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本王妃還可以更狠!(1 / 2)
鄭縣丞隻是八品小吏,他不是通過吏部銓選而當的官兒。
且看姓氏就知道,他跟崔伯庸的妻子鄭夫人同姓,應該有些瓜葛。
事實上,鄭縣丞是鄭夫人的族人,是旁係分支。
雖然是個旁支庶子,但好歹也姓鄭,算是自家人。
所以,崔伯庸便推薦鄭縣丞做了合縣的縣丞,成了知縣衙門的二把手。
哦不、不對,不是二把手!
而是真正的掌權者。
當初合縣知縣還沒有出事的時候,鄭縣丞就利用刺史府的權利,架空了知縣。
去年俚人發生民亂,合縣知縣被亂民所殺,合縣沒有了知縣,鄭縣丞「暫代」知縣職責,愈發將大權握在了自己手裡。
他名義上還是個縣丞,實則早已是高高在上的「縣太爺」。
慢說朝廷暫時沒有補充新的知縣,就算日後有了新知縣,照樣也隻能是個傀儡。
偏偏越州偏遠,哪怕是治所所在縣城的知縣,吏部銓選的官員也不願前來。
如此,也就愈發縱容了崔伯庸以及鄭縣丞。
可惜啊,他們提到了謝元這塊鐵板。
崔伯庸坐在刺史府衙門的公堂上,有些頭疼地看著堂下的眾人。
鄭縣丞被五花大綁,嘴裡還被塞了一塊不知道是什麼的破布。
他滿臉激動,不停地嗚咽著,一雙眼睛熱切地盯著崔伯庸,仿佛在說救我!姐夫,快救我啊!
鄭玉容和周文成兩人則肅然地站著一旁,兩人手裡捏著一疊證詞,身後還有不知從哪裡找來的十幾個證人。
人證物證俱全,鄭縣丞罪焰滔天!
摔!
這案子還怎麼判?
……咳咳,當然不能秉公審判。
鄭縣丞不隻是鄭夫人的親戚,他還是崔伯庸在越州的頭號馬仔。
靠著鄭縣丞,崔伯庸控製住了整個合縣,讓自己的地盤十分穩固。
另外,鄭縣丞還非常會斂財,每年他都會將自己弄到的財貨上交一部分給崔家。
親戚+頭號馬仔+錢袋子,除非不得已,崔伯庸斷不會舍棄鄭縣丞這麼好用的一枚棋子。
輕咳兩聲,崔伯庸一拍驚堂木,「鄭縣丞,這些不法事,都是你做的?」
「你也是衙門中的人,自然知道衙門裡的規矩。」
「若是老實招供,自是可以省去皮肉之苦。」
崔伯庸先是擺出了嚴格辦案的公正模樣。
但,緊接著,他話鋒一轉,「當然,本官也不會屈打成招,冤枉好人。」
「這些事,到底是你做的,還是你曾經的上峰所為?」
崔伯庸一邊說著,一邊沖著鄭縣丞使眼色。
他心裡早就將鄭縣丞罵了一遍蠢貨!真真是個蠢貨!
被謝氏的人抓住的時候,他就該把一切都推到那個死掉的知縣頭上。
結果呢,非要鬧到刺史衙門的公堂,非要讓他親自提點!
但凡鄭縣丞有點兒腦子,他都不會這麼做!
其實,崔伯庸還真是誤會鄭縣丞了。
鄭縣丞不是蠢,而是有恃無恐。
他已經張狂到連「甩鍋」都懶得做的地步。
崔伯庸……這他娘的還是蠢!
不管私底下是何等的囂張,對外還是要做做表麵文章。
似鄭縣丞這樣的蠢貨,若是沒有他崔刺史庇護,早就被上任知縣給收拾了!
「唉,算了!鄭某雖然蠢,但勝在忠心!」
這樣好用、又能讓人放心用的狗,不好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