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偶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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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偶遇

對於胡律師的意見郭遠是比較尊重的,兩人合作了這麼長時間胡律師一直都是盡職盡責。

可問題是郭遠現在急需用錢,東京電視台下屬的製作公司一開始給的錢並不多,最後收益雖然比較高,但那也是後麵的事情了,一個月怎麼也不可能把電視劇拍出來上映的。

正當郭遠猶豫不決的時候,他收到了tbs下屬製作公司的郵件。

那邊給出的條件比nhk好一些,算是達到了業界第二檔的水平,不過那邊索要了比較大的劇本改編權,也就是要大規模的改動原作。

這在業內也是正常現象,一個新人作家的作品,就算是市場反響不錯,但書和影視劇是兩種概念,書火影視劇不一定能火,所以很多影視公司都會對新人作家的作品進行一些更加迎合市場的改編。

不過郭遠並不打算接受這個條件,因為在他得到的那份記憶裡《白夜行》這部社會派推理的佳作不需要改編也能受到大多數人的歡迎。

nhk給出的條件太低,tbs要對原作進行大規模的改動,這麼算下來的話隻有東京電視台下屬的製作公司比較合適了。

【一部優秀的小說影視化能不能取得好成績跟製作者是否用心是否喜歡這部作品有很大的關係,你的作品在東京電視台下屬的製作公司有很多粉絲,負責改編你作品的導演也是其中之一。】

聽完旁白的話,郭遠也沒什麼好猶豫的了,他給胡律師發了郵件,表示願意和東京電視台下屬的製作公司合作。

具體的合同就要胡律師那邊去談了。

搞定了影視化的事情,郭遠想著該準備一下去杭城了。

郭遠感覺談這種事情,當天去,當天回不太現實,估計要待上幾天,這樣的話多少要去買點東西。

第二天早上9點多,郭遠簡單洗漱了一下就出門了。

超市離郭遠家不算遠,大概15公裡左右,郭遠掃了輛共享單車,哼著小調去往了超市。

可讓郭遠沒想到的是,他還沒走出多遠,就在地鐵口附近遇到了一群人圍在路邊。

剛一靠近郭遠就聽到一個女人的怒吼聲:「剛剛就是你搶我的包,要不是我的包和手纏在一起,就被你搶走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都敢乾這種事兒,看我不打死你!」

郭遠順著聲音傳來的方向看去,隻見一個30歲出頭個子不高的女人一把就將一個40來歲身材偏胖的男人推倒了,然後和她的同伴一起對著男人拳打腳踢。

「住手!都不許動!大庭廣眾之下動手打人,都想被帶回去是吧!」人群的另一邊兩名警察邊喊邊跑了過來。

兩個女人這才一臉不服氣的停了手。

這兩名警察是一男一女,郭遠定睛一看這才發現其中的那名女警有點眼熟。

郭遠盯著女警看了好一會兒才確認,不是有點眼熟,這名女警就是他的熟人。

這名女警是郭遠老爸以前同事的女兒叫薛若怡,她和郭遠一樣都是98年的。

以前兩家都住在醫院職工宿舍樓裡,除了薛若怡以外,當時醫院職工樓裡還有一個98年孩子的叫石澤,他們三個算是一起長大的發小。

後來薛若怡的老爸跳槽去了另一家醫院,薛若怡家在2012年就先搬走了,薛若怡也轉學了,而郭遠和石澤兩家一直住到2016年才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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