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秋收 廟前村的人,又迎來了農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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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最初的字和最後的字相差特別大,簡直不像是一個人寫的。

李秀才百思不得其解,找來朱尋淼詢問。

「他胳膊受了傷。」朱尋淼隻能這麼說。

「原來是胳膊受了傷……他胳膊受了傷,竟然還能將字寫得這般好,當真不錯!」李秀才又問:「他將這書給你,是想讓你爹將之呈給縣令大人?」

李秀才學生多,人脈也廣,他知道在朱尋淼跟洪暉上過公堂之後,朱前跟苟縣令,就有了來往。

「是的。」朱尋淼道。

「他是個聰明人,」李秀才道,「等你找人將這兩本書謄抄一份之後,就交給我,我也找人謄抄一份出來,放在學堂裡供人傳看。」

李秀才是個為了賺錢能拉下臉的人,他能理解這個為苟縣令寫書的人。

至於他為什麼要讓自己學堂裡的人看……這書若是從他的學堂傳開,苟縣令肯定會對他的學堂有好感!

朱尋淼恭恭敬敬地應下。

李秀才又問:「這寫書的人是誰?」

「他叫黎青執。」朱尋淼道。

李秀才沒聽過這名字,麵露疑惑,朱尋淼見狀解釋:「先生,他就是中秋與我一起去洪家參加詩會,不慎受傷的那位。」

「是他?他的胳膊不是斷了嗎?他還能寫?」李秀才驚訝。

朱尋淼道:「先生,這是他用左手寫的。」

李秀才:「……」

朱尋淼讓徐啟飛和另一個人幫忙謄抄。他們兩人在接下來的時間裡都不乾別的,隻專心抄書,可即便如此,也一直抄到第三天傍晚,才總算將書抄完。

等終於抄完的時候,徐啟飛覺得自己的胳膊都已經抬不起來了!

黎青執那麼瘦,卻在那麼短的時間裡寫了四萬字,著實讓人敬佩。

朱尋淼也不耽擱,拿著謄抄過的文章,就去找了朱前。

朱前對這書很重視,朱尋淼把書帶回來的那天,他就已經看過了,現在看到謄抄過的文章,他叫了一聲好,然後就對管家道:「老宋,你去把我之前讓你準備的白玉鎮紙拿來,和這文章一起給苟縣令送去,就說黎青執感激苟縣令,為苟縣令寫了書,請縣令大人評鑒。」

「是,大人。」宋管家應了一聲,立刻就去辦事了。

不久之後,苟縣令就在自己家中,迎來了宋管家。

聽完宋管家的話,苟縣令笑道:「我一定好好評鑒。」

之前朱前給他送點心,但那送的真的是點心嗎?不是的,那送的分明就是裝點心的金盒子!

這次說是給他送文章,送的肯定也不是真的文章。

苟縣令打開宋管家送來的盒子,看到裡麵裝了個白玉鎮紙,就有種果然如此的感覺。

他將那鎮紙拿出來把玩,喜歡到不行。

不過玩了一會兒,他就注意到了盒子底下裝訂好的紙張。

明明是給他送鎮紙,還附帶了文章……苟縣令將之拿出,看起來。

這一看……

苟縣令越看越喜歡!

之前朱前說是給他送點心,其實送的是盒子。

但這次……朱前要給他送的,恐怕真的是文章。

沒想到那個瘦巴巴的讀書人還有這本事!

等等,這不太對勁……那人的胳膊不是斷了嗎?在公堂上,那人還說他平日裡是用右手寫書的。

那時他的胳膊,其實沒斷?

苟縣令正不解,就看到盒子裡還有一封信。

信是朱前寫的,朱前在信裡說,黎青執對他非常感激,因此堅持用左手寫了兩篇文章……當然,朱前送來的,是謄抄過的。

這兩本書,竟然是黎青執用左手寫的!

苟縣令很清楚,他在公堂上其實沒做什麼,黎青執對他的感激,不至於這麼深。

黎青執寫這些,應當是為了得到他的賞識。

可即便知道原因,他卻也不可避免地對黎青執產生了好感。

黎青執將他寫得這般好,必然是很敬仰他的!

與此同時,李秀才家中,他的幾個兒子正在謄抄文章。

李秀才兒子很多,但這些兒子的讀書天分都很一般。

隻是他們到底是李秀才的兒子,字都寫得不錯。

現在他們一邊抄書,一邊感慨:「我們這位縣令大人,斷案還真厲害!」

「若我有縣令大人的斷案本事就好了!」

「這書當真好看。」

……

苟縣令很喜歡黎青執的書,第二天就約了朱前見麵,和朱前聊了聊。

聊著聊著,苟縣令還問:「這位黎姓學子才華不錯,他可有意來縣衙給我幫忙?」

「他在家中養傷,想盡快將傷養好,以便參加明年的縣試。」朱前道。

苟縣令那麼問,就是青執想要什麼,現在聽到朱前的話,他立刻就明白過來,黎青執想要縣試有個好名次。

苟縣令笑了笑,繼續和朱前喝酒。

等朱前說朱尋淼學堂裡的人都很喜歡這兩本書……苟縣令的心情就更好了!

李秀才學堂裡的人,確實都很喜歡這兩本書。

破案的故事,天然的就抓人,讓人想要知道事實真相!

黎青執上輩子看了很多寫破案的書,更是將這兩個故事寫得非常引人入勝。

李秀才讓幾個兒子輪流抄書,花了三天將書謄抄好,放在學堂裡供人借閱之後,學堂裡的學子,便開始爭著搶著看這兩本書。

「我們縣令大人辦案,當真是觀察入微!」

「縣令大人太厲害了,他在那老吳進入公堂之時,竟然就通過老吳身上的細節,看出了老吳是做什麼的!」

「原來人身上藏著這麼多秘密!」

……

學堂裡的人都在誇苟縣令,可實際上……苟縣令壓根沒有這樣的本事。

是衙役提前跟他說了,他才知道老吳是乾什麼的!

不過他覺得書裡寫得東西很有道理,他可以學一學,以後就這麼用!

苟縣令這麼想著,將之記了下來,還覺得將來黎青執若是做了官,破案一定比他還厲害!

其實黎青執這麼寫,單純就是想到了他以前看過的那些破案書。

書裡的偵探都擅長從細節入手,獲得嫌疑犯的種種信息,他就將之寫了進去,將苟縣令描述得厲害一些。

苟縣令……應該不會討厭。

學堂裡的人敬佩苟縣令的斷案方法,也對書裡的一些句子非常喜愛。

黎青執熱愛生命,下意識地寫了幾句雞湯在裡麵,而這被那些學子反復誦讀,摘抄下來。

「我將來,一定要成為苟縣令這樣的人!」

「苟縣令說他身為縣令,就應該要照顧好百姓……這樣的官員,當真少見!」

「我最喜歡書裡這句話……」

……

李秀才看到自己的學生那麼喜歡黎青執的書,滿意地扌莫了扌莫自己的胡子。

他的學生喜歡苟縣令,苟縣令肯定也會喜歡他的學生!

這個時代沒有復印機,一部作品想要傳開就比較麻煩。

一篇文章大概有兩萬字,想要抄完怎麼都要兩三天。

因此,黎青執都把這文章交出去十多天了,看過這兩篇文章的,也就是李秀才學堂裡的人。

而這個時候,廟前村的人,又迎來了農忙。

他們種下的第二茬水稻在炎熱的夏日長得很快,眼下已經可以收割了。

這幾天,隨著水稻成熟,每天都有無數鳥兒來偷吃,廟前村的人即便努力驅趕,也還是被那些鳥兒吃了很多穀子,黎老根就天天在家裡罵那些鳥,恨不得將它們逮住全吃了。

黎青執散步的時候來到自家水田附近,就見個子很矮的黎老根一邊罵罵咧咧,一邊蹦跳著趕鳥,一副氣急敗壞的樣子。

農村人是真的很討厭那些偷吃糧食的鳥,麻雀甚至被認為是四害之一。

當然這時候的鳥兒,也真的很多就是了。

黎青執扯下幾顆穀子,放在嘴裡咀嚼。

黎老根瞧見忍不住道:「黎青執,你的肚子是不是通了海,都填不滿的?那些鳥兒偷我的穀子吃就算了,你也來偷!」

黎青執糾正他:「爹,吃自己的穀子,不叫偷。」

說完,他又摘了幾顆,放進嘴裡。

稻子的殼有點糙,但裡麵的米粒帶著糧食的香味兒,挺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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