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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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打出頭鳥,舉手挑釁的就是那隻鳥,1v1三球定勝負,被荒木剃了個光頭。

這鳥人都被打傻了,被打傻之後的第一感覺就是丟人,立馬低頭,人直接從出頭鳥變成了鴕鳥。

殺雞儆猴到這個程度已經足夠了,荒木不是那種小心眼的人,對方也沒有犯太大錯,他上前拍了拍鴕鳥的肩膀,給予了社長的關懷:「好好練習,以後的比賽可能需要你。」

比賽的時候實際上場人數隻有五人,其他的要麼是替補要麼是湊名單人數的,所以這個可能需要是真的非常誠實的回答了,沒有托大。

鴕鳥的眼淚嘩的一下就下來了:「哪有你這麼安慰人的啊!」

「噢,太可憐了,鳥毛都被剃光了。」

「可憐見的,來來來喝水,休息休息。」

一群人拉著可憐鴕鳥到角落安慰去了,包括真紅。不為別的,這小子之前有多囂張這時候就有多丟人,實力差距太大,旁觀的人都生不出同情外的其他想法。

「真紅。」荒木對著角落喚道。

留下一句『沒事這地方都是自己社團的人丟人也丟不到外麵』作為安慰,真紅小跑到荒木對麵:「來了來了!」

身為被荒木形容為還不夠吃幾天的虧本小菜,鴕鳥眼淚都沒擦乾淨就跑到場地邊上主動擔當起裁判:「我倒要看看你們能打成什麼樣!」

比賽開始,真紅經驗不足,從小沒接觸過籃球,隻在升入國中一年級後才開始打籃球,但也沒正經打過,因此這一年都在籃球社扌莫魚,就算有天分在也還是讓經驗豐富的荒木率先進了一球。

到這時候,真紅才收起玩鬧的心思,認真注視著荒木拓人。同理,喘著氣流汗的荒木拓人也在注視著三浦真紅。

接下來的兩球都是真紅進的,他在認真防守荒木的同時不忘進攻,甚至一邊和荒木對峙一邊學習對方在籃球上的技巧,不停的攝取經驗,憑借身體素質與運動上超強的學習能力贏得了這場比賽。

汗流浹背的荒木喘著粗氣,沒有被打敗後的不甘,有的隻有酣暢淋漓的開心。

「你學的很快,估計用不了幾次,你就可以把我身上的本領全都學會了。」荒木嘴角上揚,「進的那球是因為你輕敵,下次我再想進球,就不知道是猴年馬月了。」

不待真紅說話,其他人便湊過來圍住真紅,七嘴八舌的說著贊揚的話:

「好家夥,沒想到你打球這麼厲害!以後多切磋切磋啊!」

「看不出來啊真紅,以前社團就你扌莫魚最厲害,沒想到真打起來居然比社長還厲害,太強了!有天賦的啊!」

真紅透過人群的縫隙看到荒木背對著他朝休息的椅子走去,步伐看著正常,但他知道那隻是強撐——在剛才的比賽中,真紅發現荒木的腿腳出了問題,他知道自己幾斤幾兩,想著若不是這個問題,他能不能贏還是個問題。

有傷在身,身為社長犧牲自己為他造勢……真紅並沒有感到勝利的喜悅,有的隻是不解。

他不理解荒木圖什麼,就圖在之後的籃球比賽裡拿到一個好成績嗎?他值得荒木用自己為他犧牲嗎?

部活一結束,真紅就把荒木帶到體育館外麵的角落,問他:「我值得你這樣做嗎?你不會後悔嗎?我們才認識多久,你就用自己為我造勢。」

「如果說之前我還在猶豫,那麼現在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你值得。」荒木認真且堅定的看著把他拉到角落為他鳴不平的真紅,「你能說出這種話就代表你不是甘願享受別人對你付出的那類人,你會回應我的付出,我的期待,這樣就足夠了。」

「隻懂得享受的人是走不遠的,就算將來的比賽結果不盡人意,我也不會後悔——我付出,你回應,雙方都盡了自己的努力,沒有遺憾,這樣很好。」

「有道理。」

真紅找了個台階坐下,荒木也找了個台階坐下,陷入回憶:「我從小學二年級就喜歡上了籃球,每天一有空就和同學一起去家附近的籃球場打籃球,後來我升上國中,加入了籃球部,憑借多年打球的經驗成為了副社長,可惜後來出了車禍,腿受了傷,留下了後遺症,不能再打比賽了。」

真紅:回憶殺來了!

「就算我再怎麼復建,腿也恢復不了了,隻能偶爾打一打,以前那些技巧和招式再也不能施展出來了。」說到這裡,荒木無奈的扯了扯嘴角,「我退出了籃球部,每天上學一點也不快樂,家裡人見我這樣,便帶我搬到了並盛町調整心情。」

「我本來都打算放棄籃球了,可是我就是不甘心——我怎麼能甘心?那是我從小學二年級喜歡到現在的東西,我怎麼能輕易放下?可是我根本沒辦法啊,因為腿傷的關係我不能參加比賽,漸漸的那股不甘就沉寂了下來。後來前社長升上國三,為了學習沒心思管理社團了,就用抽簽的方式抽中了我。」

「選中了你,所以你就成了新社長嗎?」聽到這裡,真紅睜大了眼睛,在得到荒木的點頭後,感慨道,「這可真是……緣分來了,擋都擋不住。」

「是啊,擋都擋不住。」荒木的聲音帶著笑意,「我想著既然我成了社長,那我就要對整個籃球社負責。讓我驚喜的是,我發現了你。」

「那一刻,我心中沉寂下去的不甘以一種我意想不到的速度沖了出來,在我腦袋裡叫囂著:就是這個人,抓住他,不要放過他!」

「我把我會的東西全部交給你,你可以原封不動的拿去用,也可以在基礎上優化,或者根據自己的風格創造新的東西也可以。我希望你能站在比賽場地上,去告訴所有人——荒木拓人是殘廢了,但他的意誌沒有殘廢,他仍舊在打著籃球。」

……

真紅久久沒有說話,他沉默許久,才斟酌著開口:「你……你是不是和人結仇了啊?我總感覺哪裡怪怪的……指向性太強了,根本沒法讓人忽視。」

荒木眼中的驚訝一閃而過,對真紅的敏銳感到意外。

他點頭:「可以這麼說。」

「那不好意思了,我不是那種感情用事,聽到什麼就要去拋頭顱灑熱血的家夥。我這個人理性大於感性。」真紅毫不拖遝,直白道,「我可以做職責範圍內的事情,比如訓練、提高其他社員實力、代表學校去參賽、努力將榮譽帶回來。這些都是範圍內的事情,我願意去做。至於範圍外的事情,我願不願意做就得看我們交情了。」

「就你剛才說的通過我讓別人知道你沒有放棄籃球這件事,我可以很清楚的告訴你——我不願意。我們的交情沒有深到那個地步。」

「我不想讓自己為難,也不想讓你對我抱有期望,至少就目前來看,我絕對不願意做這種事情。」

「就你搬椅子過來找我吃飯的時候,知道為什麼我鄰座那位那麼生氣嗎?因為他和我在同一間教室呆了兩個多月才和我稍微熟悉些。你一上來就乾了他兩個月才敢乾的事,進度條拉太快,他心裡不平衡了。」真紅站起身來,拍了拍褲子上沾的土,「所以這事兒吧,強求不來,還是順其自然的好。」

他轉身,揮著手離去:「拜拜~」

*

真紅不是傻子,他能感覺到荒木想和某個人或者某些人證明什麼。明明年紀和他相仿卻對籃球這麼執著,甚至到了讓他帶著荒木托人的影子去賽場,讓別人知道這個人沒有放棄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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