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一個小兵的野望(1 / 2)
李猛今年二十歲,隴右人士,算是世家豪門。
不過,李猛家是旁支,到了李猛父親這一輩,已經徹底沒落。
除了一個姓氏,家裡再無其他值錢的東西。
李猛靠著李氏的身份,被選入了十六衛,還在短短一年間,當上了什長。
若是多多努力,再給上官送些財貨,李猛在三十歲之前,應該能夠成為都尉。
可惜李猛的父親去得早,母親改嫁,他跟著叔父過日子。
叔父倒也沒有苛待他,但侄子跟親兒子還是不一樣的。
叔父可以為了自己的兒子花錢走關係,李猛這邊,就隻能依靠自己了。
就連成親,也是李猛靠著自己的積蓄,才把新婦娶回家。
成親後,有了孩子,花銷就更大了。
李猛想要攢錢謀前程,愈發困難。
如果能夠順順當當在十六衛當個低階小武官,其實也挺好,至少一家都在京城。
但,很快,變故就來了——
太子被廢,改封越王,還被責令盡快就藩。
按照朝廷規製,親王就藩,可以有至少八百人的王府親衛。
赫連玨原有的東宮六率死的死、另尋高枝地尋了高枝,最後隻剩下了三百人。
要補齊八百人的名額,就要從十六衛裡抽調。
李猛沒背景,也沒錢活動關係,便被兵部調撥給了越王。
晴天霹靂啊!
李猛及其家眷差點兒哭死。
說是去越州當差,其實跟流放也沒有啥區別。
可兵部下了調令,他若不去,就是抗命,一經落罪,也是要流放三千裡!
「都是流放!當王府親衛好歹也是一項差事,總好過成為流人!」
李猛無奈,隻能咬牙認命。
將家眷托付給叔父、同僚,李猛便跟著其他五百名跟他一樣的倒黴蛋,成為了越王王府親衛。
離開京城,遠赴越州。
起初,眾人的情緒都非常低落,無精打采的混日子。
但很快,李猛等一眾護衛,就發現,越王是個好主子!
他們這些人都是沒錢沒事沒門路的草芥,在十六衛的時候,並不被人重視。
沒馬,沒鎧甲,連兵器都是別人淘汰下來的破爛貨。
來到越王身邊後,越王妃用一鍋紅繞肉,饞哭了獨孤雄大將軍,用巧計給五百老弱病殘全都配備了全套的盔甲和武器。
李猛穿上鋥新瓦亮的鎧甲,手裡握著鋒利無比的橫刀,頓時覺得這、才像個兵!
有了武器裝備,什長以上,還給配了馬匹。
都是上好的戰馬啊,在牛馬市上,一匹都要百斤的銅錢。
越王妃卻直接免費賞給了一眾小武官。
包括李猛在內的五百人,終於對越王府有了認同感。
再隨後,就是夥食。
一日兩食改為一日三餐,餐餐都有油水,中午的那頓,還能吃到肉!
肉啊!
尋常百姓人家,誰能天天吃到肉?
他們這五百人為什麼被「抽調」給越王,還不是因為他們最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