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 聽雨亭有佳人(1 / 2)
憑什麼啊憑啥從你這裡離開之後,就不能去同行業企業工作了?你這不是霸王條款嘛!」
「是啊,簡直不講道理!天底下從來沒聽說過如此荒唐的條款!當年清廷簽訂的辛醜條約都沒這麼窩囊!」
「合著,我們在學校裡學的這一身本領,就隻能在你們單位用了唄?嗬嗬,簡直可笑!」
早就知道會這樣了,當沈臨風拋出自己的條件之後,所有人都炸鍋了!就連那位年紀最大的老學生也坐不住了,議論紛紛。
各種犀利的言語朝著資本家發起了猛攻,唯有一人始終安靜地坐在角落裡,做著筆記,就是趙若蘭。
沈臨風也沒有惱怒,而是等他們宣泄,當所有人都發泄完了之後,沈臨風的臉上仍是一副雲淡風輕的淡定。
小場麵而已,犯不上跟一幫學生們置氣。再者說,他們罵歸罵,可罵完了之後,仍然是沒有一個人離開這間教室。
道理很簡單,因為他們都是窮人家的孩子,舍棄不掉如此高薪的就業崗位!萬一錯過了,猴年馬月才能碰上一回!
他們隻是想用大學生的身份來跟沈臨風談條件罷了,去掉這種在他們看來非常不尊重人的「辛醜條約」!
「有一個冷知識需要告訴大家,這種反競爭的條款,不僅我這裡有,所有的外企和大部分的國企和央企裡,勞動合同中都會加入這一條的。法律明文規定,允許反競爭條款的存在,在條款啟動的同時,我們企業也會每個月給競業職工發放30%的補償金,直到三年時間條款結束為止。」
「你們首先要明白的一個道理就是,資本的善良不是無緣無故的,每家企業都會有自己的技術壁壘和護城河。單位花重金培養你深化技術,提升自己,不是為了讓你去給其他企業出力的,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麵性,為了高薪,選擇加入,同時也必須得接受相應可能會付出的代價。」
又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想拿高薪,又不想拿競業條款,天底下會有這麼好的事情嗎?
雖然法律明文規定,的確是有這條規定,也允許它的存在,但是,當沈臨風把這條規定搬到明麵上來說的時候,他們的心裡是很不舒服的。
不說是難以接受,隻是有種不太平衡的感覺,感覺自己被當成了一種被利用的「工具」……
「反競爭條款,我願意接受,什麼時候簽合同?」出人意料的是,四十歲的老大學生,第一個站出來表示願意加盟鐵馬重工。
實在是對不住了,同學們,不是我不願意跟你們站在統一戰線上抵抗資本家,實在是我窮得沒招了……
家裡有老婆孩子等著我掙錢養家糊口!過了四十歲,眼瞅著就是土埋半截身子的人了,真的耗不起了……
隻要是能拿到月薪500,他就有養家糊口的希望,有改善家庭的底氣了,不就是一個反競爭條款嗎?有什麼大不了的!