外套往下扯了扯,但是她越往下扯,領口部位就敞的越開,之後意識到又沒扯了,將領口那裡又往上拽了拽。

她沒想到昨天叮叮當當一早上,搬來隔壁的鄰居會是他。

沈煜當然更不知道。

嚴格說,在那晚雨夜之前,他壓根就不認識她。確切說,雨夜那天,他也不認識她。姓甚名誰,叫什麼,住在哪兒。

而且這裡原本就是沈煜爺爺的產業,包括賣給方灼她姥姥的這所四合院,也都是沈家的產業。沈煜出現在這裡合情合理。

隻是這些方灼不清楚。

沈煜居高臨下就那樣垂著眼睛看了眼她的腳,腳踝那裡腫了,外邊破了一層皮,往外邊滲著血,滲血的周邊還蹭上些髒汙,灰撲撲的一片,有點慘。

他四周回轉身看了看,最後往上看過房間臥室的位置,問她:「跌打損傷的藥在哪放著?」

方灼坐在那跟個大小姐似的,搖了搖頭,說不知道。

「」

了解沈煜的人都知道,因為他沒有那些驕矜自傲的臭毛病,所以他最為看不慣的,就是這些頤指氣使,在他麵前當少爺、做大小姐的人。

這似乎跟他出身條件相悖,可又沒多少人知道這是為什麼。

大概性格使然,他就是這樣子的人。

沈煜自然看的出來方灼家裡條件也應該不錯,從她的穿著,看人的目光神色,還有自信不畏的言談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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