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首專發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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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首專發行

1996年12月20號,這一天是星期五,再過四天,便是《心太軟》在灣灣的發行日。

祁魏的首專《勝天半子》是21號周六發行,離《心太軟》的發行時間很近。

當然,祁魏也不擔心會和《心太軟》來一個硬碰硬,因為《心太軟》被內地的發行商引進內地發行是在一月份,火爆起點也是在明年一月份過後。

祁魏的班主任崔新勤老師已經幫他向北電申請了兩個星期的假期,從這個星期六開始。

周五祁魏有些心不在焉的上完課之後,一下課,擺脫了「熱情」的同學,祁魏直奔吳老板的酒吧。

在吳老板的私人包廂裡,吳老板給祁魏倒了一杯酒後,笑嗬嗬的說道:

「你的首專,我讓發行商幫你刻錄了三十萬張,其中有5000張光盤,已經全麵出貨,各大音像店和商場都已經鋪貨,明天就會開賣」

「那多謝吳少的關照了。」

祁魏高興的和吳老板伸過來的酒杯碰了一下。

一般來說,唱片的分成是這樣算的。

唱片的分成,一般渠道終端也就是音像店和商場之類的拿30%左右,製作人拿7%到9%,作詞作曲一共拿5%,再減去,出版社和音樂製作協會等大約5%的分成後,剩下的50%多才是歌手和唱片公司分。

歌手分得少,唱片公司才分得多。

唱片公司要製作專輯,發行宣傳等,費錢費力,一般情況下,不會給歌手10%以上的分成。

像世界流行天王邁克爾和索尼合作,能拿到業界最高的20%分成,這其中還包括製作人性質的分成,甚至還要拿出一筆錢來製作宣傳等等。

那些知名歌手才有議價權,一些歌手或者新人分成甚至不到1%…

有些歌手和公司宣傳說歌手拿了多高的分成,不說是那種分成和銷量成績掛鈎的,有些簽的直接是利潤分成。

利潤分成有很大的貓膩!利潤分成是指唱片公司扣除成本後盈利後的分成。

是否盈利,可是唱片公司說了算。

唱片賣得不好,虧損了歌手分不到錢,唱片大賣,唱片公司也有的是辦法做賬做的虧損,歌手一樣拿不到錢。

分給歌手多少,就要看唱片公司有多少良心了。

一般來說,現在國內唱片公司旗下的簽約歌手,也不指望在唱片上賺錢。

走穴商演,節目通告,廣告代言,開演唱會這些才是大頭。

所以祁魏要是和那些唱片公司簽約成為其旗下歌手,哪怕是包攬了一張專輯的詞曲、製作和歌手之內的,唱片的分成也很難超過20%。

成為獨立音樂人就不一樣。

減去線下渠道和出版社之類必要分成外,獨立音樂人發唱片可以享受到剩下65%左右的分成。

這就比唱片公司給的多得多了。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很多內地歌手和樂隊走獨立音樂人路線的原因。

當然,大型唱片公司資源多,可以幫你解決後顧之憂,也可以幫你把蛋糕做大,說不定分成少了最後得到的還要多也有可能。

另外做獨立音樂人,這65%左右的分成還有可能要和發行商分。

一般情況下,獨立音樂人找到發行商,發行商幫你發行唱片,要麼你給他多少錢他幫你發行多少張唱片,發行商賺固定的發行費用,虧損風險全由獨立音樂人承擔。

要麼就是發行商和你共享唱片分成,存在的虧損風險由發行商幫忙承擔。

如果你的唱片有大賣的可能,那麼發行商是肯定是和你搞分成的。

沒人會嫌賺得錢多,

和發行商搞分成的話,一般情況下,發行商的分成20%到35%都有可能。

發行商的實力越強,所要的分成就會更多。

祁魏是有求於人,同時為了賣吳老板一個好。

雙方協議的分成是各自一半。

也就是說,祁魏能拿32%左右的分成。

賣一張10塊的磁帶,祁魏能拿3塊2,賣一張50塊的光盤,祁魏能拿16塊。

如果祁魏30萬張唱片全賣完的話,祁魏從分成中拿到超百萬的稅前收入!

當然吳老板也會賺得很多。

吳老板很看好祁魏的首專,他找的發行商是給固定發行費用,從祁魏這搞的是分成。

發行的唱片數量越多,單張唱片的成本也就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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