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的自訴(2 / 2)
蘭蘭家附近有一座小城,做小提琴的,小提琴之鄉。
經過那裡的時候,看到很多賣小提琴的店,那時候看著,就很想念很想念一個小男孩。
記得他小時候,背著小提琴去上音樂班,走過我那個繪畫班的窗口,他總是會舉起小提琴的那根琴弓,他舉起來跟我打招呼,說清溪啊,我去啦,我去學小提琴啦。
然後我跟蘭蘭進去了店裡,我說,我想買一個小提琴。
蘭蘭說不會拉小提琴,演奏出來就是鬼哭狼嚎,很難聽的,會被左鄰右舍投訴。
但是我還是買了一個,我就擺在家裡,當裝飾看。
他們說,我對微雨很冷酷。
但是真的,我那時候,很想念他。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我的家人、我弟弟、徐微雨,都是在國外。
我一個人住了……七年,偶爾母親會陪我住。那時候是真的很孤獨。也挺不明白,還會很俗氣地去想,外頭有什麼好呢,我關愛的人都在外麵。
後來,大學那四年呢,是真的把我緩過來了。
認識了一群很好很好的女孩子,一生的好友。
有一次跟蘭蘭去海邊。
我們吃完晚飯,大排檔。去沙灘上散步。沙灘上有人點了篝火,有幾個人圍著,有一個男孩子,應該說是男青年,在為一個女生拉小提琴。旁邊的人就在起哄,說答應他吧答應他吧。那時候我就特別、特別想念,我的小提琴男孩。
後來,他回來了,日子又過了兩年,微雨求婚,我答應。覺得好像終於完成了一次很漫長很漫長的長跑,中途很累,但總算到達了終點。
這,便是我的朝花夕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