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軍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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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搞得復古軍功製度,以首級論功,不得不說這確實可以鼓舞士卒們的戰鬥意誌,畢竟腦袋是實打實的,拿著腦袋去換賞錢也是合理,至少理論上砍了人頭去邀功,比指望軍官給你報功要靠譜的多。

但問題是,首級報功的問題很快也就出現了,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麵,其一就是「殺良冒功」,其二便是「爭搶首級」。

因為首級意味著軍功,而以朝廷的效率針對首級的甄別顯然是不可能盡善盡美的,所以諸如李成梁這種角色殺良冒功是一點都不手軟的,這樣的情況在明末簡直多如牛毛,百姓深受其害,而闖軍畢竟脫胎於明邊軍,對於以首級論功的製度還是繼承了下來。

除掉危害民間的「殺良冒功」,便是「爭搶首級」,如果說前者還隻是危害百姓,那麼後者便是直接危害戰爭的輸贏了。

薩爾滸之戰中曾有記載,當明軍砍翻一個後金兵後,立馬就會有十數甚至數十個明軍一擁而上去爭搶首級,瞬間就會導致陣型散亂,甚至為了搶奪首級相互火拚,打完仗都忙著去割首級去了,誰還有心思去追擊敵軍?

在充分見識了「首級」對軍隊的危害過後,李炎果斷取消了以首級論功的做法,而是改為以先登論功,不管你戰果如何,隻要你夠「勇」願意沖在最前麵,那頭等的功勞便都是你的。

備效軍自然也不會對這條軍律有什麼反對,他們不少之前都沒殺過人,說什麼割首級離他們實在是太遠了。

倒是李來亨麵露贊許之色,關於首級的問題,李來亨跟李錦討論過很多次,其實闖營,包括李自成自己都有意改變這種以首級論功的方法,隻不過尚且沒找到合理的替代方法,沒想到倒是讓李炎跑了先,先做了起來。

見沒人反對,李炎滿意的點了點頭,農民就是好,若是換了那幫子兵油子,隻怕當即就有人跳起來出言反對了,畢竟集體功勞可不如個人功勞來的好,個人功勞是有不少偷奸耍滑的機會的,而集體卻就難了。

「這第三點嘛,便是臨戰潰退,若是縫戰潰退,最先潰退者,主官論死,餘者抽殺!」李炎緩緩說道。

或許這樣做殘忍了些,但大爭之世,不能不狠,李炎懲罰潰逃的辦法也簡單,作為明末的特色,軍官保存實力往往會「不告而別」,經常在會戰的時候突然帶兵逃走,這點尤以左良玉同誌為典型,幾次會戰先行撤走導致了明軍的慘敗。

闖軍雖然沒有明廷那般嚴重的山頭主義,但每個將領心中還是有些小九九的,所以李炎便搗鼓出了這條軍律。

我不懲罰所有逃跑的人,因為戰場上的崩潰是人之常情,我要懲罰的是帶頭逃跑的人,無論誰隻要敢第一個逃跑,那你就中獎了,不管什麼原因,主將直接處斬,剩下的全營士卒不管你跑沒跑,是不是帶頭跑的,全部集合抽簽進行抽殺。

十一抽殺,古羅馬時期殘酷的軍法被李炎拿了過來,殘酷的點就在於,可能真正帶頭逃走的人沒有事,而那些無辜的人反而又可能被抽殺。

果然,聞言連高一功臉色都微變,李炎太狠了,居然搞出來這般陰毒的東西,隻怕是跟朱溫的拔隊斬也不遑多讓,但當下這樣也確實有效,出於自保的考慮,隻怕當誰提出要逃走的時候,不勞督戰隊動手,他的袍澤就會了結了他。

對於這條軍律自然台下的士卒們是有些不情願的,可現在形勢比人強,雖然不情願,卻也隻能捏著鼻子認了,誰叫你們選擇來備效軍呢?

備效軍雖然定位是預備隊,但李炎絲毫沒打算將他按照預備隊來訓練,他要訓練一支精兵出來,一支真正意義上的近代化軍隊出來。

「行了,軍律便是這麼多」李炎說完三條軍律,笑著攤開手說道。

下麵的士卒幾乎大部分是文盲,不能識字,你寫出來他們也看不懂,隻能靠記憶,所以軍律訂多了意義不大,因為他們都記不住,李炎也算是理解當初為什麼劉邦進鹹陽是約法三章了。

不是說他劉老三便真的隻想依靠三條法律治理天下,而是按照大部分的人文化水平,三條法律才能記得住,你訂多了,反而可能因為太多將真正重要的法律給遺忘了。

所以李炎索性直接選了最要緊的三條擺出來,這樣也不用記很多,記住這三條就行了,隻要你智商正常,那便能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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