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殺戮規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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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有句話叫「酒醉心明白」, 意思是喝醉的人別看瘋瘋癲癲糊裡糊塗,其實是知道自己在乾什麼的。

酒精會麻痹人的神經、讓人變遲鈍, 自控能力下降,但隻要不是喝到斷片的程度,那麼理智、記憶,其實還是在發揮作用的……喝了酒就發酒瘋打人罵人的人, 其實完全知道自己在經歷什麼、在乾什麼。

醉駕、醉酒殺人不能像精神病殺人一樣得到豁免, 就是這麼回事。

丁文麟的家境要比好友葉博涵稍微差一些, 葉博涵的父母都在正規單位上班,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有退休工資, 上大學的時候, 葉博涵大手大腳地花錢、借網貸租公寓買車養狗談女朋友,欠了幾十萬, 他家裡人都給他填上了。

丁文麟就沒這麼「幸運」了, 大一時才欠了一萬多花唄借唄就被他老爸打電話罵了半天。

當然,這並不表示丁文麟就比較拮據……他大學時一個月的生活費跟畢業後的工資數目差不多,實在是想出去玩或是有什麼想買的東西, 打電話找老媽訴下苦, 他老媽也總會想辦法給他打錢。

順利畢業找到工作, 雖然家裡沒給買房, 但也沒虧待他, 每個月照樣給生活費,十幾萬的國產車也給整了一輛。

葉博涵身上那件美式嘻哈風亮皮夾克幾大千,手表雖然不是奢侈品好歹也是國內一線品牌, 丁文麟,也沒比他差多少。

當然,外表看來再如何一致,「六個錢包」沒有葉博涵給力的丁文麟,骨子裡還是要比葉博涵更緊張一些自身財產的——喝酒時被他動手動腳占了不少便宜、雖然化著濃妝但還是能看出最多十六、七歲的流鶯解他的手表皮帶、擼他手上的手鏈戒指時,丁文麟腦子一激靈便清醒了不少。

但也就是意識稍微清醒點兒罷了……他試圖抬手阻止時,動作輕柔得像是在扌莫人家的手背一樣。

很可能未成年的流鶯根本不在乎被丁文麟這個醉鬼再占點兒便宜,麻利地摘掉他身上的零碎,便和小姐妹們一塊兒脫他的衣服、扒他的褲子、解他的鞋帶……

「住、住手……我要……報警……抓你們……」

丁文麟大著舌頭反抗,不過這顯然沒什麼暖用……很快,他就和難兄難弟葉博涵一樣被剝得隻剩下t恤短褲,渾渾噩噩地看著將他們洗劫一空的流鶯們跑進更深處的巷子中。

「別走……回來……」丁文麟掙紮著爬起來,跌跌撞撞追了兩步,又手腳發軟地一屁股跌坐到冷冰冰的地麵上。

醉得更厲害一些的葉博涵被冰涼的水泥地麵刺激得打了個哆嗦,迷迷瞪瞪地翻身坐起:「人呢……怎麼不……陪我了……文麟,那些女的呢?」

「跑了,都跑了,我們被騙了!」丁文麟揉著屁股,一下情緒失控,哭了起來。

「人呢……人呢……回來陪我啊……」葉博涵意識到不對,隻是大腦被酒精麻痹得厲害,思維還停留在女人們為什麼不見了這個層次。

這個位麵的時間線和現實世界一致,正處於夏季,但夜晚的氣溫跟白天相比仍有較大溫差,被涼颼颼的夜風刮了十幾分鍾,別說相對喝得少一些的丁文麟,連之前喝到快斷片的葉博涵都清醒過來了。

「操!那些表子!」恢復少許思考能力的葉博涵氣得破口大罵,「連鞋都搶,多少輩子沒見過錢的窮逼!」

「現在怎麼辦,我們倆就這個樣子回去找魏哥他們?」嚎啕大哭過一場的丁文麟整個人就像是被抽走了大部分情緒,都懶得生氣了,坐在地上垂頭喪氣地道。

還癱坐在牆根下的葉博涵低頭看了眼自己兩條大毛腿下隻剩下船襪的雙腳,一時也泄了氣。

夏天穿的船襪有多薄呢?比絲襪也厚不了多少。

穿著這種船襪走路,和光腳走路根本沒區別。

牛逼上天地跟著女人脫隊,被洗劫一空後丟人敗興地歸隊有多狼狽且不提,就現代人這養得細皮嫩肉的腳底板,要他們光腳走上幾千米路,本身就是刁難好吧!

「不然還能怎麼辦,窩在這裡等到天亮找警察?」葉博涵惱火地拍了下地麵,扶著牆壁掙紮著站起身,「算了文麟,你也聽那些老手說了,這個世界的警察不是我們那兒的人民警察,落到他們手上,就我們這一窮二白連身份證都拿不出來的黑戶,還不曉得還被怎麼折騰呢。」

丁文麟唉聲嘆氣地爬起身……他當然知道這裡不是他們的世界,共和國城市中的夜市怎麼可能有這麼一大群女人大大方方地當街招攬嫖~客,裡麵甚至還有未成年?

說實話,這些流鶯的素質比較一般,雖然肯「露」,但身板兒都沒什麼肉,顏值全靠濃妝加燈光,要不是她們那把他倆當少爺捧的「舔狗」態度太過於熱情、裡麵還有好幾個合丁文麟口味的小姑娘,丁文麟也不見得願意多給這些流鶯幾個眼神。

現實世界,坐台小姐發現你丫根本不是大款、連幾百塊的小費都得精打細算,那白眼簡直能翻到天花板去;這裡的女人就完全不一樣,「舔狗」技術比男生還嫻熟,且能公開地、毫無負擔地玩到未成年……要不是有這一茬遭遇,丁文麟簡直要把這裡當成「天堂」……

現在,他可算知道自己這個想法得有多離譜。

還是共和國好啊!至少出事能報警!

兩個倒黴蛋,相互攙扶著跌跌撞撞地走出巷子,來到大街上。

幸好此時已是深夜、接近12點,街上的鋪子大多關了門,行人也沒幾個……但人少不代表沒有人,隻穿著內衣褲加船襪的難兄難弟在街頭一亮相,連百米之外準備收攤回家的小商販都驚奇地看了過來……

原準備原路返回的兩人,發現他倆實在是忽略了以這副尊容歸隊的難度——真讓他倆順著最熱鬧的東段大街一路走回去,就算路人隻是遠觀而不圍觀,他倆都能把自己臊死。

「廣場旁邊公交站台那的地圖,我記得西段公路也是能通到廣場,從那邊繞?」丁文麟臊眉耷眼地低下頭,小聲跟哥們商量。

「你曉得怎麼走?」葉博涵道。

「反正就一條大路過去,不走小路就迷不了路。」

「那行,走。」

白天與老手們分開前,陸染風通過賓館客房裡的電腦查到的情報,並沒有瞞著新人。

丁文麟和葉博涵這哥倆,是知道西段公路有鬧鬼傳聞的。

奈何……他們並不是有經驗的任務者,而是初入場的、根本沒親眼見過鬼的新人,對於鬼物的恐懼和警惕心理並沒有太確實的真實感;且從進場到現在,他們遭遇的最大的「磨難」、最痛苦的精神刺激,並不是來自於鬼物,而是來自於活生生的人。

做出繞路決定這一刻,他們倆,誰也沒在意陸染風從網上查到的鬧鬼傳聞。

紅楓湖區是湘南省邵陽市最繁華的市區,除了人氣差點意思,其它地方跟共和國三、四線城市差距不大。

意思是,仍然有差距……喧囂了一整個白天的街道各處堆滿垃圾,偶或從街心高速疾馳而過的車輛總能掀起到處飄飛的紙片塑料袋。

丁文麟和葉博涵在被洗劫前已經走出了東段公路,這會兒他們已然身處於與西段公路交接路段,再走六百米左右、從十字路口轉彎,就能進入西段公路。

這個路段已經不算太繁華了,至少在深夜並沒什麼人氣。忍受著滿路垃圾走過來的兩人,甚至能聽見夜貓叫聲。

「我靠……這邊好像有些嚇人啊。」剛還主動提出要繞路的丁文麟臉色發白,打起了退堂鼓。

「就是路燈壞得多了點,燈光不夠亮罷了。」葉博涵倒是很堅持。

丁文麟猶豫了下,倒也不好意思露怯——他剛才情緒失控大哭一場已經夠丟人了——咽了下唾沫,道:「我們走快點吧,趕緊去和魏哥他們匯合。」

說是加快速度,但這個速度實在沒法快得起來,才走出兩三百米,他倆腳上那層薄薄的船襪底部就給磨爛了,腳底板的肉直接接觸到冰冷骯髒、滿是灰塵垃圾的地麵,那滋味真是誰經歷過誰懂。

終於,兩人走完了這幾百米的路程、來到了十字路口處。

順著人行道轉彎,正式進入西段公路的兩人,發現……明明是相鄰的兩條路,西段公路卻硬是比他們之前走過的那段路還冷清、破敗!

路麵也頗為寬敞的西段公路,隻有右手邊有人行道、雖然壞了不少但起碼能提供照明的路燈、和臨街建築,另一邊卻黑乎乎的一片,連點燈光都看不到!

就仿佛這條看起來普普通通的公路,道路的兩邊完全是不同的世界一樣!

都已經走到這裡來了,兩人自然誰也不願意再倒回去,隻得硬著頭皮踏進這段堪稱詭異的公路。

「至少這邊沒有那麼多垃圾了,路還算能走。」葉博涵像是在說服丁文麟、也像是在自我調解地道。

「是啊,起碼不用踩著垃圾走路了。」丁文麟也道。

努力振作起來的兩人,忽然聽到清脆的「叮鈴」聲。

「什麼聲音?!」丁文麟整個人一下子緊繃起來。

「叮鈴……叮鈴鈴……」

清脆的鈴鐺聲再次響起,同時響起的還有膠皮滾輪在因市政管理不當而地磚翻翹嚴重的人行道上碾過的聲音。

「不要大驚小怪,自行車而已。」給丁文麟影響得也緊張了一下的葉博涵,責怪地看了同伴一眼。

丁文麟沒有應聲,下意識張望身前身後的人行道路麵。

路燈壞得實在有點多,視野不佳,看不到遠處。

當丁文麟試圖找到騎車人好讓自己安心時,「叮鈴鈴」的車鈴聲和膠皮滾輪碾壓地磚的聲音再度響起。

很清晰,很近,就像是……有人騎著自行車,從距離他倆不到幾米遠的地方經過一樣!

丁文麟麵色驟變,剛指責過他大驚小怪的葉博涵也麵露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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