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集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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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襟危坐,問那年青人:「你是大學裡學法律的?」他點點頭。

我說:「就是你們這些一瓶子不滿,半瓶子晃盪的作踐了中國的法律!現在很多法律界高人,都是到他洋爹那裡學習法律,再回來裝B,動輒拿什麼法律泰鬥說事,可法律是給人實施的!人是不一樣的,西方人傳統是寫實的,東方人傳統是寫意的,這些人拿西方寫實的法律運用給寫意的人,生搬硬套,以為中國兩千年來的法律人士都不如自己能耐?就拿這件案子來說吧!你老叔是邪教組織的,他把我們三人誘入彀中,用蒙漢藥麻翻,然後放火想燒死我們,等我們逃跑後,又拿著刀帶十幾個人追趕、圍攻,在被打死後,還要追究我們防衛過當,你們家都供著啥呢?現在搶孩子事件屢禁不止,你們法律界人士還在那嚷著捍衛法律尊嚴,你們的法律尊嚴是以成千上萬的孩子家長提心吊膽作為代價的,你們隻知道維護犯罪歹徒的利益,致廣大公眾於何地呀?」

鄭爽說:「現在法律已經定罪搶孩子的嚴重的處以死刑!」我跟鄭爽說:「糟糕就在這,這個嚴重的處以死刑,問題是這個『嚴重』是需要人為認定的,這就意味著,你犯到這條上,既可能沒多大事,也可能會死!那麼,這就給**預留了一個接口,我有理由認為,某種情況下,會出現你錢送到了就沒多大事,錢沒送到就會死!」

鄭爽說:「如果像網上說的,一律判死,會造成歹徒破罐子破摔,反正也是死,作出更嚴重的事情!」我回答:「這更加糟糕,立法是基於大眾的利益呢還是基於個別人的利益呢?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適用的刑罰也不一樣,如果一個人日子已經過得不錯了,他就不會去犯罪,相反,如果吃了今天沒明天,鋌而走險在所難免,除了咱們這個案件是邪教另有用途,一般搶奪兒童是用於販賣的,試問,如果把那些搶孩子的生活水平提高十倍,他還會去搶孩子嗎?所以亂世用重典,重判正是為了更多人不受重罰,你們法律界人士敢不敢在那些已經抓獲的搶孩子歹徒中做一個問卷調查,如果你知道搶孩子會被槍斃,你還會去搶孩子嗎?正是你們隻考慮既發案件中歹徒的利益和做法,沒有看到那些即將犯罪的準歹徒所受到的警示作用,維護個別歹徒的利益,效法西方的輕罰造成此類案件履禁不止!」

鄭爽遞給我一支煙,自己也點一支,我接著說:「事實上法律是向著罪犯的,這是一個不等價交換。比如你被歹徒送到國外,當了幾年黑工,飽受折磨之後,含冤而死,法律是不可能也讓他去當幾年黑工再判死的,法律界人士會有各種各樣的解釋,但在我這裡,真正的原因隻有一個!」鄭爽問:「什麼原因?」我回答:「錢!受害一方是受侵害者,他是不可能出錢的!而犯法的一方,卻可能拿出錢來買一個較輕的刑罰,所以歷來法律人士都是向著罪犯的!」鄭爽哈哈大笑著說:「我可沒向著歹徒啊!」我笑笑說,「你是管往裡送人的,最終判決權不在你這裡!現在老人摔倒,沒人敢扶,那就是南京法官的傑作啊!」

說完,我把臉轉向那王家爺倆,說:「你們回去吧!你們一家人的命我先記下,現在這個搶孩子的邪教還在調查當中,如果查出你們家還有人參與了戕害兒童,到時候我給你起訴的權力,不是在人間,我在閻羅殿上等著你們!」重夕和林峰一直在一旁看著,沒有出聲,現在重夕出聲了:「到時候小爺我把你們滅門九族!不用不服,用你現在學的那些狗屁法律是不會找到半點證據的!」鄭爽那個同學聽了都在哆嗦!

那王家老二到底是年齡大一點,生活閱歷廣,一邊點頭哈月要,一邊對我說:「哦那什麼,我家老三剛出來的時候,並沒有那麼多人找他,後來他的一個獄友來找他,自那之後,就硬了。活躍了好多,把當年老人留給我的養殖場也要過去了,我不懂破案,不知道這個有用沒有?」我跟他說:「我們自會調查,你回去跟你們家人說說,多做好事,不要逼我們再出手,再出手就沒這麼好的運氣了!」那爺倆千恩萬謝的走了,我上前握住鄭爽同學的手說:「不好意思,今天態度不好,不是針對你的!晚上在我這吃吧!」對方也客氣說:「理解!應該是我請客,今天就不打擾了,改天鄭爽給我安排一下!」我們一路送出來。鄭爽也跟我說,馬上調查那個王老三當年服刑期間有哪些獄友,讓我等消息,順勢開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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