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九章(1 / 2)
【一、井田製
井田有兩個基礎定義,分別來自《孟子》、《周禮》。
《孟子》說:一塊九宮格,最中間的是公共財產,大家優先耕種公家的,忙完了再耕作周遭8塊私田。
9塊田都不允許農民自由買賣,靠「分配者」來分配,以達到民有恆產。《周禮》比較復雜,大概意思是「井田」是一種分配土地的計量方式。它們其實是兩個體係,兩種定義,漢代以後,儒家學者才把他們捏合在一起。這也使得井田製的研究有一個非常大的基礎疑問。它,是真實存在的嗎?】
「這自然是存在的啊!」解縉忙道,他可是井田製的愛好者。選擇均田,乃是結合現實,退而求其次的讓步。
畢竟現在禮樂崩壞。
從前,那上古先王之治,聖君當道,怎可能不美好,不完美?他沒有意識到,他已經慢慢相似了方孝孺。
朱權舉手:「可是,單從數學來看,兔朝的數字才是真正的至美之數。畢竟,先王之治,怎麼想也不可能有54億石的糧。
解縉: ……
解縉的臉色,竟有點蒼白。「可是,取商人之利,不是大道。」
老朱涼涼地瞥了解縉一眼,果然迂腐。咱們還要從農民身上收錢,而那兔朝,卻可以給農民發錢。你覺得農民眼裡,什麼是大道?
解縉被ko。
【一部分學者認為它僅是儒家的烏托邦幻想,另一部分結合甲骨文、少數民族的原始村社等社會形態進行研究,認為它存在。
我們姑且分為: 「現實西周井田製」、 「儒家幻想井田製」吧。】
少數民族……
現場的文臣們,開始感覺到一些不妙的氣息了。蠻夷之輩,怎能周禮混作一談?
【對於「現實西周井田製」的性質,學者們又有非常多不同的解讀。我們摘取3種觀點。
1、井田製是家長製家庭公社土地所有製。土地所有者:宗族。土地分配者:宗族。
西周以前,血緣構成的宗族組織是社會構成的最主要部分。有學者認為這是一種「家庭奴隸製」,一種原始社會向奴隸製社會跨越的中間過程。
通俗的來說,
由於生產力不發達,未來的奴隸主可以光坐著不乾活,這會兒的隱形家庭奴隸主還得親自乾活才能養活全家。】
啊!
現場咕咚倒下了好幾個人。不消說,都是那一批文臣。
解縉第一個倒下了。
楊士奇第二個。鬱新撐著這兩位倒在地下的晚輩的肩膀,大口喘氣:有辱斯文!有辱斯文!怎可說是奴隸?奴
隸?!
老朱看了眼鬱新,在意起來:你要撐不住了嗎?
【2、井田製是奴隸製的土地所有製。土地所有者:奴隸主農民所有者:奴隸主
是這樣的,農民本身也是奴隸主的財產一部分,都是奴隸了,想什麼財產呢?永遠的財產為0,也是民有恆產。】
堅強的茹瑞,也有點扛不住了。他大罵道: 曲解聖人之意!聖人不能瞑目!
朱橚吃完了瓜,終於有嘴巴說話了,他也傻眼了: 按照這個說法,聖人豈不也成了奴隸主?
【3、井田製是封建土地所有製土地所有者:封建主土地分配者:封建主
封建主既包含國王,也包括諸侯。封建一詞的本意,是國王把土地分封給各個諸侯。國王也好,諸侯也好,大家是擁有不同大小土地麵積的大地主。
封建製強於奴隸製又強於最早的半原始部落狀態。
學者們爭論的焦點,概括起來就是——哎呀,西周那時候到底有沒有那個生產力和文明度進入封建社會呢?】
文臣們仰天吶喊:這生產力到底是何邪道?!
朱棣試圖跟上: 「聖人最壞的可能,是一個茹毛飲血的蠻夷人,好一點是個會奴役別人的奴隸主,再好一點是個諸侯……
本來的倒下的三個文臣,垂死病中驚坐起: 「可以了!毀掉聖人,對您又有什麼好處?!」朱棣訕訕。
但他在心裡糾結了起來,經常用堯舜、三代之治來形容國家治理強盛,但如果說是野人女真那種……狀態……
他感覺還是兔朝那些視頻裡的房子比較吸引人。
【導致我們對「現實井田製」產生混淆、理解困難的,主要是,它乍一看很
像共產主義社會。但,看完上麵這些,友友們難道還會認為它是什麼很先進的東西嗎?
在那個年代,商鞅變法、承認土地私有,實際上是促進了生產力提高,因為農民在「我為自己乾活」的胡蘿卜鼓動下,肯定會更加賣力乾活。
而我們現在所追求的共產主義社會,其實現的前提條件是「社會生產力高度發展,勞動生產率的不斷提高」。
大家是要一起吃香喝辣的,而不是窮到壓迫者都和被壓迫者一起乾活的共產啊!】
老朱拍案叫絕: 就是這個道理!
茹瑞同樣拍案,他叫得更大聲: 所以,那兔朝也在追求這三代之治!孟子在幾千年前,所追求的,不也是這種共產主義嗎?雖然細節有些不同,可這美好的理想,是永恆一致的啊!聖人早早,便為我們指明了前進的道路!
薑,還是茹瑞辣!既然戰勝不了這福澤,那就加入這福澤!
大家:是的,億點點不同。
但是,有了茹這個靈堂明燈,鬱新也回血了。
「是的,是的,古為今用,我們不可一味仿古,我們要用今人的角度,重新詮釋聖人理念,去蕪存菁,叫聖人理念,再度發揚光大。
老朱涼涼道:六經注我是吧?
【4方孝孺井田製他是「儒家幻想井田製」。
我們以前提過,他提倡鄉族自治,也很明白的把井田構想寫進了《宗儀九首》。所以,這哥們是「家長製家庭公社土地所有製」的狂信徒。
且,是一個沒讀過馬哲、不講究生產力基本法,單純的從土地產權分配的淺層含義去理解這種製度的人。
u認為,他想象中的長這樣!
名義土地所有權:國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實際土地所有權:宗族。實際土地分配者:宗族。土地性質:不可買賣。】
解縉覺得,這段內容的底下,說得還挺好的。那憑什麼說這是「不講究生產力基本法」?所以,馬哲到底是什麼!拿來給我看看啊!
【——講到了這裡,必須著重標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