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8章 長跑健將是怎麼煉成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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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勞利斯一直跟在隊伍後麵,這是他的習慣。

當然,麥勞利斯的習慣並非一萬米長跑,而是打獵。

他這是第一次參加一萬米跑,而原因是酋長說隻要他能跑到最前麵,就可以得到兩頭牛。

那可是兩頭牛呀!

牛,對於原始部落的人來說,可比人還值錢。

部落戰鬥抓回來的奴隸,不僅乾活磨磨蹭蹭,還時刻想著逃跑。

作為主人,還得時刻盯著他們,勞心又勞力。

可牛就不一樣了,牛最大的用處是耕地。

一片土地,在撒上種子之前用牛耕一遍,產量是直接撒上種子的一倍還要多。

雖然肯尼亞有專門拿來耕地的拖拉機,可這玩意絕對不是自己能買得起的。

就算買得起也用不起,因為油價太貴了。

還是耕牛好,草原上到處是草,隨便找個地方往那一拴,這些牛就能吃飽。

所以一聽到有牛,麥勞利斯的第一反應就是不管發生什麼,自己都要拿到第一。

等那位張老板許諾,自己拿到第一再額外給自己八十頭牛後,麥勞利斯心中渴望勝利的火焰,差點把自己都給點著。

他也有這個信心。

麥勞利斯雖然從沒進行過萬米跑訓練,但他活捉過羚羊。

羚羊這種生物,不僅跑得快,警覺醒也非常高。

想要把它們抓住,首先要用弓箭將它射傷。

受傷的羚羊會在奔跑中體力逐漸耗盡,成為他的獵物。

但不要以為受傷的羚羊就好抓,相反,在自己受傷後,羚羊會爆發出恐怖到極致的求生欲。

它們會快速奔跑幾十公裡,徹底脫離狩獵者的視線。

而在這時,麥勞利斯就需要奮起直追,讓羚羊始終處於自己的視線內。

一旦羚羊擺脫自己的視線,這種狡滑的食草動物就會躲起來,借助樹杈蹭掉身上的箭矢。

身上沒有箭矢,羚羊的傷口就會慢慢結痂。

隻要不致命,很快就能恢復如初。

就算受了致命傷,同樣不能讓它們脫離自己的視線。

因為草原上除了羚羊,還有它的天敵。

比如非洲豹,野狗,禿鷲等等。

尤其是禿鷲,這種生物在天空飛一圈,方圓十公裡的受傷生物,都逃不脫它們的眼睛。

自己如果跑得慢了,等找到死去的羚羊,大概率隻剩下一副骨頭架。

有的時候甚至連骨頭架子都沒有,野狗鋒利的牙齒,可以把這些骨頭嚼碎並吃掉。

作為朱雀部落速度最快的勇士,隻要部落的人打到羚羊,麥勞利斯就會第一時間沖在前麵。

等他將受傷並且跑不動的羚羊抓住,再給其他人發信號,等族人反過來,大家在一起共享這隻獵物。

作為功臣,麥勞利斯可以分到一隻羊後腿。

追了這麼多年羚羊,麥勞利斯總結了不少實戰經驗。

首先,在追擊過程中,自己必須始終和羚羊保持距離。

對方加速他就加速,對方減速他就減速。

直到羚羊的體力明顯出現衰減,他就突然提速,快速跑過去將獵物打倒。

至於怎麼和羚羊保持一定距離,很簡單。

他隻要讓自己的奔跑節奏和羚羊的奔跑節奏一致即可。

也就是羚羊加速,它也跟著加速,羚羊減速它也適當放緩腳步。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他必須在奔跑過程中保持一定體力。

因為這場追擊,除了他和羚羊,周圍還有其他猛獸。

比如非洲豹。

非洲豹這種動物凶的很,它們跑百米隻需要三到四秒。

一旦非洲豹發起攻擊,自己若沒有充足的體力儲備,那麼到底誰是獵人誰是獵物就不一樣了。

現在在麥勞利斯眼中,在前麵領跑的那個人,就是受傷的羚羊。

自己隻需將對方盯死即可。

保持體力除了合理調整自身的節奏,另外一點就是讓身體時刻擁有充足的水分。

這也是他上場沒跑多遠,就到旁邊拿水的原因。

追蹤經驗表明,自己跟著受傷的羚羊跑夠五公裡,身體就會缺水。

一旦缺水量過多,體力就會下降,同時下降的還有精氣神。

所以麥勞利斯每跑一百米,就會喝兩口水。

水也不能一次性喝太多,在劇烈奔跑下,補充過多的水分隻會加速汗水分泌。

汗水含有鹽分,會讓他的體力加速下降。

等等!

麥勞利斯發現有些不對,因為他喝的水裡有淡淡的鹹味。

難道這水裡有鹽?

想到這,它在補充水分的時候忍不住多喝了兩口。

而那種因為過量飲水導致體力下降的情況並沒有出現,這讓麥勞利斯十分羨慕。

鹽在他那邊很珍貴,平時吃飯都要注意不能放太多,追擊獵物時就更不能用了。

因為帶有食鹽的水,雖然可以保證大量出汗後依舊有充沛的體力。

但問題是,這是種浪費。

自己隻需嚴格控製飲水量,就能保證身體水分不流失。

等等!

麥勞利斯又發現一件事,那個現在處於第一名的受傷羚羊,速度和真正的羚羊比差遠了。

雖然他也曾試圖通過變速擾亂自己的節奏,但不管加速還是減速,依舊和羚羊有很大的差距。

這是對方故意的?

麥勞利斯有些疑惑。

他當然知道跑在第一名的那位運動員不是羚羊。

但在麥勞利斯看來,對方能來這裡參加運動會,還非常自信的跑到第一的位置,實力絕對非常強。

畢竟之前酋長和他說了,這次的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全世界所有人都能參加。

要知道全世界可是有六十億人口。

六十億……

他學過數學,知道這是一個多麼龐大的數字。

所以哪怕自己是部落中跑得最快的人,麥勞利斯也不認為,自己在這六十億人中依舊跑得最快。

對方一定在故意示弱,就像現在的自己一樣。

果然又跑了兩圈,剛才的那位第一已經落到第二,新的第一頂了上去,速度比剛才更快,節奏變化也更琢磨不透。

好在麥勞利斯的經驗更豐富,他慢慢拉近和對方的距離。

現在這個人是個高手,自己想要不被甩開,必須拿出點真本事了。

如果放在草原上,他絕對不會這麼做。

因為草原有獵豹,有獅子,有各種各樣的危險。

受傷的羚羊抓不到下次還有機會,但一旦自己失誤,被這些猛獸發現破綻,那自己就再也沒機會了。

但現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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