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章 莊公二十年(2 / 2)
而目的?無論怎麼想,似乎都發覺不了什麼目的。若說挖掘墓葬還能是為了其中所藏之珍寶,一座早已荒廢的城池,幾乎沒有任何利用價值。
無法理解。
【啊,這種內容其實是歷史地理方麵的東西啦,算是歷史地理和城址考古的結合。總而言之就歷史事件本身而言最多是個側麵印證,但是一方麵能展現當時的社會情況,一方麵也算是對考古的進一步指導。】
【而且雖然我們今天一般說文史不分家,但歷史和地理也是不分家的喲,以前可是不存在地理這種東西的,就是歷史的分支。哪怕今天來看,很多歷史事件也都可以通過地理環境來理解。】
【總而言之繼續,剛說到鄭厲公帶著他的大侄子——好吧,早就不隻是大侄子了,應該是大孫子都不止。畢竟鄭桓公是周宣王的弟弟,鄭武公和周幽王一輩,鄭莊公和周平王一輩,周桓王是平王的孫子,已經是鄭厲公的大侄子了。】
【周王看起來好短命的亞子……鄭厲公和周惠王攻打過成周的同年冬天,盤踞於王城的王子頹大擺宴會犒勞扶他上位的五大夫,同時在宴會上用了極高規格的舞樂來取樂。鄭厲公對此十分不滿,於是就去找虢公說小話了。】
【當然,我們都知道他說的肯定是借口,畢竟是坑哥上位的,你說他多在乎禮製和天道誰信。何況他都明擺著已經選邊站了,就是站了周惠王一邊。不過他的理由還是很正當的。】
【他說哀樂失時就會招致災難,王子頹搞這麼大場麵,是他在樂禍。司寇行刑殺人的時候君王都理應為此「不舉」,怎麼敢樂禍,何況這個禍就是他染指王位,沒有比這更大的禍了他居然還敢樂!是時候送王回去復位了。】
【虢公對此表達了認同。好,接下來就是二十一年伐王城。但是在進入下一年之前,我必須解釋一下,不舉不是那個不舉,「舉」是一個名詞,其實就是日食、盛饌,而且要伴著樂舞下飯。】
【雖然我們都聽說過古代人一天隻吃兩頓,但對周王這種身份高貴的天龍人來說,人家一天還是吃三頓的。不過一般是早上吃得最豐盛,然後中午和晚上吃早上剩的。隻有特殊的大日子才會每餐都殺牲,每頓都是大餐。】
【所以「不舉」倒也不是完全不吃,就是吃得比較敷衍。大概是要麼吃前幾天剩的——我覺得這個可能性不大,要麼就是吃簡單點,也許是吃點素,隻吃兩頓,這一類的。】
【要知道「祀加於舉」,也就是說雖然祭祀規格比舉要高,但二者是可以放在一起並論的。《國語·楚語下》裡麵記載的各種身份的祀和舉,其中天子的舉是太牢,也就是豬牛羊三牲,祀是會,也就是再加上四方之貢。】
【與此同時,士的舉是魚炙,祀是特牲、也就是一頭豬。這差距已經非常非常巨大了。再到庶民,就徹底變成了菜和魚,連葷都沒得吃了。舉以菜,菜甚至都算隆重的吃食,窮成這樣了還要用魚來祭祀。】
【所以,穿越除非能保證穿成王公貴族,不然真的還是算了吧。不過話說回來,穿這會兒說不定還比後來稍微好點,雖然物質條件可能略差,但是這時候戶籍製度還沒怎麼實裝,山林湖泊還沒國有,找個荒郊野嶺有技能真的可以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